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交易的增值稅會計處理
Ⅰ 買賣股票的會計分錄
股票買賣屬於短期投資,A公司的會計分錄:
1、購入時:
借:短期投資-B股票應收股利
貸:銀行存款
2、拋售時:
借:銀行存款
貸:短期投資-B股票
應收股利
投資收益
3、發放現金股利時:
借:銀行存款或現金
貸:應收股利
4、拋售時:
借:銀行存款
貸:短期投資-B股票
投資收益
(1)股票交易的增值稅會計處理擴展閱讀:
短期投資應當按照以下原則核算:
(一)短期投資在取得時應當按照投資成本計量。短期投資取得時的投資成本按以下方法確定:
1、以現金購入的短期投資,按實際支付的全部價款,包括稅金、手續費等相關費用。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
應當單獨核算,不構成短期投資成本。已存入證券公司但尚未進行短期投資的現金,先作為其他貨幣資金處理。
待實際投資時,按實際支付的價款或實際支付的價款減去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作為短期投資的成本。
2、投資者投入的短期投資,按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作為短期投資成本。
3、企業接受的債務人以非現金資產抵償債務方式取得的短期投資,或以應收債權換入的短期投資,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短期投資成本。
如果所接受的短期投資中含有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減去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
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後的余額,作為短期投資成本。涉及補價的,按以下規定確定受讓的短期投資成本:
(1)收到補價的,按應收債權賬面價值減去補價,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短期投資成本;
(2)支付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支付的補價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短期投資成本。
本制度所稱的賬面價值,是指某科目的賬面余額減去相關的備抵項目後的凈額。如「短期投資」科目的賬面余額減去相應的跌價准備後的凈額,為短期投資的賬面價值。
4.以非貨幣性交易換入的短期投資,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短期投資成本。涉及補價的,按以下規定確定換入的短期投資成本:
(1)收到補價的,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確認的收益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減去補價後的余額,作為短期投資成本;
(2)支付補價的,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和補價,作為短期投資成本。
以原材料換入的短期投資,如該項原材料的進項稅額不可抵扣的,則換入的短期投資的入賬價值還應當加上不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以原材料換入的存貨、固定資產等,按同一原則處理。
(二)短期投資的現金股利或利息,應於實際收到時,沖減投資的賬面價值,但已記入「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科目的現金股利或利息除外。
(三)企業應當在期末時對短期投資按成本與市價孰低計量,對市價低於成本的差額,應當計提短期投資跌價准備。
企業計提的短期投資跌價准備應當單獨核算,在資產負債表中,短期投資項目按照減去其跌價准備後的凈額反映。
(四)處置短期投資時,應將短期投資的賬面價值與實際取得價款的差額,作為當期投資損益。
企業的委託貸款,應視同短期投資進行核算。但是,委託貸款應按期計提利息,計入損益;企業按期計提的利息到付息期不能收回的。
應當停止計提利息,並沖回原已計提的利息。期末時,企業的委託貸款應按資產減值的要求,計提相應的減值准備。
Ⅱ 增值稅在會計中怎麼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和《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等有關規定,現對增值稅有關會計處理規定如下:一、會計科目及專欄設置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應當在「應交稅費」科目下設置「應交增值稅」、「未交增值稅」、「預交增值稅」、「待抵扣進項稅額」、「待認證進項稅額」、「待轉銷項稅額」、「增值稅留抵稅額」、「簡易計稅」、「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代扣代交增值稅」等明細科目。
(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應在「應交增值稅」明細賬內設置「進項稅額」、「銷項稅額抵減」、「已交稅金」、「轉出未交增值稅」、「減免稅款」、「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銷項稅額」、「出口退稅」、「進項稅額轉出」、「轉出多交增值稅」等專欄。其中:1.「進項稅額」專欄,記錄一般納稅人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而支付或負擔的、准予從當期銷項稅額中抵扣的增值稅額;2.「銷項稅額抵減」專欄,記錄一般納稅人按照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因扣減銷售額而減少的銷項稅額;3.「已交稅金」專欄,記錄一般納稅人當月已交納的應交增值稅額;4.「轉出未交增值稅」和「轉出多交增值稅」專欄,分別記錄一般納稅人月度終了轉出當月應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稅額;5.「減免稅款」專欄,記錄一般納稅人按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準予減免的增值稅額;6.「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專欄,記錄實行「免、抵、退」辦法的一般納稅人按規定計算的出口貨物的進項稅抵減內銷產品的應納稅額;7.「銷項稅額」專欄,記錄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應收取的增值稅額;8.「出口退稅」專欄,記錄一般納稅人出口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按規定退回的增值稅額;9.「進項稅額轉出」專欄,記錄一般納稅人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等發生非正常損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應從銷項稅額中抵扣、按規定轉出的進項稅額。
(二)「未交增值稅」明細科目,核算一般納稅人月度終了從「應交增值稅」或「預交增值稅」明細科目轉入當月應交未交、多交或預繳的增值稅額,以及當月交納以前期間未交的增值稅額。
(三)「預交增值稅」明細科目,核算一般納稅人轉讓不動產、提供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提供建築服務、採用預收款方式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等,以及其他按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應預繳的增值稅額。
