中國的股票交易規則論文
㈠ 國內現行的股票交易規則內容是什麼
交易品種:普通股股票(A股和B股)、債券(含企業債券、公司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金融債券及政府債券等)、國債回購、基金。
交易時間:每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法定公眾假期除外。
交易原則:價格優先、時間優先。
成交順序:
價格優先——較高價格買進申報優先於較低價格買進申報,較低價格賣出申報優先於較高價格賣出申報;
時間優先——買賣方向、價格相同的,先申報者優先於後申報者。先後順序按交易主機接受申報的時間確定。
㈡ 求一篇關於股票的論文
證劵投資分析 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家庭金融資產的不斷增加,投資理財已成為日益重要的問題,投資理財是針對風險進行個人資財的有效投資,以使財富保值、增值,能夠抵禦社會生活中的經濟風險,不管是儲蓄投資、股票投資,外匯、保險投資,由於投資品種日益增多,所需的專業知識也不盡相同,投資方法也很難完全掌握,以下是本人對證劵投資分析的淺見。
一、 風險的定義與衡量
在投資者進行投資決策時,決策者(X)可能得到的利益(R)不僅取決於他自己選擇行動(a),而且還取決於其他一些條件或他人採取的行動(b)。設決策者X可能選擇的行動集合為A:{a1,a2,...…a n},經濟社會(Y)可能發生的狀態或他人可能採取的行動為B: {b1,b2,...bi,…b n}。決策者的收益函數方表示為:R=f(a、b),a∈A,b∈B.這個函數表示,決策者X採取行動為a的利益和他的選擇有關,也和經濟社會發生的狀態(或他人採取的行動)有關。Y採取的行動b相對於X的利益可以是「中性」的(不有意使X的處境更好,也不有意使X的處境更糟);如果X和Y的利益是沖突的, Y就可能傾向於採取減少X利益的行動;如果X和Y的利益是一致的,則Y就有可能採取增決於Y 的行動。但是在一般情況下,對於X而言Y的行動具有不確定性,從而X是在不確定的條件進行決策的。
當存在不確定時,決策者的決策就具有風險。風險就是不加X利益的行動。從決策論的角度看,X採取怎樣的行動,作出怎樣的決策,還要取確定性,源於不完全信息或者非對稱信息。風險的必要條件是決策面臨著不確定的條件。當一項決策者在不確定條件下進行時,具有的風險的含義是:從事前的角度看,決定所購買的資產預期收益變動的可能性及其變動幅度;從事後的角度,指由於不確定性因素而造成的決策損失或相對損失 。在計量經濟學中,風險通常用統計學上的標准差來衡量。
二、證券投資風險及其分類
投資者(包括機構投資者和個人投資者)投資於證券的主要目的在於獲得高收益,而證券投資(尤其是股票交易)的收益受很多不確定性因素的影響,收益穩定性明顯不如銀行存款高,這就產生了證券投資的風險。這種風險是與收益相伴而生的,高收益高風險,低收益低風險。因此我們也可以把證券收益看成是對投資者承擔風險的一種補償。具體地說,證券投資風險是指證券的投資者不能獲得預期報酬,遭受損失的可能性。投資者投資於證券都希望獲得預期收益,而真正得到的是實際收益,它有可能低於預期收益,這時風險就發生了,使投資者遭受到了損失。
不同的投資選擇會帶來不同的投資風險,風險產生的原因和程度也不盡相同,總體上按風險產生的原因可以分為以下幾類:
(1)市場風險。這是金融投資中最普遍、最常見的風險。無論投資於有價證券,還是其他實體項目,幾乎所有投資者多必須承受這種風險。這種風險來自於市場買賣雙方供求不平衡引起的價格波動,給投資者帶來損失。
(2)利率風險。利率風險是由於市場利率的變化影響到證券的市場價格,從而給投資者帶來損失的可能性。
(3)偶然事件風險。這種突發性風險是絕大多數投資者必須承擔的,且其劇烈程度和時效性因事而異。如自然災害、戰爭危險、政府的貨幣政策、匯率的變化、專利申請等意外情況的出現,都是投資者在進行投資時無法預料的。
(4)貶值風險。又稱通貨膨脹風險或購買力風險。通常用消費者價格指數測量通貨膨脹率.
(5)企業經營風險。企業經營風險是指由於經營的好壞而產生盈利能力的變化,造成投資者的收入或本金的損失。
(6)企業財務風險。企業的財務風險是指企業採用不同的融資方式而帶來的風險。
證券除了上述幾種風險外,還有其它一些風險,如:道德風險,法律風險、政治風險等等。
三、 證券投資風險的計量方法分析
為了在證券投資中便於比較風險的大小,我們將風險劃分為兩類,即總風險和市場風險。總風險是系統風險和非系統風險之和;市場風險是針對資產組合而言,研究各項資產收益率與組合收益率之間的相關性。對單個證券來說,主要考慮其總風險,而對證券組合,主要考慮其市場風險。
1.總風險的計量
(1)由於收益率是投資的結果,對風險的分析也集中在這個隨機變數上。常用收益率的方差來衡量風險的大小。
(2)一般而論,只有在期望收益相差不大時,標准差不大時,標准差才能夠對各項的風險程度予以度量。如果各項目期望收益相關較大時,則需運用差異系數來評價各項目的風險。差異系數實際上就是單位期望收益所承擔的風險.
(3)若將風險看作股票價格可能的波動,價差率就是一個衡量股票風險的較好指標。
價差率=2(最高價-最低價)/(最高價+最低價)
價差率越大,意味著風險也越大,需要指出,為了克服短期因素的影響,應考察在一段時期內平均價差率,以了解全面的情況。
(4)以收益率作為尺度衡量證券投資風險也是一種度量風險的方法。可將證券投資的收益視為無風險收益與風險補償收益兩部分.一種證券收益率越高,說明其風險補償收益越大,同時其風險程度越高。具體的方法是將在許多方面都相同而只在某一方面有顯著不同的證券進行比較,這樣便可以衡量出某種證券風險程度的高低。
(5)下面介紹另一種度量方法---風險補償法。假定作為投資收益的隨機變數R僅有兩種可能的取值,即R1與R2,取值的概率分布為P1和P2=1-P1,該證券的期望收益為:
ER=P1R1+P2R2
其期望效用為:
EU(R)=P1*U(R1)+(1-P1)*U(R2)
2.組合資產的收益與風險
作為投資對象的各類證券的組合稱為組合資產。馬柯維茨的證券組合理論解決了組合資產的風險度量問題。概要而言,馬柯維茨理論說明在一定條件下,一個投資者的證券組合選擇可以簡化為兩個因素的權衡,即證券組合的期望收益及其方差。
如果把市場上所有可能選擇的證券構成一個按它們的市場比重為權重的組合資產,就稱之為市場組合資產.當投資者僅持有由風險資產組成的市場組合時,每一證券收益率與市場組合收益率的關系就表現為每一證券收益率中與市場組合收益率無關的部分會由於持有市場組合而完全消失,也即每一證券的風險是根據與市場組合的協方差的大小來決定的。體現了單個證券收益與整個「市場組合」收益二者的關系,β I 描述了單個證券對於市場組合收益變化的敏感性。稱為β I 證券I 的系統風險。由於β m =1,所以證券的系統風險可以劃分為兩類,對於β>1的證券,其風險大於平均系統風險;反之,其風險小於平均系統風險。所以β可以衡量證券的相對風險。
3.遞增風險的三種等價定義
為了對兩個證券或投資的風險進行比較,以下給出了遞增風險的三個等價定義:
定義1 設有相同期望值的兩項投資W1和W2,如果
E{U(W1)}≥E{U(W2)}
對每一個凹函數都成立,則稱W1比W2的風險小。
定義2 若設W1和W2為二項投資,存在一個隨機變數ξ, 使得W2= W1+ξ, ξ 為雜訊且 E{ξ| W1}=0,則W1比W2的風險小。
定義3 設W1和W2的分布函數F和G被限制在區間[a ,b]內,且
T(Y)=∫ay[G(x)-F(x)]d x
如果T(y)≥0,且T(b)=0,則稱W1比W2的風險小。
遞增風險的界定對研究最優投資的性質是很有用的。
4.一種新的風險度量方法
設證券收益率為R,它的期望收益率為μ,R=μ +ξ。
其中,E{ξ}=0, μ=E{R}。定義隨機變數,
ξ+=ξ(當ξ≥0),ξ+=0 (當ξ<0);
ξ-=0 (當ξ≥0),ξ-=ξ(當ξ<0)。
- E{ξ-}為證券的風險測度,稱之為平均損失。
