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客戶股票交易行為監測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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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明確的監管主體是誰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立法目的及依據] 為規范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保護出借人及相關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網路借貸行業健康發展,更好滿足中小微企業和個人投融資需求,根據《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提出的總體要求和監管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適用范圍和釋義] 在中國境內從事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業務活動,適用本辦法,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本辦法所稱網路借貸是指個體和個體之間通過互聯網平台實現的直接借貸。個體包含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是指依法設立,專門從事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業務活動的金融信息中介企業。該類機構以互聯網為主要渠道,為借款人與出借人(即貸款人)實現直接借貸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資信評估、信息交互、借貸撮合等服務。
本辦法所稱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是指各省(區、市)人民政府承擔地方金融監管職責的部門。
第三條 [基本原則] 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按照依法、誠信、自願、公平的原則為借款人和出借人提供信息服務,維護出借人與借款人合法權益,不得提供增信服務,不得設立資金池,不得非法集資,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借款人與出借人遵循「借貸自願、誠實守信、責任自負、風險自擔」的原則承擔借貸風險。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承擔客觀、真實、全面、及時進行信息披露的責任,不承擔借貸違約風險。
第四條 [管理機制] 按照「鼓勵創新、防範風險、趨利避害、健康發展」的總體要求和「依法監管、適度監管、分類監管、協同監管、創新監管」的監管原則,落實各方管理責任。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負責對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制定統一的規范發展政策措施和監督管理制度,指導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做好網路借貸規范引導和風險處置工作。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對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涉及的電信業務進行監管。公安部牽頭負責對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進行互聯網安全監管,打擊網路借貸涉及的金融犯罪工作。國家互聯網信息管理辦公室負責對金融信息服務、互聯網信息內容等業務進行監管。
地方金融監管部門負責本轄區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的規范引導、備案管理和風險防範、處置工作,指導本轄區網路借貸行業自律組織。
第二章 備案管理
第五條 [備案登記] 擬開展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服務的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不包含其分支機構,應當在領取營業執照後,攜帶有關材料向工商登記注冊地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備案登記。
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應當為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辦理備案登記。備案登記不構成對機構經營能力、合規程度、資信狀況的認可和評價。
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有權根據本辦法和相關監管規則對備案後的機構進行評估分類,並及時將備案信息及分類結果在官方網站上公示。
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還應當依法向通信主管部門履行網站備案手續,涉及經營性電信業務的,應當按照通信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申請相應的電信業務經營許可;未按規定申請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的,不得開展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業務。
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備案登記、評估分類等具體細則另行制定。
第六條 [機構名稱] 開展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業務的機構,其機構名稱中應當包含「網路借貸信息中介」字樣,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七條 [備案變更] 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備案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向工商登記注冊地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報告並進行備案信息變更。
第八條 [備案注銷] 經備案的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擬終止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服務的,應當在終止業務前5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地方金融監管部門,並辦理備案注銷。
經備案的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者依法宣告破產的,除依法進行清算外,由工商登記注冊地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注銷其備案。
第三章 業務規則與風險管理
第九條 [機構義務] 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依據法律法規及合同約定為出借人與借款人提供直接借貸信息的採集整理、甄別篩選、網上發布,以及資信評估、借貸撮合、融資咨詢、在線爭議解決等相關服務;
(二)對出借人與借款人的資格條件、信息的真實性、融資項目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必要審核;
(三)採取措施防範欺詐行為,發現欺詐行為或其他損害出借人利益的情形,及時公告並終止相關網路借貸活動;
(四)持續開展網路借貸知識普及和風險教育活動,加強信息披露工作,引導出借人以小額分散的方式參與網路借貸,確保出借人充分知悉借貸風險;
(五)按照法律法規和網路借貸有關監管規定要求報送相關信息,其中網路借貸有關債權債務信息要及時向網路借貸行業中央資料庫報送並登記;
(六)妥善保管出借人與借款人的資料和交易信息,不得刪除、篡改,不得非法買賣、泄露出借人與借款人的基本信息和交易信息;
(七)依法採取預防、監控措施,建立健全客戶身份識別制度、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制度、可疑交易報告制度,履行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義務,接受反洗錢監督管理;
(八)配合相關部門做好防範查處金融違法犯罪相關工作;
(九)配合相關部門做好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網路與信息安全相關工作;
