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交易所股票交易遵循的競價原則
1. 證券交易所內證券交易的競價原則是什麼
價格優先,時間優先
2. 根據我國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集合競價確定成交價的原則有哪3個
你好,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3.5.2條規定,集合競價時,成交價的確定原則為:
(一)可實現最大成交量;
(二)高於該價格的買入申報與低於該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
(三)與該價格相同的買方或賣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
兩個以上價格符合上述條件的,取在該價格以上的買入申報累計數量與在該價格以下的賣出申報累計數量之差最小的價格為成交價;買賣申報累計數量之差仍存在相等情況的,開盤集合競價時取最接近即時行情顯示的前收盤價的價格為成交價,盤中、收盤集合競價時最接近最近成交價的價格為成交價。
集合競價的所有交易以同一價格成交。
3. 在我國的證券交易所競價交易中遵循客戶優先的原則。
在我國的證券交易所競價交易中遵循價格優先,時間優先。
1、參與證券買賣的各方當事人公開報價,其中所有買人的有效委託按照報價由高到低順序排列,報價相同的,按照委託的時間順序排列;
2、而所有賣出的有效委託,其報價按照由低到高的順序排列,報價相同的,也按照委託的先後時間順序排列;
3、依順序將排在前面的買人委託與賣出委託配對成交,即按"價格優先"原則對買方最高報價與賣方最低報價優先配對;
4、在同等出價條件下,按"時間優先"原則對順序在先的委託進行配對成交;
5、如果所有買人委託的報價均低於賣出委託的報價,則上述委託繼續排隊,等待新的委託報價,以此形成連續性的競價撮合成交的交易活動。
4. 如何理解證券交易所的概念、職能與競價交易規則
關於證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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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股票的競價交易原則、方式和結果是什麼
你好,目前證券交易所一般採用兩種競價方式,即在每日開盤時採用集合競價方式,在日常交易中採用連續競價方式。集合競價交易所主機在每一營業日9:15-9:25期間進行,在此期間電腦自動撮合系統只貯存委託而不撮合。在9:25一瞬間,系統根據輸入的所有買賣盤而產生一開盤參考價,繼而將能夠成交的委託以此參考價為成交價全部撮合成交。這一處理過程稱為集合競價。
集合競價股票成交價格決定的原則:
a、 在有效價格範圍內選取使所有有效委託產生最大成交量的價位。
b、 高於決定價格的買進申報與低於決定股票價格的賣出申報須全部滿足;
c、 與決定價格相同的一方(買方或賣方)須全部成交。 如滿足以上條件的價位仍有多個,則可選取其中間價或離昨收盤價最近的價位。 連續競價 集合競價結束後,隨即進入連續競價,直至收市。連續競價階段的特點是,每一筆買賣委託輸入電腦自動撮合系統後,當即判斷並進行不同的處理,能成交者予以成交;不能成交者等待機會成交;部分成交者則讓剩餘部分繼續等待。
連續競價
1.連續競價時的申報方法為:無論買入或賣出,按現行規定,股票(含A、B股)、基金類證券在一個交易日內的交易價格相對上一交易日收市價格的漲跌幅度不得超過10%,ST股票的漲跌幅度不得超過5%。但新股在上市當日無此限制。國債連續競價的價位為在前一筆成交價的基礎上漲跌幅度不超過10%。
2.連續競價時,成交價格的決定原則為:
(1)最高買進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價位相同;
(2)買入申報價格高於市場即時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時,取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位;賣出申報價格低於市場即時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時,取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申報價位。
6. 證券場內交易遵循的競價原則是
時間優先、價格優先.
7. 證券交易所內的證券交易按「時間優先、價格優先」原則競價成交。
這句話顯然是錯誤的.參與交易的都是客戶,到底該誰優先呀,在我國證券交易所競價交易中遵循的原則是:同一時間價格優先,同一價格,時間優先.
8. 我國目前的證券交易所集合競價的原則
時間優先;價格優先;數量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