對於兩個證券R1 、R2,相應地應有
R1= E{ R1}+ξ1
R2= E{ R2}+ξ2
如果- E{ξ1-}>- E{ξ2-},則我們說證券1的風險比證券2大。
進行證劵投資就是為了妥善的管理我們的財產,把證劵投資風險降到最低是我們每一位投資者所必須考慮的問題! 僅供參考。。。
㈢ 中國股市的交易規則
涉及的政策較多,您可通過交易所的公告查詢。
㈣ 求《展望中國的股票市場》論文一篇
在網路搜幾篇,然後挑選內容湊一篇
㈤ 求一篇關於中國股市行情分析的論文,要有論文的標准格式
論文:論資本市場開放對中國股市的影響論文寫作
[摘要]伴隨著中國經濟市場不斷的對外開放,中國經濟的不斷發展,股票市場也從無到有,不斷壯大的發展起來。股市的發展與資本市場的開放程度密切相關,隨著我國資本市場開放程度的不斷放大,外資對中國經濟的影響也越大,對中國的股票市場形成壓力。中國證券如何面對世界的挑戰,在這種情況下,作為一個國家經濟晴雨表的股票市場發展就顯得特別的重要起來。本文討論了資本市場開放對中國股市的影響,對歷史資料文獻加以分析並提出建議。
[關鍵詞]市場經濟資本市場股票市場
一、目前我國股票市場的現狀
截至2007年8月9日收盤,滬深股市總市值首度突破21萬億大關,總市值合計為211491億元,而2006年GDP總量為210871億元人民幣,我國股票市場的總市值首次超越GDP,2007年上半年我國GDP總量為106768億元。
根據滬深兩個證券交易所的最新統計數據顯示:截至8月9日收盤,上海證券交易所總市值為163648億元,流通市值46843億元;深圳證券交易所總市值為47817.48億元,流通市值為23989.06億元。到目前為止,瀘深股票賬戶總數已經超過14000萬,占人總總數的10%以上,這在以前是不可想像的。我國股票市場發展雖然很快,但股市對民生問題的影響也是顯然的。股票市場有一億四千萬賬戶,也就是說它的漲跌將關繫到一億多個家庭的生活了。
二、資本市場開放度的演變過程
根據我國政府對WTO承諾,我國證券對外開放的內容主要包括:
1.外國證券機構可以(不通過中方中介)直接從事B股交易。
2.外國證券機構駐華代表處可以成為所有中國證券交易所的特別會員。
3.允許外國機構設立合營公司,從事我國國內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業務,外資比例不超過33%;加入三年內,外資比例不超過49%。
4.加入後三年內,允許外國證券公司設立合營公司,外資比例不超過三分之一。合營公司可以(不通過中方中介)從事A股的承銷,從事B股和H股、政府和公司債券的承銷和交易,以及發起設立基金。
5.允許合資券商開展咨詢服務及其它輔助性金融服務,包括信用查詢與分析,投資於有價證券研究、咨詢,公開收購及公司重組等;對所有新批準的證券業務給予國民待遇,允許在中國設立分支機構。
入世以來,隨著證券市場開放承諾的一步步兌現,資本市場改革逐步推進,2002年底,中國證監會頒布並實施《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管理暫行辦法》,經過有關方面近半年的周密准備,QFII制度於2003年年中正式啟動。截至2006年12月底,共批准成立7家外資參股證券公司;共成立24家中外合資基金公司,占成立基金公司數量的42.86%。截至2007年1月31日,68家境外證券經營機構取得外資股業務資格。
至此,我國資本市場的開放領域形成了從加入世貿組織協議框架下的證券業和基金業的開放,到外資直接參與國有產權和非流通股權的並購轉讓市場,再到允許合格的境外機構投資者直接投資A股市場等漸次展開的全方位開放局面,中國資本市場的每一個環節和組成部本基本上都為外資進入建立了政策和制度的通道。資本市場的開放包括兩個方面,一方面是允許外國資本進入國內的難易程度,另一方面是允許進入國內的外國資本的大小.經濟全球化是一種浪潮也是一種趨勢,中國作為一個經濟實體也將高度納入到其中,資本市場也將高度開放.隨著資本市場開放程度的提高,國外資本對我國的經濟實體也產生越來越重要的影響,在股票市場上優為明顯。
三、改革開放程度對股票市場的影響
改革開發以來,我國國民經濟的對外依存度大大提高,國際金融市場動盪會導致出口增幅下降、外商直接投資下降,從而影響經濟增長率,失業率隨之上升,宏觀經濟環境的惡化導致上市公司業績下降和投資者信心下降,最終使證券市場行情下跌。其中,國際金融市場的動盪對外向型上市公司和外貿行業上市公司的業績影響較大,對其股價的沖擊也最大。
1.金融安全方面的影響。在金融安全方面,股票市場並沒有像外匯市場那麼惹眼。但我們並不應該忽視它在金融安全方面的影響。中國股票市場現在雖然足夠大,國家行政干預強,但明顯存在很多的漏洞,以前,國際資本流動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國際金融市場結構比較簡單,國際性的金融投機的形式較為單一。但是,80年代特別是90年代以來,隨著國際資本流動的自由化和國際金融市場結構的復雜化,機構投機者不但可以同時在多個金融市場上進行投機,而且在每個金融市場上還可以同時進行多個金融品種的投機,從而使投機帶有立體的性質,從而使投機手段更加隱蔽和復雜。加入WTO後,國際投機者同樣可以對我國的金融領域進行沖擊,我國在經濟方面的開放越大,沖擊也就可能越大。
但由於最富有投機性的商品是股票和房地產,現代泡沫經濟最典型的表現是因投機而造成的股票價格和房地產價格的急劇上升。由於機構投機者一般不介入實物資產的投機,股票市場的泡沫便成為機構投機者掀起投機風潮的理想時機。機構投機者對泰國和東南亞國家發起金融攻擊,與這些國家和地區存在泡沫經濟有著密切的關系。2.直接影響了股票市場的發展進度。中國股市將迎來與國際慣例全面接軌的時代。股票市場是一種具有共同規律、通行共同語言的投資場所,其優點和缺點、長處和短處,都在相當大的程度上來源於其內在的本性和特有的規律。由於上市公司的股份被人為地分割為國有股、法人股和個人股,各類股的價格和流通方式又都完全不同,這使得上市公司轉軌不轉制問題日益突出。伴隨中國股票市場的逐步對外開放,股市將迎來與國際慣例全面接軌的時代;封閉式的股市發展格局即將被打破,中國股市將隨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而迎來逐步開放的時代。十多年來,中國股市(特別是A股市場)是在一種封閉的狀態下運行的,隨著經濟全球化的發展和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以及QFII制度的啟動,這種封閉的股市發展格局將會被逐步打破,伴隨著人民幣資本項目下可自由兌換的實現,股票市場的對外開放的領域和步伐將逐步加寬、加快。
3.外資進入方面的影響。2006年,QFII走完了在中國證券市場上三年的試點歷程,迎來了轉折之年。截至2006年12月末,QFII中國A股基金的最新資產規模達到37.72億美元,直逼300億元人民幣。QFII在中國的市場影響力正與它的規模一起與日俱增。
但是,郎咸平指出,中國股市引進QFII的原因是認為他們是做長期投資和基礎研究的,想藉此引進先進的投資理念,可是,其實QFII是比國內莊家還要厲害的莊家,是互相勾結的莊家。
四、結論與建議
2006年以來,中國證券市場規模擴大、交易活躍,其總市值已經位列世界第四。研究表明,至2020年,中國證券市場的總市值會達到650萬億元,屆時將成為全球最大資本市場。雖然發展迅猛,但中國證券市場仍存在結構失衡、證券產品供應不足等問題,具體如下:
1.我國證券市場目前是股本結構畸形的市場。上市公司一股獨大,公司治理結構急需改善。流通股與非流通股並存,使占
總股本三分之一的流通股面對巨大壓力,股價畸高。如果一旦證券市場全面開放,不僅因國內股票缺乏投資價值難以吸引國際證券資本,而且中外市場在股價上的巨大落差,必然導致國內股價大跌。同時,由於我國市場上沒有做空機制,投資者難以避險。
2.我國證券市場尚處於國際化的起步階段。商品、貨幣、資本是資源配置的三個層面。一個國家的開放順序是從貿易開放到