(十)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工商登記注冊地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義務。
網路借貸行業中央資料庫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第十條 [禁止行為] 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不得從事或者接受委託從事下列活動:
(一)利用本機構互聯網平台為自身或具有關聯關系的借款人融資;
(二)直接或間接接受、歸集出借人的資金;
(三)向出借人提供擔保或者承諾保本保息;
(四)向非實名制注冊用戶宣傳或推介融資項目;
(五)發放貸款,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六)將融資項目的期限進行拆分;
(七)發售銀行理財、券商資管、基金、保險或信託產品;
(八)除法律法規和網路借貸有關監管規定允許外,與其他機構投資、代理銷售、推介、經紀等業務進行任何形式的混合、捆綁、代理;
(九)故意虛構、誇大融資項目的真實性、收益前景,隱瞞融資項目的瑕疵及風險,以歧義性語言或其他欺騙性手段等進行虛假片面宣傳或促銷等,捏造、散布虛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損害他人商業信譽,誤導出借人或借款人;
(十)向借款用途為投資股票市場的融資提供信息中介服務;
(十一)從事股權眾籌、實物眾籌等業務;
(十二)法律法規、網路借貸有關監管規定禁止的其他活動。
第十一條 [實名注冊] 參與網路借貸的出借人與借款人應當為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核實的實名注冊用戶。
第十二條 [借款人義務] 借款人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提供真實、准確、完整的用戶信息及融資信息;
(二)保證融資項目真實、合法,並按照約定用途使用借貸資金,不得用於出借等其他目的;
(三)按約定向出借人如實報告影響或可能影響出借人權益的重大信息;
(四)借貸合同及有關協議約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三條 [借款人禁止行為] 借款人不得從事下列行為:
(一)欺詐借款;
(二)同時通過多個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或者通過變換項目名稱、對項目內容進行非實質性變更等方式,就同一融資項目進行重復融資;
(三)在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以外的公開場所發布同一融資項目的信息;
(四)已發現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提供的服務中含有本辦法第十條所列內容,仍進行交易;
(五)法律法規和網路借貸有關監管規定禁止從事的其他活動。
第十四條 [出借人條件] 參與網路借貸的出借人,應當擁有非保本類金融產品投資的經歷並熟悉互聯網。
第十五條 [出借人義務] 參與網路借貸的出借人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向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提供真實、准確、完整的身份等信息;
(二)出借資金為來源合法的自有資金;
(三)了解融資項目信貸風險,確認具有相應的風險認知和承受能力;
(四)自行承擔借貸產生的本息損失;
(五)借貸合同及有關協議約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六條 [線下業務] 除信用信息採集、核實、貸後跟蹤、抵質押管理等風險管理及網路借貸有關監管規定明確的部分必要經營環節外,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不得在互聯網、固定電話、行動電話及其他電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場所開展業務。
第十七條 [風險控制] 網路借貸金額應當以小額為主。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應當根據本機構風險管理能力,控制同一借款人在本機構的單筆借款上限和借款余額上限,防範信貸集中風險。
第十八條 [網路與信息安全] 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應按照國家網路安全相關規定和國家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要求,開展信息系統定級備案和等級測試,具有完善的防火牆、入侵檢測、數據加密以及災難恢復等網路安全設施和管理制度,建立信息科技管理、科技風險管理和科技審計有關制度,配置充足的資源,採取完善的管理控制措施和技術手段保障信息系統安全穩健運行,保護出借人與借款人的信息安全。
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應當記錄並留存借貸雙方上網日誌信息,信息交互內容等數據,留存期限為5年;每兩年至少開展一次全面的安全評估,接受國家或行業主管部門的信息安全檢查和審計。
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成立兩年內,應當建立或使用與其業務規模相匹配的應用級災備系統設施。
第十九條 [募集期管理] 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應當為單一融資項目設置募集期,最長不得超過10個工作日。
第二十條 [費用分配] 借款人支付的本金和利息應當歸出借人所有。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應當與出借人、借款人另行約定費用標准和支付方式。
第二十一條 [徵信管理] 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應當加強與金融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運行機構、徵信機構等的業務合作,依法報送、查詢和使用有關金融信用信息。
第二十二條 [電子簽名] 各方參與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需要對出借人與借款人的基本信息和交易信息等使用電子簽名、電子認證時,應當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保障數據的真實性、完整性及電子簽名、電子認證的法律效力。
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使用第三方數字認證系統,應當對第三方數字認證機構進行定期評估,保證有關認證安全可靠並具有獨立性。
第二十三條 [檔案管理] 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應當採取適當的方法和技術,記錄並妥善保存網路借貸業務活動數據和資料,做好數據備份。保存期限應當符合法律法規及網路借貸有關監管規定的要求。借貸合同到期後應當至少保存5年。
第二十四條 [業務暫停與終止] 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暫停、終止業務時應當至少提前5個工作日通過官方網站等有效渠道向出借人與借款人公告。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暫停或者終止,不影響已經簽訂的借貸合同當事人有關權利義務。
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因解散、被依法撤銷或宣告破產而終止的,應當在解散、被撤銷或破產前,妥善處理已撮合存續的借貸業務,清算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破產隔離] 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清算時,出借人與借款人的資金分別屬於出借人與借款人,不列入清算財產。
第四章 出借人與借款人保護
第二十五條 [借貸決策] 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不得以任何形式代出借人行使決策。每一融資項目的出借決策均應當由出借人作出並確認。
第二十六條 [風險揭示及評估] 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應當向出借人以醒目方式提示網路借貸風險和禁止性行為,並經出借人確認。
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應當對出借人的年齡、健康狀況、財務狀況、投資經驗、風險偏好、風險承受能力等進行盡職評估,不得向未進行風險評估的出借人提供交易服務。
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應當根據風險評估結果對出借人實行分級管理,設置可動態調整的出借限額和出借標的限制。