(四)「待抵扣進項稅額」明細科目,核算一般納稅人已取得增值稅扣稅憑證並經稅務機關認證,按照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準予以後期間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包括:一般納稅人自2016年5月1日後取得並按固定資產核算的不動產或者2016年5月1日後取得的不動產在建工程,按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準予以後期間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實行納稅輔導期管理的一般納稅人取得的尚未交叉稽核比對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上註明或計算的進項稅額。
(五)「待認證進項稅額」明細科目,核算一般納稅人由於未經稅務機關認證而不得從當期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包括:一般納稅人已取得增值稅扣稅憑證、按照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但尚未經稅務機關認證的進項稅額;一般納稅人已申請稽核但尚未取得稽核相符結果的海關繳款書進項稅額。
(六)「待轉銷項稅額」明細科目,核算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已確認相關收入(或利得)但尚未發生增值稅納稅義務而需於以後期間確認為銷項稅額的增值稅額。
(七)「增值稅留抵稅額」明細科目,核算兼有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的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截止到納入營改增試點之日前的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按照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不得從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的銷項稅額中抵扣的增值稅留抵稅額。
(八)「簡易計稅」明細科目,核算一般納稅人採用簡易計稅方法發生的增值稅計提、扣減、預繳、繳納等業務。
(九)「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核算增值稅納稅人轉讓金融商品發生的增值稅額。
(十)「代扣代交增值稅」明細科目,核算納稅人購進在境內未設經營機構的境外單位或個人在境內的應稅行為代扣代繳的增值稅。
小規模納稅人只需在「應交稅費」科目下設置「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不需要設置上述專欄及除「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代扣代交增值稅」外的明細科目。
二、賬務處理(一)取得資產或接受勞務等業務的賬務處理。
1.采購等業務進項稅額允許抵扣的賬務處理。一般納稅人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按應計入相關成本費用或資產的金額,借記「在途物資」或「原材料」、「庫存商品」、「生產成本」、「無形資產」、「固定資產」、「管理費用」等科目,按當月已認證的可抵扣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當月未認證的可抵扣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費——待認證進項稅額」科目,按應付或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應付賬款」、「應付票據」、「銀行存款」等科目。發生退貨的,如原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做認證,應根據稅務機關開具的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做相反的會計分錄;如原增值稅專用發票未做認證,應將發票退回並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2.采購等業務進項稅額不得抵扣的賬務處理。一般納稅人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用於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等,其進項稅額按照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時,應借記相關成本費用或資產科目,借記「應交稅費——待認證進項稅額」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科目,經稅務機關認證後,應借記相關成本費用或資產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科目。
3.購進不動產或不動產在建工程按規定進項稅額分年抵扣的賬務處理。一般納稅人自2016年5月1日後取得並按固定資產核算的不動產或者2016年5月1日後取得的不動產在建工程,其進項稅額按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應當按取得成本,借記「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等科目,按當期可抵扣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以後期間可抵扣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科目,按應付或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應付賬款」、「應付票據」、「銀行存款」等科目。尚未抵扣的進項稅額待以後期間允許抵扣時,按允許抵扣的金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貸記「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科目。
4.貨物等已驗收入庫但尚未取得增值稅扣稅憑證的賬務處理。一般納稅人購進的貨物等已到達並驗收入庫,但尚未收到增值稅扣稅憑證並未付款的,應在月末按貨物清單或相關合同協議上的價格暫估入賬,不需要將增值稅的進項稅額暫估入賬。下月初,用紅字沖銷原暫估入賬金額,待取得相關增值稅扣稅憑證並經認證後,按應計入相關成本費用或資產的金額,借記「原材料」、「庫存商品」、「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應付金額,貸記「應付賬款」等科目。
5.小規模納稅人采購等業務的賬務處理。小規模納稅人購買物資、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應計入相關成本費用或資產,不通過「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核算。
