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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長生股票交易

發布時間: 2021-06-21 18:07:50

㈠ 長生生物股票退市,股民怎麼辦

股民可以先聯系律師,再就相關訴訟材料的准備進行溝通,然後委託律師提起訴訟進行索賠。

股民可以直接找當地有名的律師事務所,然後直接到律師所辦理相關訴訟委託手續,並向法院辦理立案手續;如不便前往律所,可通過郵寄辦理相關訴訟委託手續;像此事件中,受害股民較多,股民可以先集合起來,一同邀請名律師前往股民所在地辦理委託手續;此外,專業網站也開設了咨詢及申報渠道,股民可在線咨詢及委託律師(如虛假陳述維權網)。

(1)長春長生股票交易擴展閱讀

根據《證券法》第69條規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虛假陳述的賠償責任,也就是股民對虛假陳述索賠的法律依據。這種情況下,上市公司、發行人是第一賠償責任人,其他責任人,包括董監高、審計機構、保薦機構是第二責任人,要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所以在此退市事件中,股民不止可以起訴長生生物公司,也可以一同起訴董監高、審計機構、保薦機構這些第二責任人。

此外,並非股民想要索賠就能索賠的,還需滿足以下條件:

1、虛假陳述行為實施日之後買入該股票;

2、在虛假陳述行為被揭露或上市公司自行更正之前,未全部拋售;

3、投資者在上述時間段內因投資相應股票而存在虧損,盈利的投資者不能索賠。

4、投資者是在「一級市場」、「二級市場」或「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市場」完成的買入或賣出交易,不包括協議轉讓而形成的交易;

5、投資者在上述交易中,受虛假陳述行為影響而產生虧損,系統性風險造成的虧損除外。

㈡ 如果長春長生的股票跌停,你會去抄底嗎

這公司能不能保住都很難說呢,沒准哪天破產倒閉了,去抄底就是賭博,真正做投資的人不會做的

㈢ 長春長生百日破股票代碼是多少

長生生物(深:002680)
百日破沒有單獨的代碼吧

㈣ 長春長生股票會跌沒嗎

不會的.這不2個漲停板了.

㈤ 長生退市後股票怎麼辦

長春長生退市後,股票會進入股轉系統,即三板市場,用戶可以進入股轉系統買賣。

㈥ 長春長生股票幾個跌停

看圖行是連續33個跌停,從20多跌到了2元多,現在叫ST長生

㈦ 長生生物股票什麼時候停牌的

深交易所早間公告稱,長生生物擬披露重大事項,7月23日開市起臨時停牌。

長春長生涉事疫苗銷量占國內市場近四分之一,通報發出後,引起媒體及消費者的高度關注。目前,吉林省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已經收回長春長生《葯品GMP證書》,責令停止狂犬疫苗的生產。

此外,長春長生生產的「吸附無細胞百白破聯合疫苗」,經檢驗,「效價測定」項不符合規定,吉林省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對公司給予了沒收產品庫存、沒收違法所得以及罰款等行政處罰。

㈧ 長生生物股票行情怎麼樣

*ST長生(002680)開始退市倒計時。

1月16日,經過近兩個月的停牌後,*ST長生復牌,開盤即遭百萬手賣單,收盤毫無懸念跌停。目前,*ST長生進入退市風險警示期,在最終退市前,A股留給*ST長生的時間不多了。

因對其重新上市抱有預期,停牌前*ST長生曾一度遭遇資金熱炒,連續7個交易日漲停。但分析人士認為,重新上市的可能性極其渺茫。無眠的不僅是股民,還有多家計提「壞賬」的踩雷券商。法律人士建議,對於符合索賠條件的投資者,可以訴諸司法途徑尋求合理的賠償。

進入退市風險警示期

2018年11月16日晚間,深交所正式啟動對長生生物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機制。經過兩個月的停牌,*ST長生於1月16日復牌,開盤即遭百萬手封單跌停。

截至1月16日收盤,*ST長生跌停,報收3.74元,成交額684萬元,換手率0.31%。

(來源:Wind)

「自2018年7月15日開始,我們開展投資者索賠預登記,各地有上百位股民來電、來函咨詢索賠事宜。」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律師厲健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目前,我們正在積極准備起訴材料,擬在近期分批代理投資者向法院起訴索賠。」

哪些類型的股民可以依法追償呢?厲健稱,根據司法解釋,暫定索賠條件為:一是在2016年4月29日至2018年7月15日期間買入長生生物股票,並在2018年7月16日(含當日)後賣出或繼續持有;二是在2016年4月29日至2018年7月23日期間買入長生生物股票,並在2018年7月23日後賣出或繼續持有。

不過,厲健進一步對《國際金融報》記者表示,預計長生生物案索賠人數眾多,索賠金額巨大,索賠周期很漫長,上市公司面臨退市、可能破產,最終賠付、執行情況不太樂觀,提醒投資者充分關注訴訟、執行風險,依法維權,理性維權。