貨幣市場開放,再到資本市場開放。也就是說,在經歷貿易自由化、匯率和利率自由化之後,證券市場才可能實現自由化。如果將開放的時序錯亂,將會潛伏爆發金融危機的巨大風險。目前我國經濟的開放程度尚處於商品市場國際化接近結束並向貨幣市場國際化轉化階段。短時間內不可能指望利率、匯率、資本項目的自由化來支持證券市場的全面開放。
3.我國證券市場規模還不能有效抵禦市場開放風險。相應的金融資產規模支持相應規模的證券市場開放。面對強大的國際資本,特別是國際資本快速的進出,以我國證券市場現有規模尚不具備抵禦巨大沖擊的能力。
4.人民幣尚未在資本項目下自由兌換制約證券市場開放進程。人民幣實現在資本項目下自由兌換的進程事關中國證券市場開放進程。在人民幣尚未自由兌換的情況下證券市場不可能實現全方位開放。
5.我國證券監管體系有待完善。證券市場開放需要更高的監管水平,尤其是監管者對跨國界的交易行為的本質和特徵有很強的評價能力,而且還需要有效、務實的國際合作。
我國作為一個發展中國家,應當根據國際國內形勢和條件的變化自主地調整證券市場對外開放的具體措施,有步驟、分階段地推進開放進程,最大限度地避免證券市場開放對我國產生的負面影響,也就是說應當選擇一種漸進式的開放策略。面對中國證券市場目前出現的與國際聯系增強、受外部環境影響加大的情況,我國應盡快建立風險監管和協調機制。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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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曹鳳歧劉力姚長輝:證券投資學.北京大學出版社,2007年6月
[3]中國證券業機構:證券市場基礎知識.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7
㈥ 《證券交易》論文能給個么
證券上市與交易中的違法行為
論文摘要
證券是經濟社會的一種價值符號。證券市場是調節社會經濟需求的一個場所,它集聚社會資金進行資源再分配。因此,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有利於促進國民經濟的迅猛發展,對發展中國家而言,合理地利用證券市場籌措資金,是一國經濟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證券上市與證券交易有密切的聯系,證券上市是證券交易的前提,沒有證券的上市,就沒有可交易的證券,同時,證券交易是證券上市的目的 ,證券上市就是為實現證券的流通。但是,在證券市場發展不成熟的國家,證券市場由於法律制度不完善,市場操作不規范,信息披露不全面等,都直接影響到證券市場的良性運作。本文對證券上市與證券交易進行了研究,對證券上市階段和證券交易過程中的一些違規行為和違法特徵進行了剖析。
關鍵詞:證券上市,證券交易,違法行為,監管,
證券上市是指證券發行結束後,依照法定條件和程序到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即賦予某種證券在證券交易所進行買賣的資格。證券交易是指相對依法發行、上市的證券友證券交易所為主的法定場所進行買賣的活動。證券上市與證券交易有密切的聯系,證券上市是證券交易的前提,沒有證券的上市,就沒有可交易的證券,同時,證券交易是證券上市的目的 ,證券上市就是為實現證券的流通。在我國,目前上市與交易的的包括股票(A股、B股、境外上市股)、基金、債券(含可轉換債券)三種。從市值和市場份額角度相比較,股票是市場上的核心證券,基金與債券的比重甚低。與此相對應,證券上市與交易中的違法犯罪也主要是股票上市與交易中的違法犯罪。
一、 我國證券上市和證券交易的一般規定
《公司法》《證券法》《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可轉換公司債券管理暫行辦法》、滬、深證券交易所的《上市規則》及《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等規范性文件對證券上市的條件和程序均作了詳細的規定。比如初次改造的股票必須具備下列條件:股票經批准已懊社會公開改造;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5000萬元;開業時間在三年以上的,最近連續盈利;持有股票面值達1000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1000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4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5%以上;公司在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等等。在股票上市程序 上,我國也實行核准制,股票改造結束後發行人向中國證監 會提出 股票上市交易申請,上市申請經核准 後,發行人再向證監 會提交核准文件 。證券交易所收到 文件 後與發行人簽訂上市協議,並自收到文件之日起6 個月內安排該股票上市交易,在上市前發行人需要按規定格式和內容披露上市公告書。在實踐中,股票發行核准上市與核准基本上是實行「直通車」制。只有符合上市條件的股票發行申請才會被核准,股票發行成功結束後,在一定時期內均會被核准上市交易。根據滬、深證券交易所的《股票上市規則》,對股票上市實行上市推薦人制度,公司股票申請在證券交易所上市必須由交易 所認可的一至二個機構推薦上市推薦書。另外,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在境外發行股票和上市管理的通知》等 規范性文件 對境內公司或涉及境內權益的境外公司在境外上市的條件和程序作了特別規定。基金、債券也各有不同的上市條件和上市程序。
我國對證券交易的主要規定集中於《證券法》第三章。在交易的對象上,只有依法發行的股票、公司債券及其他證券如可轉換公司債券、基金等才能進行交易。在交易場所上,只能在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櫃台交易。在交易方式上,採用公開的集中競價交易方式,貫徹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在交易的主體上,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和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期限內,不得以任何方式參與 股票交易;為股票發行出具相關法定文件的中介機構和人員在該股票承銷內和期滿後六個月內不得買賣該種股票;為上市公司出具相關法定文件的中介機構和人員,自接受上市公司委託之日至上述文件公開 後5 日內,不得買賣該種股票。對大股東的約束上,規定了持有一個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的股份5%的股東的報告義務並禁止其在六個月內買入又賣出或賣出又買入同一種股票。我國目前只允許證券的現貨交易,不允許期貨交易;只允許證券的足額保證金交易,不允許融資或融券的信用交易。為保障證券交易秩序的安全和公開、公正、公平、公信的市場原則,為保護國有、集體資產的安全,我國《證券法》在第三章規定了一語道破交易的禁止行為,這些行為有: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編造並傳播影響證券交易的虛假信息、欺詐客戶、法人以個人名義開立帳戶、挪用公款買 賣證券國有企業及國有資產控股的企業炒作上市交易的股票。
二、 證券上市中的主要違法犯罪行為