第二十七條 [客戶信息保護] 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應當加強出借人與借款人信息管理,確保出借人與借款人信息採集、處理及使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及其資金存管機構、其他各類外包服務機構等應當為業務開展過程中收集的出借人與借款人信息保密,未經出借人與借款人同意,不得將出借人與借款人提供的信息用於所提供服務之外的目的。
在中國境內收集的出借人與借款人信息的儲存、處理和分析應在當中國境內進行。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不得向境外提供境內出借人和借款人信息。
第二十八條 [客戶資金保護] 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應當實行自身資金與出借人和借款人資金的隔離管理,選擇符合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出借人與借款人的資金存管機構。
第二十九條 [糾紛解決] 出借人與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之間、出借人與借款人之間、借款人與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之間等糾紛,可以通過以下途徑解決:
(一)自行和解;
(二)請求行業自律組織調解;
(三)向仲裁部門申請仲裁;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章 信息披露
第三十條 [融資信息披露及風險揭示] 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應當在其官方網站上向出借人充分披露以下信息:
(一)借款人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年收入、主要財產、主要債務、信用報告;
(二)融資項目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於項目名稱、類型、主要內容、地理位置、審批文件、還款來源、借款用途、借款金額、借款期限、還款方式及利率、信用評級或者信用評分、擔保情況;
(三)風險評估及可能產生的風險結果;
(四)已撮合未到期融資項目有關信息,包括但不限於融資資金運用情況、借款人經營狀況及財務狀況、借款人還款能力變化情況等。
第三十一條 [機構經營管理信息披露] 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應當實時在其官方網站顯著位置披露本機構所撮合借貸項目交易金額、交易筆數、借貸余額、最大單戶借款余額佔比、最大10戶借款余額佔比、借款逾期金額、代償金額、借貸逾期率、借貸壞賬率、出借人數量、借款人數量、客戶投訴情況等經營管理信息。
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應當在其官方網站上建立業務活動經營管理信息披露專欄,定期以公告形式向公眾披露年度報告、法律法規、網路借貸有關監管規定及工商登記注冊地省級網路借貸行業自律組織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機構治理結構、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管理團隊情況、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會計報告、風險管理狀況、實收資本及運用情況、業務經營情況、與資金存管機構及增信機構合作情況等。
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應當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定期對本機構出借人與借款人資金存管、信息披露情況、信息科技基礎設施安全、經營合規性等重點環節實施審計,並且應當聘請有資質的信息安全測評認證機構定期對信息安全實施測評認證,向出借人與借款人、工商登記注冊地省級網路借貸行業自律組織等披露審計和測評認證結果。
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應當將定期信息披露公告文稿和相關備查文件報送工商登記注冊地地方金融監管部門,並置備於機構住所供社會公眾查閱。
第三十二條 [披露義務的責任主體] 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忠實、勤勉地履行職責,保證披露的信息真實、准確、完整、及時、公平,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借款人應當配合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及出借人對融資項目有關信息的調查核實,保證提供的信息真實、准確、完整。
第六章 監督管理
第三十三條 [中央金融監管部門職責] 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除應當履行本辦法第四條規定的有關職責外,還應當承擔下列職責:
(一)對地方貫徹落實國家相關政策法規、開展監管工作進行指導、協調和監督;
(二)建立跨省(區、市)經營監管協調機制,加強對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風險監測分析和開展風險提示,對可能出現的風險進行預警提示和督導;
(三)推進行業基礎設施建設,建立網路借貸行業中央資料庫;
(四)指導網路借貸行業自律組織;
(五)對本辦法及相關實施細則進行解釋。
第三十四條 [地方金融監管部門職責] 地方金融監管部門依照法律法規和《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等文件要求,加強溝通、協作,並履行下列監管職責:
(一)建立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及其股東、合夥人、實際控制人、從業人員的執業記錄,建立並管理行業有關數據信息的統計,開展風險監測分析,並按要求定期報送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有關統計數據與中國人民銀行及網路借貸行業中央資料庫運行機構共享;
(二)對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中的信息披露進行監督,制定實施信息披露、風險管理、合同文本等標准化規則,促進機構信息披露和增強經營管理透明度;
(三)受理有關投訴和舉報,自主或聘請專業機構對轄內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進行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管;
(四)對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及其從業人員違反本辦法和相關監管規定的,視情節輕重對其採取相關措施;
(五)建立輿情監測制度,對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中可能涉及非法集資等違法違規行為進行監測,並及時報告省級人民政府,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司法機關查處;
(六)定期向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報送本轄區備案和網路借貸行業年度監管與發展情況報告。
第三十五條 [自律組織職責] 省級網路借貸行業自律組織應當將組織章程報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備案,並履行下列職責:
(一)制定自律規則、經營細則和行業標准並組織實施,教育會員遵守法律法規和網路借貸有關監管規定;
(二)依法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協調會員關系,組織相關培訓,向會員提供行業信息、法律咨詢等服務,調解糾紛;
(三)受理有關投訴和舉報,開展自律檢查;
(四)法律法規和網路借貸有關監管規定賦予的其他職責。
第三十六條 [客戶資金存管] 借款人、出借人、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資金存管機構、擔保人等應當簽訂資金存管協議,明確各自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
資金存管機構對出借人與借款人開立和使用資金賬戶進行管理和監督,並根據合同約定,依照出借人與借款人向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發出的指令,對出借人與借款人的資金進行存管、劃付、核算和監督。
資金存管機構承擔實名開戶和履行合同約定及借貸交易指令表面一致性的形式審核責任,但不承擔融資項目及借貸交易信息真實性的實質審核責任。
資金存管方應當按照網路借貸有關監管規定報送數據信息並依法接受相關監督管理。
3. 求2011年銀行從業資格證基礎知識和個人理財重點
1、金融衍生工具的特徵是什麼?