6.購買方作為扣繳義務人的賬務處理。按照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境外單位或個人在境內發生應稅行為,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以購買方為增值稅扣繳義務人。境內一般納稅人購進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按應計入相關成本費用或資產的金額,借記「生產成本」、「無形資產」、「固定資產」、「管理費用」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費——進項稅額」科目(小規模納稅人應借記相關成本費用或資產科目),按應付或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應付賬款」等科目,按應代扣代繳的增值稅額,貸記「應交稅費——代扣代交增值稅」科目。實際繳納代扣代繳增值稅時,按代扣代繳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費——代扣代交增值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二)銷售等業務的賬務處理。
1.銷售業務的賬務處理。企業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應當按應收或已收的金額,借記「應收賬款」、「應收票據」、「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取得的收入金額,貸記「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固定資產清理」、「工程結算」等科目,按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計算的銷項稅額(或採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算的應納增值稅額),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或「應交稅費——簡易計稅」科目(小規模納稅人應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發生銷售退回的,應根據按規定開具的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確認收入或利得的時點早於按照增值稅制度確認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點的,應將相關銷項稅額計入「應交稅費——待轉銷項稅額」科目,待實際發生納稅義務時再轉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或「應交稅費——簡易計稅」科目。
按照增值稅制度確認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點早於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確認收入或利得的時點的,應將應納增值稅額,借記「應收賬款」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或「應交稅費——簡易計稅」科目,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確認收入或利得時,應按扣除增值稅銷項稅額後的金額確認收入。
2.視同銷售的賬務處理。企業發生稅法上視同銷售的行為,應當按照企業會計准則制度相關規定進行相應的會計處理,並按照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計算的銷項稅額(或採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算的應納增值稅額),借記「應付職工薪酬」、「利潤分配」等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或「應交稅費——簡易計稅」科目(小規模納稅人應計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
3.全面試行營業稅改徵增值稅前已確認收入,此後產生增值稅納稅義務的賬務處理。企業營業稅改徵增值稅前已確認收入,但因未產生營業稅納稅義務而未計提營業稅的,在達到增值稅納稅義務時點時,企業應在確認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的同時沖減當期收入;已經計提營業稅且未繳納的,在達到增值稅納稅義務時點時,應借記「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等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科目,並根據調整後的收入計算確定計入「應交稅費——待轉銷項稅額」科目的金額,同時沖減收入。
全面試行營業稅改徵增值稅後,「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名稱調整為「稅金及附加」科目,該科目核算企業經營活動發生的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及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利潤表中的「營業稅金及附加」項目調整為「稅金及附加」項目。
(三)差額征稅的賬務處理。
1.企業發生相關成本費用允許扣減銷售額的賬務處理。按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企業發生相關成本費用允許扣減銷售額的,發生成本費用時,按應付或實際支付的金額,借記「主營業務成本」、 「存貨」、「工程施工」等科目,貸記「應付賬款」、「應付票據」、「銀行存款」等科目。待取得合規增值稅扣稅憑證且納稅義務發生時,按照允許抵扣的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抵減)」 或「應交稅費——簡易計稅」科目(小規模納稅人應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成本」、「存貨」、「工程施工」等科目。
2.金融商品轉讓按規定以盈虧相抵後的余額作為銷售額的賬務處理。金融商品實際轉讓月末,如產生轉讓收益,則按應納稅額借記「投資收益」等科目,貸記「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科目;如產生轉讓損失,則按可結轉下月抵扣稅額,借記「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等科目。交納增值稅時,應借記「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年末,本科目如有借方余額,則借記「投資收益」等科目,貸記「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科目。
(四)出口退稅的賬務處理。
為核算納稅人出口貨物應收取的出口退稅款,設置「應收出口退稅款」科目,該科目借方反映銷售出口貨物按規定向稅務機關申報應退回的增值稅、消費稅等,貸方反映實際收到的出口貨物應退回的增值稅、消費稅等。期末借方余額,反映尚未收到的應退稅額。
1.未實行「免、抵、退」辦法的一般納稅人出口貨物按規定退稅的,按規定計算的應收出口退稅額,借記「應收出口退稅款」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科目,收到出口退稅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出口退稅款」科目;退稅額低於購進時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的增值稅額的差額,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科目。