由於我國股票發行與股票上市核准實行的是「直通車」制,騙取上市資格往往就是騙取股票履行上市資格。在目前我國的證券市場上主要的犯罪行為有(1)騙取上市資格;(2)上市推薦人違法推薦;(3)申請上市過程 中的行賄、受賄;(4)違法境外上市。
(一) 騙取上市資格
騙取上市資格往往就是騙取股票發行資格,只是在以往股份制試點階段成立的一些定向募集的股份公司為了將原發行的股份上市才實施的單獨的騙取上市資格的行為。東方鍋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方公司)是1988年由東方鍋爐廠以部分生產經營性賬面資產折為國家股,獨家發起設立的股份 制企業,1988年8月和1989年3月向社會公眾改造3000萬元和2400萬元社會個人股。東方公司為盡快上市,進行了編造虛假文件、虛增利潤等 一系列違法行為。首先為了達到 股票上市的目的 ,東方公司夥同有關機構弄虛作假,將注冊時間 和成為試點企業的時間 提前,還編造了股東大會決議和分紅方案,騙取了國家有關部門同意 其作為「歷史遺留問題」公司而「繼續進行股份制試點」的資格。1999年10 月,中國證監 會對東方公司進行了虛假資格的調查,並決定對東方公司處心警告的處理。
(二) 上市推薦人違法推薦
根據滬、深交易所的股票上市規則,股票申請上市需要有一至兩家推薦人推薦。上市推薦人應履行下列義務:確認發行人符合上市條件;確保發行人的董事了解其所擔負責任的性質,並需承擔交易所上市規則及上市協議所列明的責任;向交易所提交上市推薦書;確保上市文件 真實、准確、完整,符合規定要求,文件內所載的資料均經過核實等等。兩交易 所規定 上市推薦人制度,核心是為了上市推薦 人對申請上市公司是否符合上市條件進行審查,並確保出具上市推薦書的申請人符合規定條件。但有些推薦人只求謀利,不履行審查和確保上市文件真實、准確、完整的義務,甚至與發行人勾結共同弄虛作假出具錯誤的上市推薦書。
(三) 申請上市過程中的行賄、受賄
我國證券市場成立至今,上市資格一起是稀缺資源,很多公司特別是定向募集的股份盡早上市,不惜採取行賄為了取得上市資格,使定向募集的股份盡早上市,不惜採取行賄等手段。而與審批、推薦上市資格有關的領導人員也利用權力收受或索取賄賂,構成了我國股票上市環節較嚴重的行賄、受賄鏈條。
(四) 違法境外上市
從證券市場建立起,國務院、中國證監會等 管理部門陸續頒布規范性文件如《股份有限公司境 外上市外資股的規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在境外發行股票上市管理的通知》《境內企業申請到香港創業板上市審批與監管指引》等,要求國內企業境外上市或涉及境內權益的境外 公司境外公司上市要履行一定的批准或核准手續。但有引起企業負責人,出於利益考慮,無視各種規定
部分中介機構的協助下,採取各種手段逃避監管,未經批准或核准,擅自將境內企業或涉及境內權益的境外企業拿到境外上市。中國證監 會於1996年3月19日發出 通報,指出 境外上市是一項政策性很強制工作,帶頭我國改革 開放的形象,必須有組織、在步驟地進行中國企業(包括境外中資企業機構)無論採取什麼形式到境外 上市,都必須 報經國務院證券委批准。違反上述規定的,要追究越權審批部門和擅自到境外上市企業負責人的責任。同時,對個別不負責的中介機構要進行紀律處分。
三、 證券交易中的一般違法行為
(一) 買賣非法發行的證券
在交易對象上,《證券法》30條明確規定,證券交易當事人依法買 賣的證券必須 是依法發行並交付的證券。非依法發行的證券,不得買賣。
(二) 違反轉讓期限的規定買賣證券
我國對特種方式取得或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的證券的轉讓期限作了明確規定,在該限期內該種證券不得轉讓。如對於證券投資基金配售取得的股票有一部分必須 在3 個月的禁 售期,戰略投資者的禁售期在6 個月以上。對於上市公司董事等高級管理人員持有的本上市公司的股票及其因配股、轉增所得的增量股票在其任期內不得出售。以前的公司職工必須在公眾股份上市後3年才能出售等 等,若違反上述限期規定而出售股票,即為違法。由於 現在滬、深交易 所先進的交易系統和電腦設備,交易所已對轉讓禁止期限內的部分股票作了技術上的禁售措施,有關機構及其個人在客觀上無法在禁售期內轉讓該部分股票,使得目前這類違法行為發生得很少。
(三) 法律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人員以各種方式直接或間接持有、買賣股票
為防範證券市場監管者、組織者利用職務的便利及其內幕信息從事股票交易,也為了防範市場監管者、組織者的監管職責與直接從事股票交易的營利目的相沖突,《證券法》規定,中國證監 會及其派出機構工作人員、證券交易所、證券登結算機構、一語道破公司做作業 人員及其法律 和行政法規禁止參與 股票交易的其他 人員如一定級別的公務員在任期或者法定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法律法規只是禁止上述人員從事股票交易,而不禁止其從事債券、基金的交易,這主要是因為債券、基金相對於股票而言,價格漲跌幅度不大,投機價值低,實際參與人員少,沒有必要禁止性規定。
(四) 場外交易
場外交易是相對於證券交易 所的場 內交易而言。根據《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及《證券法》的規定,我國目前只允許證券交易所的場內交易,而不允許場外交易。由於我國在股份制改造初期,允許一部分企業定向募集股份並在公司職工內部募集職工股,再加上監管制度不完善,滬、深股市上市速度慢、容量小等 因素,各地為解決決定 向募集股份的流通問題,出現了證券交易中心,產權交易中心和其他場所的場外 交易模式,又稱為「一級半市場」。各地設立的證券交易中心、產權交易中心進行的股票場外交易一度非常紅火,有的證券交易中心完全採用證券交易所交易模式。由於場外交易監管上的難度及缺乏法律保障,各地的場外 交易市場出現了各種各樣的問題投資者的利益受侵害非常普遍,積累了巨大的風險。中國證監 會自1998年起根據國務院的安排 如《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證監 會關於清理整頓場外非法股票交易方案的通知》等 文件 對各地的證券交易中心進行了清理、取締,對違法從事場外 交易的機構作了處罰。如中國輕騎集團有限公司1997年12月到1998年6月利用其開設的多個產權賬戶,由集團證券部證券管理科科長負責,投入7000餘萬元資金參與 股權交易,進行買入賣出股票活動,結果虧損1095萬元,被 中國證監會查實後與該 公司的其他 違法行為一並於1999年9月9日受到處罰。到1999年《證券法》實施時場外非法股票交易市場基本清理完畢,大規模的證券場外 交易已不存在。但小規模的、較隱蔽的場外 交易市場仍然在各地存在,如成都的凍青樹市場。香港創業板上市和國內高新技術板成為熱門話題之時,各地出現了一些利用創業板上市進行場外交易,欺騙一般社會公眾的案件。
(五) 從事證券期貨交易
根據成效時間和交割時間 是否同步,證券交易可分為現貨交易和期貨交易兩種。現貨交易就是證券買賣成效後即時辦理券款清算交割手續的交易。當然,此處的即時並不等於立即,而是「T+N日」,「T」是英文「TRADE」的縮寫,即交易的意思;N代表交易成效後完成與交易有關的證券款項交割 日期,即買方收到證券、賣方收到款項的日期 。我國目前對A股、可轉換債券、證券投資基金實行的是「T+1」制度,要在成交的次日辦理交割。而期貨交易的成交和交割時期相分離,買賣雙方先簽訂合同,就證券買賣的數量、價格和交割日期達成協議,並在規定的交割日履行券款交割義務。在簽訂合同後、交割日前,賣方無需音樂會證券,買 方無需音樂會款項。證券期貨的實質也是保證金交易,兼具放大財務杠桿,擴大風險規模的雙重作用,證券期貨交易在成熟的證券市場是合法的交易方式。
(六)證券公司從事向客戶融資或者融券交易活動