答:金融衍生工具的特性表現在:(1)可復制性。可根據市場和客戶的需要定製出具有不同支付特徵的產品,只要掌握了衍生工具的定價和復制技術,就可以較隨意地分解、組合,根據不同的市場參數設計不同的產品。(2)杠桿特徵。由於允許保證金交易,交易主體在支付少量保證金後就簽訂衍生交易合約,利用少量資金就可以進行名義金額超過保證金幾十倍的金融衍生交易,產生「以小搏大」的杠桿效應。同時,高杠桿比例的特點放大了金融衍生工具的風險。
2、有哪些經濟主體進行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
答:金融衍生工具有四類交易主體:套期保值者、投機者、套利者和經紀人。(1)套期保值者,又稱風險對沖者設為首頁,他們參與金融衍生工具的目的是減少未來的不確定性,降低甚至消除風險。(2)投機者。投機者的直接目的是謀取利潤,即賺取遠期價格與未來實際價格之間的差額。(3)套利者。套利者通過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市場進行交易,獲得無風險的套利收益。套利又分為跨市套利、跨時套利和跨品種套利,在不同地點市場上套作,或在即期、遠期市場上和不同品種間套作,以獲取無風險收益。(4)經紀人。經紀人主要通過自身的專業知識信息、信譽和技能,以促成交易、收取傭金為目的,擔任交易商和客戶的中介。在交易所市場的交易活動中,貨幣經紀商也經常受客戶委託或集合客戶的資設為首頁金,以自身名義參與交易。
3、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方式是什麼?
答:衍生金融市場的交易組織方式為交易所交易和場外交易。(1)交易所交易,即場內交易。金融衍生工具交易所是一種有組織的市場,它是從事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的交易者,依據法律所組成的一種會員制的團體組織。交易所僅提供交易的場所與設備、制定規章制度、充當交易的中介和仲裁人,它本身不直接參與交易,不具營利性。交易所最基本的職能是為交易提供一個安全的環境。在交易所內,經批準的會員,按一定的交易規章對易行為進行管理,對爭端加以解決。(2)場外交易。場外交易無固定的場所,由交易者和委託人通過電話和電腦網路直接進行。近年設為首頁來,由於交易規則簡單,交易清算便捷,場外市場交易的發展速度大大快於交易所交易,並成為衍生工具交易的主要場所。
4、金融衍生工具市場的功能是什麼?
答:(1)轉移風險。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動創造出轉移風險的合理機制。套期保值是衍生金融市場的主流交易方式,交易主體通過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實現對持有資產頭寸的風險對沖,將風險轉移給願意且有能力承擔風險的投資者,同時也將潛在的利潤轉移了出去。
(2)價格發現。在衍生金融工具交易中,市場主體根據市場信號和對金融資產的價格走勢進行預測,進行金融衍生品的交易。大量的交易,形成了衍生金融產品基礎的金融產品的價格。
(3)提高交易效率。在很多金融交易中,衍生品的交易成本通常低於直接投資標的資產,其流動性(由於可以賣空)也比標的資產相對強得多,而交易成本和流動性正是提高市場交易效率不可缺少的重要因素。所以,許多投資者以衍生品取代直接投資標的資產,在金融市場開展交易活動。(4)優設為首頁化資源配置。金融衍生工具市場擴大了金融市場的廣度和深度,從而擴大了金融服務的范圍和基礎金融市場的資源配置作用。一方面,衍生金融產品以基礎金融資產為標的物,達到了為金融資產避險增值的目的;另一方面,衍生金融市場是從基礎金融市場中派生出來的,衍生設為首頁金融工具的價格,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對基礎金融資產價格的預期,有利於基礎金融工具市場價格的穩定和金融工具的流動性。
5、什麼是外匯?
答:外匯是一種以外國貨幣表示或計值的國際間結算的支付手段,通常包括可自由兌換的外國貨幣和外幣支票、匯票、本票、存單等。廣義的外匯還包括外幣有價證券,如股票、債券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外匯是指下列以外幣表示的可以用做國際清償的支付手段和資產。(1)外國貨幣,包括紙幣、鑄幣;(2)外幣支付憑證,包括票據、銀行存款憑證、郵政儲蓄憑證等;(3)外幣有價證券,包括政府債券、公司債券、股票等;(4)特別提款權;(5)其他外幣資產。
6、怎樣衡量債券的收益?