2.實行「免、抵、退」辦法的一般納稅人出口貨物,在貨物出口銷售後結轉產品銷售成本時,按規定計算的退稅額低於購進時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的增值稅額的差額,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科目;按規定計算的當期出口貨物的進項稅抵減內銷產品的應納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科目。在規定期限內,內銷產品的應納稅額不足以抵減出口貨物的進項稅額,不足部分按有關稅法規定給予退稅的,應在實際收到退稅款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科目。
(五)進項稅額抵扣情況發生改變的賬務處理。
因發生非正常損失或改變用途等,原已計入進項稅額、待抵扣進項稅額或待認證進項稅額,但按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借記「待處理財產損溢」、「應付職工薪酬」、「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或「應交稅費——待認證進項稅額」科目;原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因改變用途等用於允許抵扣進項稅額的應稅項目的,應按允許抵扣的進項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科目,貸記「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科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經上述調整後,應按調整後的賬面價值在剩餘尚可使用壽命內計提折舊或攤銷。
一般納稅人購進時已全額計提進項稅額的貨物或服務等轉用於不動產在建工程的,對於結轉以後期間的進項稅額,應借記「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科目。
(六)月末轉出多交增值稅和未交增值稅的賬務處理。
月度終了,企業應當將當月應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稅自「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轉入「未交增值稅」明細科目。對於當月應交未交的增值稅,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科目;對於當月多交的增值稅,借記「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多交增值稅)」科目。
(七)交納增值稅的賬務處理。
1.交納當月應交增值稅的賬務處理。企業交納當月應交的增值稅,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科目(小規模納稅人應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2.交納以前期間未交增值稅的賬務處理。企業交納以前期間未交的增值稅,借記「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3.預繳增值稅的賬務處理。企業預繳增值稅時,借記「應交稅費——預交增值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月末,企業應將「預交增值稅」明細科目余額轉入「未交增值稅」明細科目,借記「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科目,貸記「應交稅費——預交增值稅」科目。房地產開發企業等在預繳增值稅後,應直至納稅義務發生時方可從「應交稅費——預交增值稅」科目結轉至「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科目。
4.減免增值稅的賬務處理。對於當期直接減免的增值稅,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科目,貸記損益類相關科目。
(八)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的賬務處理。
納入營改增試點當月月初,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應按不得從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的銷項稅額中抵扣的增值稅留抵稅額,借記「應交稅費——增值稅留抵稅額」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科目。待以後期間允許抵扣時,按允許抵扣的金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貸記「應交稅費——增值稅留抵稅額」科目。
(九)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和技術維護費用抵減增值稅額的賬務處理。
按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企業初次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支付的費用以及繳納的技術維護費允許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的,按規定抵減的增值稅應納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科目(小規模納稅人應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等科目。
(十)關於小微企業免徵增值稅的會計處理規定。
小微企業在取得銷售收入時,應當按照稅法的規定計算應交增值稅,並確認為應交稅費,在達到增值稅制度規定的免徵增值稅條件時,將有關應交增值稅轉入當期損益。
三、財務報表相關項目列示「應交稅費」科目下的「應交增值稅」、「未交增值稅」、「待抵扣進項稅額」、「待認證進項稅額」、「增值稅留抵稅額」等明細科目期末借方余額應根據情況,在資產負債表中的「其他流動資產」 或「其他非流動資產」項目列示:「應交稅費——待轉銷項稅額」等科目期末貸方余額應根據情況,在資產負債表中的「其他流動負債」 或「其他非流動負債」項目列示:「應交稅費」科目下的「未交增值稅」、「簡易計稅」、「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代扣代交增值稅」等科目期末貸方余額應在資產負債表中的「應交稅費」項目列示。
四、附則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中相關規定與本規定不一致的,應按本規定執行。2016年5月1日至本規定施行之間發生的交易由於本規定而影響資產、負債等金額的,應按本規定調整。《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企業會計處理規定》(財會〔2012〕13號)及《關於小微企業免徵增值稅和營業稅的會計處理規定》(財會〔2013〕24號)等原有關增值稅會計處理的規定同時廢止。
Ⅲ 的增值稅怎麼做會計分錄
1、采購入庫時,借:原材料/庫存商品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現金等
2、銷售出庫時,借:應收賬款/銀行存款/現金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3、月末轉出未交增值稅,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
4、實際繳納稅金時,借: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Ⅳ 關於增值稅的會計分錄怎麼做啊
月底增值稅要結轉本月未交增值稅,結轉過程如下:
1、結轉進項稅額: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2、結轉銷項稅額: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3、結轉應繳納增值稅(即進、銷差額):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4、實際交納時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會計分錄有以下幾種情況:
借:固定資產(公司自用檢測設備的質量認證)
生產成本(公司自製設備入庫前的質量認證)
製造費用(車間使用設備質量認證)
管理費用(ISO9001質量體系認證或者管理部門設備質量認證)
銷售費用(銷售部門設備質量認證)
貸:銀行存款 /現金/應付賬款/其他應付款
Ⅳ 繳納增值稅時如何會計處理
1、預交增值稅的會計分錄怎樣做? 2、補交增值稅的會計分錄怎樣做? 3、如果本企業銷售汽油,本企業領用汽油自用的會計分錄怎樣做? 答:1、預交增值稅 分錄為: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 貸:銀行存款 2、補交增值稅 企業造成補交增值稅的原因有很多。比如,可能是少記收入、少計價外費用,形成少計銷項稅額引起,也可能是少計進項稅額轉出等引起多計進項稅額造成的。企業應依據補交增值稅的具體原因判定。 (1)應補計銷項稅額的: 借:相關科目或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應補轉進項稅額轉出的: 借:相關科目或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結轉: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3)若是被稅務機關檢查,造成補交增值稅的,應按《增值稅日常稽查辦法》(國稅發[1998]44號)附件《增值稅檢查調賬方法》規定處理。 其分錄參照如下: 借:相應科目 貸:應交稅費——增值稅檢查調整 借:應交稅費——增值稅檢查調整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3、若企業領用的汽油是用於增值稅應稅項目,不是用於「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不需做進項轉出。 借:相關科目 貸:庫存商品
Ⅵ 企業持有股票是否繳納增值稅,及賬務處理
營改增後企業買賣股票,按金融服務—金融商品轉讓繳納增值稅;
單位將其持有的限售股在解禁流通後對外轉讓,按金融服務—金融商品轉讓繳納增值稅;
非上市企業未公開發行股票,其股權不屬於有價證券,轉讓非上市公司股權不屬於增值稅征稅范圍;
轉讓「新三板」股權是否按照上市公司「股票」,還是按照「非上市企業未公開發行股票」執行存在爭議,小陳稅務傾向按照「非上市企業未公開發行股票」執行,即轉讓「新三板」股權不屬於增值稅征稅范圍。
Ⅶ 請問繳納增值稅應怎麼做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
貸:銀行存款
註:繳納的若是以前的增值稅,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拓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下簡稱勞務),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增值稅;
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進項稅額-進項稅額轉出)-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減免稅款+出口退稅。
Ⅷ 股票賣出時的稅費的會計分錄怎麼做
交易性金融資產以公允價值計量,公允價值的變動計入當期損益,也就是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按照買價計入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成本明細,手續費計入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按照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根據公允價值的波動借記或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貸記或借記交易性金融資產。
處置時,按照實際收到的款項借記銀行存款,按照交易性金融資產的賬面成本貸記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按照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借記或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將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轉為正式的投資收益,借記或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
股票買賣的會計分錄
1. 5月1日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xxx
投資收益 xx
貸:銀行存款 xxx+xx
2.5月2日: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xx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xx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xxx
投資收益 xx
貸:銀行存款 xxx+xx
5月3日:假設出售的是5月1日購入的xx股
借:銀行存款 xxx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xxx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xx
投資收益 xxx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xxx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xxx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xxx
貸:投資收益 xxx
Ⅸ 營改增後買賣股票增值稅該如何正確處理
應按金融服務—金融商品轉讓繳納增值稅.以賣出價扣除買入價後的余額為銷售額.適用稅率為6%,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徵收率.參考資料:1、營改增後,金融商品轉讓業務如何確認銷售額?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規定:"金融商品轉讓,按照賣出價扣除買入價後的余額為銷售額.轉讓金融商品出現的正負差,按盈虧相抵後的余額為銷售額.若相抵後出現負差,可結轉下一納稅期與下期轉讓金融商品銷售額相抵,但年末時仍出現負差的,不得轉入下一個會計年度.金融商品的買入價,可以選擇按照加權平均法或者移動加權平均法進行核算,選擇後36個月內不得變更."2、金融企業發放貸款後,自結息日起90天內發生的應收未收利息怎麼計算繳納增值稅?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3規定,金融企業發放貸款後,自結息日起90天內發生的應收未收利息按現行規定繳納增值稅,自結息日起90天後發生的應收未收利息暫不繳納增值稅,待實際收到利息時按規定繳納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