融資 是指證券公司借錢、透支給客戶從事證券買賣的行為;融券是指證券公司將證券出借給予客戶,由客戶賣出後在一定的時期內又買入該種證券並歸還證券公司的行為。融資 與融券對客戶來說由於 增加了資金或證券,增加了財務杠桿,在投資判斷准確時可增加盈利程度,但在投資判斷錯誤時也會大大增加虧損的程度。融資或融券對證券公司 而言,各有利害,其利有三,一是吸引客戶,提高市場競爭力的一種手段;二是增加交易量,其傭金收也相應地增加;三是通過融資或融券能向客戶收取較高的利息收。其害主要表現 為當投資者虧損 時,有可能無法實際償還證券公司的資金和證券,從而給證券帶來損失,並且在實踐中,客戶與證券公司因融資而發生 的糾紛也甚 多。我國考慮到證券公司從事向客戶融資 或融券活動的巨大風險和相關法律制度的不完備,一直禁止融資 或融券交易。根據 《證券法》規定,一語道破公司為客戶融資 或融券的,沒收違法所得,並延遲非法買賣證券等值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處以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 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七)大股東不履行報告義務
大股東是指持有一個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股份5%以上(含 5%)的股東。不同的大股東由於實力不同、業務不同、社會影響不同,其變更對股份公司的經營、管理會有一定的影響,而且在實踐中,上市公司的主營業務因大股東的變更而發生變更的可能 性很大,對該股票的價格也會產生圈套影響。為了使公司及時了解自身大股東的變更情況,為了使中小投資者及時了解公司的股東結構,為了證券監管機構便 於監管,也為了防止大股東利用變更之機,利用持股優勢操縱市場,《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規定任何直接或者間接持有一個上市公司發行在外的普通該比例(5%)時,應當自該事實發生 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向該 公司、證券交易所和證監會寫出書面報告並公告。《證券法》規定了該 股東應當在其持股數額達到比例之日起三日內向該 公司報告,公司必須在接到 報告之日 起三日內向國務院證券監管管理機構報告。但在實踐中,有的機構包括證券公司為了掩飾其操縱市場,不讓公眾知悉其炒作該 股的事實,在持股超過5%時不依法履行報告義務。
(八)法人以個人名義開立賬戶,買賣證券
證券賬戶分為法人賬戶和自然人賬戶兩類。中國證監會《關於嚴禁操縱證券市場行為的通知》,「嚴禁任何單位以個人名義在證券交易登記機構開設股票賬戶」,《證券法》第74條明確規定,在證券交易 中,禁止任何 法人以個以個人名義開立賬戶,買賣證券。但有的法人包括證券公司、上市公司、基金公司等出於逃避稅收、逃避監管、便於操縱股票價格等 各種目的,收購或借取眾多公民的身份證開立個人賬戶從事證券交易。
(九)國有企業、國有資產控股的企業、上市公司違法炒作上市交易的股票
法人、自然 人投資證券市場本是追求利益最大化、自擔風險、自享收益的市場行為,法律 無需要限制某類法人從事證券投資。但由於 我國公有制的經濟體制和國有企業體制正處於轉變時期,國有資產和證券市場監管體系不夠完善,國有企業「所有人缺位」、「內部人控制」現象普遍存在,若允許國有企業或國有資產控股的企業自由地從事證券交易,勢將國有資產置於危險境地,出現國有企業憑借其地位、關系、呼風喚雨,牟取暴利。
(十)上市公司違法買賣本公司的股票
上市公司買回本公司股票是一種減少公司注冊資本的重大行為,必須 依照公司法的規定程序進行。《公司法》規定,公司只能 在減少注冊資本和與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公司合並時才能回購本公司股票。否則副政委不能回購和買賣本公司股票。但有些上市公司認為對自己公司狀況比較熟悉,能自如地製造題材,發布信息以配合股票的炒作,因而買賣本公司股票成功的把握很大,風險很小,從而違法大量買賣本公司股票,以謀取暴利。
四、 證券交易中可能構成的違法行為
根據我國《證券法》《刑法》及有關規定,證券交易中可構成的證券違法行為主要有: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編造並傳播證券交易虛假信息;誘騙投資者買賣證券;操縱證券交易價格;挪用公款買賣證券;挪用單位資金買賣證券。
參考文獻
1、黃興旺主編,《證券違法犯罪與防治》,四川人民出版社2001年8月第1版
2、樊崇義主編,《刑事法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9年修訂本
3、《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單行本
4、中國證監會《關於建設部查處基翔公司違規進行境外上市活動的通報》1996年3月19日
5、中國證監會《關於中國輕騎集團有限公司等 機構和個人違反證券法規行為 的處罰決定》1999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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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才寫沒幾天的。。。。。
推薦中國石化,理由如下:
1:中國石化最近半年凈利潤下滑嚴重,上半年年報顯示其營業利潤為-237億,國家財政補貼333億,才得以盈利93億元。中國石化在上半年虧損的原因很簡單,因上半年CPI指數居高不下,發 改委沒有根據原油價格來調整成品油價,只6月20日有一次調價,上調汽油、柴油價格每噸1000元。在7月原油價格在147美圓/桶見頂後,一直回落到目前的60-70美圓/桶的區間內,中國石化的煉油業務已經能正常盈利。
2:中國石化上半年承擔的是國家責任,但作為一個上市公司,股東利益也是中國石化需要考慮的,因此國家不可能一直讓中國石化賠本賣油,然後財政補貼,保持不虧損略有盈利的狀態。發 改委目前控製成品油價格可以說是走計劃經濟時代的老路,扭曲了市場供求關系,因此在原油價格猛漲而國內成品油不提價之際,國人經常會看到鬧 油荒的現象,這種現象很好解釋,因為煉油企業的煉油成本高於其銷售價,所以以檢修的名義停產,來對政府施壓,從2006年開始,哪一次發 改委上調成品油價之前,沒有鬧過油荒?我相信時代是進步的,發 改委不可能長時間控製成品油價格,成品油市場價格遲早會市場化,這樣中國石化的煉油壟斷地位就會產生巨大的壟斷利潤。
3:費改稅,燃油稅的推出已經拖了數年,涉及各部門之間的利益,導致一直難產。但2008年國家提出節能減排的口號,燃油稅不推出,這個口號基本是空喊。燃油稅推出的前提是,國內油價和國外油價接軌,怎麼接軌?這是一個擺在決策部門面前的難題,2007年初原油在50-60美圓/桶的時候,決策部門猶豫了,錯過一個接軌的最好時機,結果原油一路高漲,最高漲到147美圓/桶,決策部門已經沒有接軌的大環境了,因為高油價的時候接軌,老百姓的生活壓力將急劇增大。目前原油跌到60-70美圓/桶,國內已經有聲音在呼籲這是最後一次機會推出燃油稅了!一旦決策部門拿出燃油稅的時間表,那麼成品油價格體系必然有所松動,可能以後每月根據國際原油價格做一個調整,這些都是可以預見的。這樣的話,中國石化就不會出現虧本賣成品油的困境了。
4:中國石化作為2007年中國企業500強之首,當年營業收入1.2萬億元人民幣。但其凈利潤才549億元,比中國石油差了1345億元凈利潤少了一半還多,而中國石油的營業收入為1萬億元人民幣。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就是,中國石油偏重於上游業務,也就是開采原油,在成品油價格受到發 改委管制的年代,中國石油的盈利能力比中國石化強很多。但中國石化有營業收入1.2萬億元人民幣如此大的基數,只要稍微提高一下毛利率,其營業利潤就能增加很多,相應的每股收益也會增厚,再傳導至其股票價格。