答:名義收益率、當期收益率、到期收益率
名義收益又稱票面收益率是有價證券票面所載的利率。如果,有價證券的每年收益(75)除以票面金額(1000)而得百分率為7.5%。
票面利率=每年收益(利息收入)/面值
票面收益率實際上就是債券的發行利率
當期收益率又稱直接收益率、息票率。是債券票面所列的利息與買進債券的價格的比率,其計算方法如下:
當期收益率=每年收益/市場價格外語學習網
一張面額100元的債券。票面年利率為8%,發售價格為95元,期限1年,則:
當期收益率=100×8%÷95×100%=8.42%
到期收益率,又稱最終收益率、實際收益率。不但考慮有價證券的購買(市場)價格與市場價格(面值),還要考慮持有證券至到期還本後的收益率。因此最能反映投資者的實際收益率。它是用來衡量債券持有者將債券保設為首頁存到還本期滿時能得到的實際收益的指標。
到期收益率有簡單計演算法和復利計演算法。到期收益率簡單計演算法是:從債券認購日起至最終償還日所能得到的利息與償還差益差損之和與投資本金之比得到,計算公式為:
到期收益率=[年利息+(債券面值-購買價格)÷償還年數]÷購買價格×100%
投資者A以14元1股的價格買入X公司股票若乾股,年終分得現金股息0.90元,計算投資者A的股利收益率。(B)
A.5.96%
B.6.43%
C.8.98%
D.5.08%
註:收益率是=0.9/14×100%=6.43%
7、債券的風險有哪些?
答:債券投資的風險因素有:價格風險、再投資風險、違約風險、債券贖回風險、提前償付風險和通貨膨脹風險。
價格風險也叫利率風險,是指市場利率變化對債券價格的影響。債券價格與利率變化成反比。當利率上漲時,債券價格下跌。對於在到期日前轉讓債券的投資者來說,利率上漲引起的債券價格下跌會減損投資人的資產收益。債券的到期時間越長,利率風險越大。
再投資風險,也是由於市場利率變化而使債券持有人面臨的風險。當市場利率下降,短期債券的持有人若進行再投資,將無法獲得原有的較高息票率,這就是再投資風險。利率風險和再投資風險是此消彼長的關系。投資者可以依據債券的這種價值特性制定投資策略。
違約風險又稱信用風險,是債券發行者不能按照約定的期限和金額償還本金和支付利息的風險。違約風險一般是由於發行者經營狀況不佳、財務狀況惡化或信譽不高帶來的風險,不同發行者發行的債券的違約風險不同。一般來說,國債的違約風險最低,公司債券的違約風險相對較高。公司債券的違約風險一般通過信用評級表標示。有的債券契約賦予發行人在到期日前全部或部分贖回已發行債券的權利。這項權利使發行人可以在特定時期將債券贖回,再以更低的利率籌集資金。對於投資者來說,贖回條款有三項不利:①附有贖回權的債券的未來現金流量不能預知,增加了現金流的不確定性;②因為發行人可能在利率下降時贖回債券,投資者不得不以較低的市場利率進行再投資,由此蒙受再投資風險;③由於贖回價格的存在,設為首頁附有贖回權的債券的潛在資本增值有限。同時贖回債券增加了投資者的交易成本,從而降低了投資收益率。為此,可贖回債券往往規定有贖回保護期,在保護期內,發行人不得行使贖回權。常見的贖回保護期是發行後的5到10年。提前償付是一種本金償付額超過預定分期本金設為首頁償付額的一種償付方式。提前償付風險類似於贖回風險。如果利率下降,債券的提前償付就會使投資者面臨再投資風險。對於中長期債券而言,債券貨幣收益的購買力有可能隨著物價的上漲而下降,從而使債券的實際收益率降低,這就是債券的通貨膨脹風險。發生通貨設為首頁膨脹時,投資者投資債券的利息收入和本金都會受到不同程度的價值折損。
債券的風險包括(ABCDE)
A.信用風險
B.市場風險
C.再投資風險
D.購買力風險
E.變現能力風險
8、什麼是證券投資基金,其特徵是什麼?
答:發行基金份額或收益憑證,將投資者分散的資金集中起來,由專業管理人員投資於股票、債券或其他金融工具,按照持有者的投資份額進行分配的一種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金融產品。特點:規模經營,分散投資,管理專業化,專業化服務,費用低。
9、證券投資基金的種類有哪些?
答:按照受益憑證可否贖回分為:開放式與封閉式投資基金
按照法律地位分為:公司型(公司法)與契約型(信託法)投資基金
根據籌資和投資地域的不同分為:國內基金、國外基金
根據投資目標不同分為:成長型基金、收入型基金、平衡型基金
按基金投資標的物不同,將投資基金分為:股票基金、債券基金、期貨基金(杠桿基金)、貨幣市場基金
按照募集方式分為:公募,私募
按照幣種分類:美元基金、歐元基金
購買某隻證券投資基金相當於投資於某一個資產組合。(對)
投資基金可以分散投資,甚至完全消除風險。(錯)
10、金融衍生工具有哪些?
答:按照基礎工具的種類劃分,金融衍生工具可以分為股權衍生工具、貨幣衍生工具和利率衍生工具。股權衍生工具指以股票或股票指數為基礎工具的金融衍生品,主要包括股票期貨、股票期權、股票指數期貨、股票指數期權以及上述合約的混合交易合約。貨幣衍生工具指以各種貨幣作為基礎工具的金融衍生工具,主要包括遠期外匯合約、貨幣期貨、貨幣期權、貨幣互換以及上述合約的混合交易合約。利率衍生工具指以利率或利率的載體為基礎工具的金融衍生工具,主要包括遠期利率協議、利率期貨、利設為首頁率期權、利率互換以及上述合約的混合交易合約。按照交易場所劃分,金融衍生工具可以分為場內交易工具和場外交易工具。前者如股票指數期貨,後者如利率互換等。按照交易方式,金融衍生工具可以分為遠期、期貨、期權和互換。
11、債券市場的功能是什麼?