「為盡量減低索賠執行風險,根據虛假陳述司法解釋和處罰決定,我們除了起訴上市公司,還將考慮追加相關責任人為被告,因信息披露違法被證監會處罰的董監高,可以列為共同被告,投資者可以要求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厲健說。

㈨ 長春長生疫苗造假股票跌了多少

連續32個跌停板,股價從24.55元到3.11元。

㈩ 長生生物股票股民能索賠嗎

您好,很榮幸回答您的問題,也很抱歉您中了地雷,希望您能挺過去,冬天過去了春天就不會遠。
是完全能索賠的,已有人找律師。
企業造假的損失不該由股民買單。根據《證券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對於信息披露義務人虛假陳述造成的損失,投資者可以提起民事索賠之訴。
根據近期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下稱「國家葯監局」)的調查,長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長生生物」)全資子公司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下稱「長春長生」)凍幹人用狂犬病疫苗生產存在記錄造假等嚴重違反《葯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行為。從性質上來說,造假重於虛假陳述,但是我國證券法律法規並沒有規定股民可以就企業的造假行為提起索賠,只規定了股民可以就虛假陳述造成的損失提起索賠。
根據《證券法》第69條,虛假陳述是指發行人、上市公司公告的招股說明書、公司債券募集辦法、財務會計報告、上市報告文件、年度報告、中期報告、臨時報告以及其他信息披露資料,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致使投資者在證券交易中遭受損失。
長生生物於 2018年7月23日收到證監會《調查通知書》(蘇證調查通字2018074號):「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立案調查」。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與虛假陳述是包含與被包含的關系,虛假陳述既是最常見的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也是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性質最為嚴重的情形。
盡管調查還須一段時間才能有結果,但根據此前國家葯監局以及吉林省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下稱吉林葯監局)的調查和處罰結果,長春長生凍幹人用狂犬病疫苗生產存在記錄造假等嚴重違法行為,其生產的「吸附無細胞百白破聯合疫苗」(批號:201605014-01)檢驗結果【效價測定】項不符合規定。證監會調查的長生生物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應涉及上述事件。對於上述事件,如果長生生物在有關部門調查前已經自知但有意不披露或披露不實信息,則涉嫌重大遺漏或虛假記載。在有關部門介入調查後,長生生物發布相關公告內容如存有不實或避重就輕之處,則涉嫌虛假記載或誤導性陳述。
另外,根據中國裁判文書網披露的山東兆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山東兆信」)與長生生物買賣合同糾紛一審判決書【(2016)吉01民初609號】,山東兆信在庭審中表示,雙方簽訂的《商業合作協議書》是為了配合長生生物做上市公司業績,價格和供貨產品品種均沒有按照協議實際履行。如該信息經證監會查證屬實,則長生生物涉嫌財務造假及欺詐上市。
根據現有信息,可以判斷長生生物至少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時的情形,吉林葯監局在 2017 年 10 月 27 日已就「吸附無細胞百白破聯合疫苗」(批號:201605014-01)對長春生物予以立案調查,但長生生物11月6日才對此作出公告,長生生物對此給出的解釋是未曾收到相關立案調查通知。
哪些投資人可以起訴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下稱《虛假陳述證券民事賠償規定》)第18條,可以提起民事索賠訴訟的投資人為:在虛假陳述實施日及以後,至揭露日或者更正日之前買入該證券,在虛假陳述揭露日或者更正日及以後,因賣出該證券發生虧損,或者因持續持有該證券而產生虧損。第19條又從反面規定了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投資情形,包括在虛假陳述揭露日或者更正日之前已經賣出證券,或在虛假陳述揭露日或者更正日及以後進行的投資。
虛假陳述實施日不等於造假之日,理論上應略晚於造假之日,證監會調查結果出爐後,如認定長生生物存在虛假陳述行為,則可以根據行政處罰所認定的事實據以確認虛假陳述實施日。假設證監會所認定的虛假陳述與吉林葯監局查處的「吸附無細胞百白破聯合疫苗」有關,則虛假陳述揭露之日應為2017年11月6日(長生生物就接受調查進行公告並被媒體報道之日),如與國家葯監局調查的「凍幹人用狂犬病疫苗」記錄造假有關,則其揭露日應為2018年7月16日(長生生物就接受調查進行公告並被媒體報道之日)。
假設長生生物存在虛假陳述,並假設虛假陳述實施日為2017年10月3日,虛假陳述揭露日為2018年7月16日。那麼只有在2017年10月3日至2018年7月16日之間買入,並在2018年7月16日後賣出或者繼續持有股票的投資者才有權提起索賠之訴;2018年7 月16日之前賣出或者2018年7月16日之後買入股票的投資者將不能提起索賠之訴。