5:個人預計中國石化2008年的每股收益有0.38元,而2009年的每股收益會有0.7元以上,如果發 改委理順成品油定價機制,那中國石化的每股收益還可能更高,而且每年的每股收益會成幾何級數增長。相對應的,如果10倍的市盈率在目前的環境下是合理的,那中國石化的股價從2008年的每股收益上來看,3.8元會是它的一個強力支撐,但2008年馬上結束了,2009年的業績將恢復增長,所以跌到3.8元的可能性極低,在2009年的每股收益上來看,7元會是一個弱支撐。如果把目光再放遠一點,2010年以後,中國石化在弱市的環境下,A股價格不會低於3.8元,而在7元以上的可能性非常大,大盤一旦走好,市場就會給出更高的市盈率,股價也會上漲,因此我建議目前可以逢低建倉,在3.8元-7元這個區間內戰略建倉,持有至2010年以後。
寫於11月6日
㈧ 證券交易論文
證券交易信息產權的法律性質
摘要:證券交易行情信息是經過證券交易所整理、編排的信息集合體,本質上是資料庫。我國著作權法和證券法都沒有明確證券交易所交易信息產權的法律性質和權利內容,無法提供充分的法律保護。證券交易信息產權本質上是一種新型的財產權利,法律應當給予「特殊權利」保護,資料庫製作人證券交易所享有復制權和再利用權。
關鍵詞:證券交易信息行情信息資料庫特殊權利
一、啟發性案例[1]
2006年8月以來,一個關於證券交易信息的案件引起了證券市場的軒然大波,並在法學界引發了熱烈討論。2006年8月底,上證所信息網路有限公司(簡稱「上證所信息公司」)向上海浦東新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依法解除原告與被告新華富時指數有限公司(簡稱「新華富時公司」)簽訂的《證券信息許可使用合同》及其附件,並追究新華富時公司的違約責任。
上證所信息公司是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信息的獨家全權經營機構,代表上海證券交易所與使用、發布、傳播上海證券交易所行情信息的單位簽訂有關合同,收取相應的授權費用。2005年12月,上證所信息公司與新華富時公司簽訂了《證券信息許可使用合同》。根據許可合的相關規定,原告許可被告利用上海證券交易所實時股票行情編制指數。但是,許可合同第五條同時約定,被告未經原告許可,不得將全部或部分上證所證券信息傳播到許可證指定以外的任何單位和個人及用於許可證指定以外的任何地方和用途,不得許可他人使用和開發衍生產品。
上證所信息公司訴稱,新華富時公司在未獲得上證所信息公司書面許可的情況下,擅自許可第三方新加坡證券交易所以基於原告提供的上海證券交易所實時行情編制的中國A 50指數開發中國A50股指期貨金融衍生產品,並在新加坡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這一行為違反了許可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已經構成違約。
2006年10月11日,該案正式開庭審理。目前,案件仍在審理之中。本案引起了法學界的廣泛關注,已經從普通的商業合同糾紛變成了金融信息維權討論。對於本案,由於上證所信息公司與新華富時公司之間簽訂有信息許可使用合同,可以依照《合同法》的規定來處理。但是,如果與證券交易所沒有訂立許可使用合同的其他人未經交易所許可對證券交易行情信息進行復制、摘錄、改編或者再利用,證券交易所能否追究其侵權責任?換句話說,在這種情況下行為人侵犯的是證券交易所的何種權利?答案尚不清楚。在實踐中,恰恰是這類行為最令證券交易所頭疼,交易所會員公司和信息經營商在獲得交易信息後轉發給其他人或者以其他方式利用信息是目前交易信息侵權的主要方式[2]
因此,不管這個案件的結果如何,有一個問題依然需要我們探討:證券交易所對證券交易信息享有的權利是一種什麼樣的權利,它的法律性質如何?應當怎樣加強對證券交易信息產權的法律保護?
二、證券交易信息的概念
首先讓我們來了解一下什麼是證券交易信息。證券交易信息是指有價證券在證券交易所市場集中交易產生的、經過證券交易所整理、編排的市場交易數據、行情及因之而產生的其他相關信息,如證券的價格、報價及交易量、股價指數等等[3]。無論是對於證券交易所還是對於會員公司、信息運營商和投資者來說,證券交易的即時行情信息都具有重要的商業價值,而延時行情信息則由於其時間上的滯後性商業價值衰減。在實踐中,證券市場的參與者恰恰對於證券交易即時行情信息的產權歸屬和產權性質爭議最大。因此,本文主要討論證券交易即時行情信息產權的法律性質。根據2006年7月1日開始實施的《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第5.2.2條的規定,在交易日連續競價期間,即時行情內容包括:證券代碼、證券簡稱、前收盤價格、最新成交價格、當日最高成交價格、當日最低成交價格、當日累計成交數量、當日累計成交金額、實時最高五個買入申報價格和數量、實時最低五個賣出申報價格和數量。[4]
為了進一步說明證券交易行情信息的范圍,筆者從新浪網上隨機下載了上海證券交易所浦發銀行(股票代碼600000)2006年11月1日的實時交易行情。
在證券市場上,單個的交易指令或交易信息對投資者是沒有意義的,投資者無法根據孤立的信息來做出理智的、合乎邏輯的投資判斷[5]。所以,本文所指的證券交易行情信息事實上是指交易信息的集合體,而且是經過特殊程序編輯(比如集合競價規則)過後產生的不問斷的數據流。因此,從證券交易信息的產生過程、存在形態上看,證券交易行情信息事實上是一種資料庫。
證券市場的有效性依賴於及時、准確且完整的交易信息,如何發布和管理證券市場中產生的交易信息關繫到市場的發展[6]。證券交易信息是由證券交易所收集、編排和公布的,從經濟學和組織理論的角度分析,證券交易所的根本在於證券交易過程中產生的交易信息[7]。因此,證券交易信息的財產權對證券交易所的存在和發展不可或缺,這也是2005年新修訂的《證券法》明確證券交易所對交易信息的專有權的意義所在。
三、現行法律對證券交易信息
保護的不足
(一)著作權法保護的不足
我國著作權相關立法並沒有關於資料庫法律保護的明確規定,但是2001年修訂的《著作權法》第十四條對「匯編作品」提供了法律保護:匯編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斷或者不構成作品的數據或者其他材料,對其內容的選擇或者編排體現獨創性的作品為匯編作品,其著作權由匯編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根據該條規定,對於不構成作品的數據或其他材料進行匯編所形成的成果也可以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但是前提條件是數據匯編內容的選擇或者編排應當體現獨創性。同時,需要明確的是,《著作權法》對於數據匯編的保護只及於數據的選擇和編排,不及於其中的數據本身。因此,數據匯編的構成成分是不受著作權法保護的,其他人可以自由使用數據匯編中的數據或事實,只要他沒有使用受到保護的選擇和編排。
但是,隨著數字技術和網路傳播技術的發展,作品傳播和利用的方式已經發生了巨大變化,信息的復制、傳播的成本越來越低,速度越來越快,操作越來越方便,對於數據匯編的使用也越來越頻繁。在信息經濟時代,不構成作品的信息也會有財產性價值;並且,當信息量非常大時,很難判定對於局部信息的使用是否侵犯了著作權。但是,著作權法依然固守作品的「獨創性」原則,沒有考慮到數據匯編所包含的商業價值,並提供相應的保護。