答:第一,債券市場是債券流通和變現的理想場所。第二,債券市場是聚集資金的重要場所。第三,債券市場能夠反映企業經營實力和財務狀況。第四,債券市場是中央銀行對金融進行宏觀調控的重要場所。
12、債券的發行方式有哪些?
答:荷蘭式招標
以價格為標的:以募滿發行額為止,所有投標商的最低中標價格為最後單一的中標價格,全體標商的中標價格一致
以繳款期為標的:募滿發行額為止,中標商的最遲繳款期作為全體中標商的最終繳款日期,所有中標商的繳款日期相同
以收益率為標的:以募滿發行額為止,中標商最高收益率作為全體中標商的最終收益率,所有中標商的認購成本相同
美國式招標:
以價格為標的:以募滿發行額為止,標商各自價格上的中標價作為各中標商的最終中標價,各中標商的認購價格不同
以繳款期為標的:以募滿發行額為止,中標商的各自投標繳款日期作為中標商的最終繳款日期,各中標商的繳款El期不同
以收益率為標的:以募滿發行額為止,中標商各個設為首頁價位上的中標收益率作為中標商各自最終中標收益率,每個中標商的加權平均收益率不同
13、債券有哪些交易方式?
答:現貨交易:即時交割、次日交割、例行交割(成交後第四天交割);期貨交易;回購交易。
14、怎樣確定債券的發行價格?
答:債券的發行價格:債券的發行價格是指在發行市場(一級市場)上,投資者在購買債券時實際支付的價格。通常有四種不同情況:①按面值發行、面值收回,其間按期支付利息。②按面值發行,按本息相加額到期一次償還,我國目前發行債券大多數是這種形式。③貼現發行,即以低於面值的價格發行,到期按面值償還,面值與發行價之間的差額,即為債券利息。這是國庫券的發行和定價方式。④公司債大多是附息債券,即定期支付利息,到期一次還本並支付最後一期利息。
15、債券的價格與收益率的關系是什麼?
答:一般來說,債券價格與到期收益率成反比。債券價格越高,從二級市場上買人債券的投資者所得到的實際收益率越低;債券價格越低,從二級市場上買人債券的投資者所得到的實際收益率越高。另外,債券的市場價格同市場利率成反比。市場利率上升,債券持有人變現債券的市場價格下降;反之則相反。
16、什麼是匯率?
答:外匯買賣的價格就是匯率,從理論上說,匯率是兩國貨幣價值的比率,是一國貨幣單位兌換男一國貨幣單位的比率,也可以說是以一種貨幣來表示另一種貨幣的買賣價格,是兩種貨幣的比價。
17、外匯的標價法有哪些?
答:(1)直接標價法。直接標價法是以一定單位(如1或100)外國貨幣作為標准,折算成一定數額本國貨幣,也就是以本國貨幣來表示外國貨幣的價格。在直接標價法下,如果固定數額的外國貨幣能換取的本國貨幣數額比以前增多,說明外國貨幣幣值上升,本國貨幣幣值下降,這表示匯率上升;反之,匯率下降。
(2)間接標價法。間接標價法是以一定單位(如1或100)本國貨幣作為標准,折算成一定數額外國貨幣,也就是以外國貨幣來表示本國貨幣的價格。在間接標價法下,如果固定數額的本國貨幣能換取的外國貨幣數額比以前增多,說明本國貨幣幣值上升,外國貨幣幣值下降,這表示匯率上升;反之,表示匯率下降。目前,除了少數幾個國家如英國和澳大利亞等國尚採用間接標價法外,大多數國家都採用直接標價法。我國採用直接標價法。
18、外匯市場的作用是什麼?