證券交易所可以援引《著作權法》第十四條關於「匯編作品」的規定來保護行情信息,這是因為,證券交易行情信息是在證券交易所市場集中交易產生的,並且經過了證券交易所的整理和編排。但是,《著作權法》提供的保護依然不足,因為只有證券交易所在行情信息數據的選擇和編排上體現了獨創性才能被認定為匯編作品,即便是證券交易所即時行情信息可以認定為《著作權法》第十四條規定的「匯編作品」,《著作權法》也不會保護行情信息中的數據和信息本身。事實上,行情信息資料庫的獨創性也很難得到認定。因為資料庫的核心價值在於所採集的信息內容,其採集的內容越全面價值就越高,但內容越全面就必然使編輯者對信息的選擇餘地越少,最終導致獨創性越低,這種有別於普通作品的特點造成了現實需要與法律規定的直接沖突,就是信息量越大、越全面的資料庫就越可能得不到著作權保護。[8] (二)證券法保護的不足
由於著作權法對證券交易行情信息保護不足,證券交易所不斷尋求其他法律保護方式。2005年10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通過的《證券法》加強了證券交易即時行情信息的保護。該法第一百一十三條第二款規定:未經證券交易所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發布證券交易即時行情。證券監管機關、證券交易所認為,該條確立了證券交易所對證券交易即時行情的信息專有權,有利於維護證券市場交易秩序,也利於證券交易所開拓信息產品服務。[9]
但是,該條對證券交易即時行情信息所提供的保護仍然是不足的。首先,這個條文應聯繫上下文來理解,該條第一款規定:「證券交易所應當為組織公平的集中交易提供保障,公布證券交易即時行情,並按交易日製作證券市場行情表,予以公布。」在這個語言環境下,第二款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證券交易所許可發布證券交易即時行情。
因此,該條授予證券交易所的只是獨家發布證券交易行情信息的權利,並沒有明確賦予交易所對於行情信息的所有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所主張的信息所有權缺乏法律依據[l0]。其次,證券交易信息產權法律制度的核心價值目標是明確證券交易信息產權的歸屬和法律性質,雖然該條明確了證券交易所對證券交易即時行情信息享有一定的權利,但是《證券法》和其他法律法規並沒有明確這種權利的法律性質和權利的內容。《證券法》第一百一十三條第二款在賦予證券交易所「發布」交易信息的權利,但是對於這項權利的內涵沒有做界定,例如,證券交易所是否有權禁止他人提取行情信息的部分或全部內容或者進行再利用,證券法對此沒有明確規定。
在這種情況下,對於與證券交易所及其所授權經營證券信息的公司締結合同的當事人,證券
交易所可以依照合同來主張違約責任。可是,如果合同當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侵犯了證券交易所的信息專有權,證券交易所能夠主張何種侵權責任?換句話說,第三人侵犯的是證券交易所對證券交易信息享有的何種權利,著作權還是其他種類權利?對此法律並沒有明確規定,這也是上證所信息公司訴新華富時公司一案引發熱烈討論的原因所在。
四、新型的財產權利一一資料庫「特殊權利」
從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無論是著作權法還是證券法都沒有清晰界定證券交易行情信息產權的法律性質,對證券交易所交易信息產權提供充分的法律保護。在現代社會,信息作為無形財產的一種形式已被廣泛接受,信息的生產、收集和編輯包含了信息產品製作人的「勞動」,具有重要的商業價值,但是,信息產品可能不具有著作權法所要求的「獨創性」。本文認為,證券交易行情信息產權是一種新型的財產權利,它既不同於傳統意義上的所有權,也無法納入著作權或知識產權的范疇,而應當作為資料庫受到法律的特別保護。需要指出的是,證券交易所主張其對交易信息享有所有權,這種認識容易產生混亂。事實上,證券交易所享有的應當是信息財產專有權,而不是信息所有權,因為有形財產所有權和信息財產專有權的具體內容有很大的不同,產權是不能等同於所有權的。
資料庫是指由有序排列的作品、數據或其他材料組成的,並且能以電子或非電子方式單獨訪問的集合體[11]。資料庫與匯編作品有一定的關聯性,它不僅包括匯編作品,還包括不構成匯編作品的數據匯編。由於資料庫具有巨大的經濟價值,其開發、製作和維護必須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和時間,而其復制和侵權又十分簡便,因此,法律應當對資料庫製作人提供必要的保護。
目前國際上對資料庫的保護主要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對具有獨創性的資料庫提供著作權保護,但是,正如前面所分析的,著作權法所提供的保護不及於其中的內容。另一種是對資料庫給予「特殊權利」(Sui Generis)保護,目前這種保護方式已經在歐盟變成了法律實踐。1996年,歐洲議會和歐盟理事會制定了《關於資料庫法律保護的指令》(96/9/EC),對資料庫提供全面保護。該指令最為引入注目的是給資料庫提供了「特殊權利」保護。「特殊權利」是指一個資料庫如果表明在其內容的獲得、驗證或顯示中具有質量或數量上的實質性投資,其製作人就有權禁止他人摘錄和(或)再利用資料庫的全部或實質性部分。這里所說的投資並不僅指金錢投資,還包括時間、勞動、物力等方面的投入。
依據歐盟《關於資料庫法律保護的指令》,資料庫製作人享有的特殊權利包括提取權和再利用權。資料庫製作人有權禁止他人未經許可,永久或暫時地將資料庫全部內容或者在數量上以及(或者)質量上的實質性內容轉移到另一種介質上的行為;資料庫製作人還有權禁止他人未經許可,以發行、出租、在線傳輸或者其他方式傳輸等方式向公眾提供資料庫全部內容或者在數量上以及(或者)質量上的實質性內容。除此之外,資料庫製作人還有權禁止他人未經許可,重復地和系統地提取以及(或)再利用資料庫的非實質性內容,但是與資料庫的正常利用相沖突或者不合理地損害資料庫製作人的合法利益的行為。[12]
「Sui Generis」是拉丁文,其基本含義是「獨特的、特殊的、自成一類的」,它意味著這是一種不同於著作權的保護,或者是另一種權利的保護。相對於著作權,資料庫特殊權利保護資料庫中的內容,而著作權只保護獨創性的表達形式,不保護思想內容;而相對於保護思想內容的專利來說,它對思想內容又沒有獨占權,它不能禁止他人利用同樣的思想內容製作同樣的資料庫進行產業上的競爭[13]。因此,對資料庫給予「特殊權利」保護的實質是在現有法律保護模式之外創設一種新的權利,以保護資料庫製作人對其資料庫內容應當享有的權益。
如前文所述,從證券交易行情信息的產生過程、存在形態上看,證券交易行情信息實際上是一種資料庫。證券交易行情信息資料庫的製作人是證券交易所。證券交易行情信息產生於證券交易的過程中,證券交易所為證券交易提供平台,制定交易規則,將零散的、單個的數據匯編成具有實際市場價值的數據產品。證券交易所為行情信息的生產、收集和編輯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進行了實質性投資,所以,證券交易所應當享有資料庫製作人的「特殊權利」。因此,證券交易所證券交易信息產權的性質應當是資料庫「特殊權利」,它的內容包括禁止他人未經許可提取或者再利用行情信息的全部或實質性部分的行為。
注釋:
[1]案件情況來自《金融時報》等媒體的報道。
[2]北京大學法學院金融法研究中心課題組:「證券交易所交易信息產權運作與法律保護研究」,載上海證券交易所研究中心主編《上證研究(2005法制專輯)》,復旦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第245頁。
[3]北京大學法學院金融法研究中心課題組:「證券交易所交易信息產權運作與法律保護研究」,第240頁。
[4]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2006年7月1日開始實施)第5.2.2條。
[5]復旦大學一上海理工大學(聯合)課題組:「證券交易所交易信息產權運作與法律保護研究」,載上海證券交易所研究中心主編《上證研究(2005法制專輯)》,復旦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第275頁。