答:(1)充當國際金融活動的樞紐。國際金融活動包括由國際貿易、國際借貸、國際投資、國際匯兌等引起貨幣收支的一系列金融活動。這些金融活動必然會涉及外匯交易,只有通過在外匯市場上買賣外匯才能使國際金融活動順利進行。同時,貨幣市場、資本市場上的交易活動經常需要進行外匯買賣,兩者相互配合才能順利完成交易,而外匯市場上的外匯交易在很大程度上進一步帶動和促進其他金融市場的交易活動。因此,外匯市場是國際金融活動的中心。
(2)調劑外匯餘缺,調節外匯供求。任何個人、企業、銀行、政府機構,甚至國際金融機構都可在外匯市場買賣外匯,調劑餘缺。調劑餘缺還包括這種情況,即出售某種或某些多餘貨幣,換取某種或某些短缺貨幣。通過外匯市場上的外匯交易,調節外匯供求。
(3)不同地區間的支付結算。通過外匯市場辦理支付結算,既快速又方便,而且安全可靠。
(4)運用操作技術規避外匯風險。外匯市場的存在,為外匯交易者提供了可以運用某些操作技術如買賣遠期外匯期權、掉期、套期保值等來規避或減少外匯風險的便利,從而使外匯買賣受行市波動的不利影響降低到最小,從而達到避險保值的目的。
4. 數據實現價值 網站細分分析的十個要點
數據實現價值: 網站細分分析的十個要點
隨著數據量的大量產生及很容易獲取,許多網站分析人員通過與專家、社會媒體、同等進行交流討論分析什麼樣的數據才能產生有意義/價值的信息。
作為藝術與技術結合的網站分析師,不能僅依靠關鍵指標或者依賴於一個很炫的儀表盤。而真正的價值體現在於不斷的細分網站用戶,從而更好的分析用戶,為他們提供個性化的服務進而實現其商業價值。
本文提供了10點細分的建議,讓你的數據直接變成有價值的信息。
1、一濾、二組、三細分
雖然網站(流量)分析的數據量是海量(譯者註:UV超過10萬UV/天的網站網站日誌、訂單數據、商品數據、會員數據等每天產生的數據一般都是以G為單位原始數據。),但往往也會很容易導致一些錯誤的結論(譯者註:大數據量意味數據內容多,但如果對於數據的收集過程或者數據本身是否有偏/不足不了解,就很容易在分析的時候做出的決定是錯的)。由於JS代碼的執行是在客戶端(瀏覽器載入網頁的過程中),所以有很多固有的錯誤是無法避免的,除非你對這些數據進行過濾處理。另外,如果不對數據進行細分,那麼往往top10與TOP50列表內容各個時間段都並不太會有太大改變(譯者註:對於一個流量相對穩定的公司來說,排名前面幾位的一般變化不大。所以分析時候,最好看每個大類下面的TOP50,更容易發現一些數據的異常)。
2、細分客戶類型
常規的用戶類型:新訪者、潛在用戶(多次訪問過訪問,但沒有注冊)、會員、聯盟客戶、公司員工。不同類型的用戶訪問網站的行業差異性很大。會員的行為與潛在用戶可能完全不一樣(譯者註:因為不同類型的用戶來網站的目的是不一樣的,會員來購買可能注是為了購買某種商品,而潛在用戶可能只是來看看或者進行比比價)。會員有時候會讓轉化率這個指標出現虛高,往往公司內部員工的轉化率會比較高。
3、對渠道類型進行劃時代
渠道類型主要分為:付費與自然流量;付費媒體與免費媒體,內部與外部廣告,以及聯盟。很多網站分析工具提供的基本的流量細分報告,但如果沒有另外再加入跟蹤代碼,可能很難超越的三種基本類型。
一些關鍵流量渠道細分必須考慮加入一些代碼包括:如果一些社會化渠道來源(一些人分析你網站的內容的轉貼或者發貼),自有社會化媒體的渠道(像在youtube或者facebook上官方主頁之類;付費或者自然搜索;自然的引用鏈接(像別的網站轉載你的內容然後會加上原文鏈接),一般網站鏈接的交換。否則這些渠道的流量跟蹤可能會無法統計。
4、仔細檢查自然流量加的代碼
許多網站的自然流量往往是不可信因為加入的代碼往往質量很差。請仔細檢驗你的郵箱、社會媒體、重定位或者手機流量的監測代碼是否准備且完全正確的,這樣才能對更准備去判斷是否統計的自然輸入是真的直接輸入。
5、通過意向對內容進行細分
網站的用戶可以分為:研究、購買、重復購買、談判、推薦。不對的人對於內容的印象是不一樣的,所以利用這些相同的內容定位命名為你的網站分析報告。隨著時間的推移,通過構建一個好的購買流程漏斗:包括:研究、遊客,購買,交易和/或更新,從而不斷的夠優化用戶體驗。
6、利用有意義的的方法劃分產品類型
就像你通過內容來細分目的,為了更好追求從而更好的分析/識別業務上產品的配置便於作的擴展分析。
7、跨平台的整合數據
網站分析數據不應該被交易數據所替代,整合不同的數據源用於理解的分析或者記錄的信息的區別。從記錄的信息中得出結果,二者並不相等,信息並表示結論。
8、更貼近你的客戶
許多在報告中呈現的專業術語與科學術語似乎與商業股東的利益沒有明顯的相關。轉變報告的內容表達從而更好走向你的「聽眾」,讓他們更好的理解報告。
9、為每一個推測建議目標並檢驗這些預測
一個好的網站分析師通過假設、以及從數據中發現的規則來對未來的趨勢做出預測,基於對於整個市場的趨勢做出研判。一個偉大的網站分析師可以給猜測一個合適的解釋,從而可以為下一步月度、季度、年度去評估這些預測的目標。
10、把商業驅動與細分&指標聯系在一起
您的業務主要集中在積極的收購重點產品?開始分割你的數據,包括關鍵的發現,圍繞該焦點。
你報告的聽眾是否持續深入的進一步你的用戶服務行為,而不是僅僅把焦點集中的新用戶服務、潛在客戶的細分上。與業務相一致,以及注意各類細節,從而讓你的分析你的聽眾願意接受分析,並保持開放
總結
雖然很少人可以完全掌握並使用這些要點,然後對於是作為藝術與技術結合的網站分析師來說,我們應該都要知道每一項細分都影響商業價值的實現。
5. 一人多個證券號後為什麼還要撤銷指定呀
一人多戶制度是滿18周歲的公民可以在多個券商開上海滬市和深圳深市,但是買賣要遵循在哪買的在哪賣,要跨證券公司跨營業部賣出,要申請辦理股票轉託管,和以前一樣。
上交所解釋,本次修改為落實已有事項,不涉及新的制度安排和調整。具體修改內容包括:一是《上海證券交易所指定交易實施細則》主要修改了第三條,放開了投資者只能指定一個交易參與人作為其證券交易的唯一受託人的限制。投資者開立多個證券賬戶的,可以為其每一個證券賬戶指定一個交易參與人。投資者辦理指定交易以及變更、撤銷指定交易關系的,均以證券賬戶為單位進行。
二是《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異常交易實時監控細則》的修改內容包括三個方面:一是明確了投資者單日累計買入風險警示股票數量將按照以其本人名義開立的普通證券賬戶和信用證券賬戶合並計算;二是將針對證券賬戶實施的監管措施和紀律處分,改為針對投資者實施,從而覆蓋投資者以其本人名義開立的所有證券賬戶;三是刪除「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證券賬戶在一個月內通過集中競價交易系統賣出解除限售存量股份數量超過該公司股份總數1%」的限制以及相應罰則。
三是《上海證券交易所會員客戶證券交易行為管理實施細則》修改內容包括三個方面:一是將股票期權交易中的會員客戶交易行為管理納入調整范圍;二是刪除
「一個資金賬戶下掛多個證券賬戶」的禁止性規定;三是刪除「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東在一個月內通過集中競價交易系統賣出解除限售存量股份數量接近上市公司總股本的1%的」的異常交易情形;四是將「監管關注賬戶」表述修改為「重點監控賬戶」。
四是《關於新股上市初期交易監管有關事項的通知》修改內容包括三個方面:一是明確投資者申報買入(賣出)的新股數量以及申報次數,將按照其以本人名義開立的多個證券賬戶合並計算;二是將針對證券賬戶實施的監管措施和紀律處分,改為針對投資者實施,從而覆蓋投資者以其本人名義開立的所有證券賬戶;三是明確會員應當採取有效措施對客戶指定交易在自身名下的證券賬戶的新股交易行為進行監控。
6. 股票交易規則是什麼
具體交易時間規定:
每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法定假期除外。
集合競價:上午9:15——9:25,其中9:15——9:20可以撤單,9:20——9:25不能撤單,9:25以成交量最大的價格為開盤價。
連續競價: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成交順序:
價格優先——較高價格買進申報優先於較低價格買進申報,較低價格賣出申報優先於較高價格賣出申報;
時間優先——買賣方向、價格相同的,先申報者優先於後申報者。先後順序按交易主機接受申報的時間確定。
股票價格漲跌幅限制:
為了防止過度投機,股票交易規則還規定了股票價格漲跌幅限制。根據現行制度規定,無論買入或賣出,股票(含A、B股)、基金類證券在1個交易日內的交易價格相對上一交易日收市價格的漲跌幅度不得超過10%,其中ST股票和*ST股票價格漲跌幅度不得超過5%。
委託規則規定:
1手=100股,1—99股為零股,不足1股為零碎股。
買入委託必須為整百股(配股除外),賣出委託可以為零股,但如為零股必須一次性賣出。股票停盤期間委託無效,買入委託不是整百股(配股除外)委託無效,委託價格超出漲跌幅限制委託無效。
股票T1交易制度:
當天買入的股票,當天不能賣出,到下一個交易日才能賣出,當天賣出股票的資金當天無法取出,第二個交易日才能取出。
股票交易規則還有很多,但是對於新手來說,了解基本規則便可參加股票交易了。
7. 股票什麼樣是危規
股市中的違規操作大全
(一)
可能對證券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信息披露前,
大量或
持續買入或賣出相關證券;
(二)
單個或兩個以上固定的或涉嫌關聯的證券賬戶之間,
大量
或頻繁進行反向交易;
(三)
單個或兩個以上固定的或涉嫌關聯的證券賬戶,
大筆申報、
連續申報、
密集申報或申報價格明顯偏離該證券行情揭示的最新
成交價;
(四)
單獨或合謀,
以漲幅或跌幅限制的價格大額申報或連續申
報,致使該證券交易價格達到或維持漲幅或跌幅限制;
(五)頻繁申報和撤銷申報,或大額申報後撤銷申報,以影響證
券交易價格或誤導其他投資者;
(六)
集合競價期間以明顯高於前收盤價的價格申報買入後又撤
銷申報,
隨後申報賣出該證券,
或以明顯低於前收盤價的價格申
報賣出後又撤銷申報,隨後申報買入該證券;
(七)對單一證券品種在一段時期內進行大量且連續交易;
(八)
同一證券賬戶、
同一會員或同一證券營業部的客戶大量或
頻繁進行日內回轉交易;
(九)大量或者頻繁進行高買低賣交易;
(十)在證券價格敏感期內,通過異常申報,影響相關證券或其
衍生品的交易價格、結算價格或參考價值;
(十一)單獨或合謀,在公開發布投資分析、預測或建議前買入
或賣出有關證券,
或進行與自身公開發布的投資分析、
預測或建
議相背離的證券交易;
(十二)
在綜合協議交易平台進行虛假或其他擾亂市場秩序的申
報;
(十三)本所
(
上海證券交易所
)
認為需要重點監控的其他異常交
易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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