[6]同上注,第239—240頁。
[7]關於證券交易信息與證券交易所的關系的具體分析可參閱北京大學法學院金融法研究中心課題組完成的「證券交易所交易信息產權運作與法律保護研究」課題,第248— 249頁。
[8]復旦大學一上海理工大學(聯合)課題組:「證券交易所交易信息產權運作與法律保護研究」,第288頁。
[9]桂敏傑主編:《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新舊條文對照簡明解讀》,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2005年版,第103—104頁。、
[10]2006年7月1日起實施的《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第5.1.3條都規定:「本所市場產生的交易信息歸本所所有。未經本所許可,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使用和傳播。經本所許可使用交易信息的機構和個人,未經本所同意,不得將本所交易信息提供給其他機構和個人使用或予以傳播。」
[11]李揚:《資料庫法律保護研究》,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第3—4頁。
[12]李揚:《資料庫法律保護研究》,第174—175頁。
[13]李揚:《資料庫法律保護研究》,第205頁。
㈨ 股票交易規則
一、股票交易時間
目前,A股市場交易時間為非法定節假日的周一到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所有節假日或者周末,A股都會休市。
二、集合競價與連續競價
股票買賣按照價格有限、時間優先的原則排序。上午9:15—9:25進行集合競價,這個時間段可以開始報價,9:20前的報價可以撤銷,9:20後的報價不能撤銷,系統收集所有人的買賣報價後,統一按照價格和時間原則集中撮合,成交額最大的交易,對應價格即為開盤價。
9:30—11:30,13:00—15:00為連續競價時間,系統對有效委託進行逐筆處理,遵循價格優先和時間優先原則。
三、股票交易單位
股票交易單位為「股」,平時看到的股價就是每股價格,買股票至少要買1手或其整數倍,1手=100股。如果申購新股,至少要申購1000股。賣出股票則沒有太多限制,最低1股也能賣出。
四、股價每日波動
每個交易日,單只普通股票(除上市首日、復牌等特殊情況)的股價較上一交易日收盤價的漲跌幅度不得超過10%;ST開頭的股票,漲跌幅不得超過5%;新股上市首日,最高漲幅限制為44%。
(9)中國的股票交易規則論文擴展閱讀:
一、股票交易是股票的買賣。股票交易主要有兩種形式,一種是通過證券交易所買賣股票,稱為場內交易;另一種是不通過證券交易所買賣股票,稱為場外交易。
二、股票分析數據
1、技術分析
技術分析是以預測市場價格變化的未來趨勢為目的,通過分析歷史圖表對市場價格的運動進行分析的一種方法。股票技術分析是證券投資市場中普遍應用的一種分析方法。
2、基本分析
基本分析法通過對決定股票內在價值和影響股票價格的宏觀經濟形勢、行業狀況、公司經營狀況等進行分析,評估股票的投資價值和合理價值,與股票市場價進行比較,相應形成買賣的建議。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股票交易規則
㈩ 我的股票操作規劃論文1500字
我的股票操作規劃
在我看來股票期貨市場是一個殘酷而刺激的投機行業
,
永遠在人們喜悅和
恐懼的交替循環中達到波峰和冰谷
,
完成牛熊的轉換
.
風雲突變
,
一朝一夕之間
,
可能成就一個財富傳奇
,
也可能是家破人亡
.
在這個跌宕多變
,
風雲詭譎的角逐
中
,
有部分雄傑之士在此實現了自己的暴富夢想
,
但也不知道有多少豪情滿懷之
人在這里折戟沉沙
,
終身惆悵
!
但每個人的一生都充滿了各種機遇和挑戰,一生
安穩或許是個不錯的選擇,但真正強者敢於向命運拼搏,而股票期貨可能就是
最好的舞台。
從本質上說股票交易不過是一種生意而已
,
但卻決非一般的生意
!
需要不斷
的學習學習再學習,才能找到它的規律,下面就是我學習的第一步,一份屬於
我的股票操作規劃:
一、理論學習階段
:
學習基礎的股票知識,深入了解股票分類、股票發行者的
組織機構和股票買賣有關規定知識,熟悉股價指數、股票術語,對將來要進行
的股票交易打下基礎。學習股票投資基本分析和技術方法:一是基本分析,二
是技術分析。基本分析法通過對決定股票內在價值和影響股票價格的宏觀經濟
形勢,行業狀況,公司經營狀況等進行分析,評估股票的投資價值和合理價值,
與股票市場價進行比較,相應形成買賣的建議。而技術分析法是從股票的成交
量,價格,達到這些價格和成交量所用的時間,價格波動的空間幾個方面分析
走勢並預測未來。通過比較可以發現兩種方法可以發現基本分析法能夠比較全
面地把握股票價格的基本走勢,但對短期的市場變動不敏感;技術分析貼近市
場,對市場短期變化反應快,但難以判斷長期的趨勢,特別是對於政策因素,
難有預見性所以真正的難點在於如何把握兩種方法的結合。另外一些比如
K
線
圖分析、看大盤等比較基礎的知識也要做到融會貫通,這樣才能在將來的操作
中做到游刃有餘。
二、模擬操作階段
在具備了基礎的股票知識和股票分析方法後我首先希望在
一些模擬股票軟體或者網站熟悉一下操作流程,為將來的實戰積累些經驗。雖
然模擬炒股是虛擬的但是一樣要用專業的心態予以對待,比如買股票前,會對
各股進行宏觀面分析與技術面分析,在選各股時要多關注一些財經新聞,了解
國家最近頒布的政策,選擇「利好」股票領域,這對「熊市」里的股票操作尤
其重要,因為「熊市」股票波動很大,尤其易受消息面的影響,所以時刻關注
財經新聞很重要。不要買自己不熟悉的股票,選擇幾只股票作為自選股堅持每
天觀察其走勢圖,利用
k
線與成交量,以及
macd
、
bias
、
kdj
等指標進行分析,
關心該公司的一切公告信息,運用專業知識判斷公司的生產經營狀況以及發展
前景,再決定是否買進。綜合這些內容以及模擬炒股的收益問題,吸取將會出
現的教訓總結出屬於自己的經驗。
三、要樹立一個正確的投資理念,做到不怕、不貪,不以市場的短期波動而驚
慌失措。炒股時間短,多數是短線操作,所以要學會控制倉位,盡量不滿倉,
最好是半倉和三分之一的倉位,設定止損和止贏點,到了止損位和止贏位就堅
決賣出。買賣股票不要企望買到最低、賣到最高,因為最低和最高可遇而不可
求。要學會多看、多想、多操作,就會熟能生巧,保證資金安全是盈利的基石。
當然還要鍛煉良好的心裡素質。要買賣股票是對人性缺點的最大考驗
,要沉重
冷靜分析,要有耐性,相信自己的判斷力,保持五分樂觀七分警覺。在形勢不
利的時候及時抽身而退
,
從而最小化降低損失。
四、實戰階段:等真正做到上面的那些規劃,
我想我已經做好了初次試水的准
備,下面就是帶上身份證
,
銀行卡去證券公司去辦理股票交易賬戶和開設資金賬
戶,正式進入股票交易市場了。等真正到了實戰階段我的股票股票應以中、長
線操作為主,然後就要時刻謹記課堂上老師教導的要點:判定大勢,順勢而為,
盡量做到有備而去,盤算好買進的理由,並計算好出貨的目標,選定自選股,
知道何時買?何時賣?還要記住保持觀望,然後設立自己的止盈點和止損點,
最重要的要認一個技術指標,然後做到基本面服從技術面。
六、股市是變幻莫測的,沒有什麼規律和必然,對於心智尚不完全成熟,家境
又不太好的學生來說,有時候是輸不起的。作為大學生不能忘記主業,應該以
學業為主,等畢業以後有一輩子的時間接觸社會,而能坐在課堂里聽課的機會
就會很少了,要珍惜現在寶貴的學習時間,這個度是需要我好好把握的。
七、股市有風險,入市須謹慎
以上就是我的股票操作規劃,不成熟處希望老師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