值得注意的是,對於在虛假陳述實施日之後買入,虛假陳述揭露日之後賣出但又有買入行為的投資者,是否有權提起索賠之訴,我國法律沒有明確規定,但根據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寶安鴻基地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再審案中的裁定,此種情況下的投資者無權提起索賠之訴。具體投資者是否可以提起索賠之訴參見下表:
此外,根據《虛假陳述證券民事賠償規定》第19條,明知虛假陳述存在而進行的投資,由證券市場系統風險等其他因素所導致的損失,或屬於惡意投資、操縱證券價格的也無權提起索賠之訴。
誰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證券法》第69條、第173條以及《虛假陳述證券民事賠償規定》第7條的規定,證券虛假陳述的責任主體包括以下幾類:
第一類是發行人、上市公司。發行人、上市公司承擔的是無過錯責任,發行人或上市公司即使證明自己對虛假陳述沒有過錯或過失,也應當賠償受害投資者的損失。
第二類是發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合稱董監高)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第二類人員承擔的是推定過錯責任,即先推定他們對虛假陳述負有責任,但如果他們可以證明自身沒有過錯,則無須承擔賠償責任。據查,長生生物的董監高包括高俊芳、張洺濠、張友奎等在內共有16人。其中高俊芳身兼長生生物董事長、董事、總經理以及財務負責人多職。
第三類是證券服務機構,包括保薦人、承銷的證券公司(承銷商)、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評估事務所等。證券服務機構承擔的也是推定過錯責任,先推定其有過錯,只有在他們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情況下才可以免責。查詢上市公告可知,長生生物(其時名為連雲港黃海機械(002680,股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的保薦人和承銷商為浙商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會計師事務所為立信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為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與長春生物重組項目及此後的持續督導的券商為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師事務所為致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律師事務所為北京市萬商天勤律師事務所。由於長生生物是長春生物借殼黃海機械而來,與虛假陳述關系更大的應是長春生物重組及重組之後證券服務機構。
我國目前司法實踐中,保薦人和承銷商承擔賠償責任的先例並不少見,在欣泰電氣(300372,股吧)證券欺詐退市案中,欣泰電氣證券的保薦人和主承銷商——興業證券(601377,股吧)股份有限公司即設立了5.5億元的賠付基金,用於先行賠付投資人的損失。但其他證券服務機構承擔責任的先例不多,目前只有藍田股份、*ST智慧證券虛假陳述兩個案件判決會計師事務所承擔賠償責任,尚沒有律師事務所、評估師事務所承擔賠償責任的先例。
第四類主體承擔的是過錯責任,包括發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保薦人、承銷的證券公司中負有責任的董事、監事和經理等高級管理人員以及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證券服務機構中的直接責任人。過錯責任與推定過錯責任的區別在於舉證主體不同,在過錯責任中,要由受害投資者證明責任人有過錯,在證明不能的情況下,責任人無須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長生生物的工商信息,長生生物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均為高俊芳、張洺濠、張友奎三人(持有長生生物股份比例:18.18、17.88、0.68%)。
鑒於四類主體承擔責任的歸責原則不同,對投資者來說,舉證責任最輕的是起訴發行人或者上市公司,在發行人、上市公司有財力賠償損失的情況下,投資者可以僅僅把發行人、上市公司作為被告。實踐中,將發行人、上市公司的董監高一並提起訴訟的也比較多見。承擔全部賠償責任的責任主體可以向其他責任主體提起追償之訴。
去哪裡起訴以及損失如何計算
根據《虛假陳述證券民事賠償規定》第8條,虛假陳述證券民事賠償案件由被告所在地中級法院管轄。如果投資人起訴多個被告的,則由發行人或者上市公司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中級法院管轄。長生生物工商登記信息顯示,其地址為連雲港(601008,股吧)市海州開發區秦東門大街1號。
根據《虛假陳述證券民事賠償規定》第6條,投資人提起虛假陳述證券民事賠償訴訟,應提交虛假陳述行為人被有關機關進行行政處罰的決定書或者公告,或者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判文書。也就是說,虛假陳述證券民事案件的受理以行政或刑事處罰為前置條件。該要求一方面限制了投資者起訴的條件,另一方面在起訴後又降低了投資人的舉證責任。
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5月1日以後,我國實行了立案登記制度,只要當事人向法院提交了符合要求的起訴狀,法院無需審查,就應當立案登記。行政處罰前置的要求與立案登記制度顯然相悖,盡管如此,最高人民法院在(2018)最高法民申1402號裁定中指出,《虛假陳述民事賠償若干規定》已施行十幾年時間,較之制定該司法解釋時而言,目前證券市場等相關情況已發生一定變化,但該司法解釋目前仍然有效,在其未被廢止或修訂之前,其要求行政處罰前置的規定依然有效。
因長生生物已經公告了證監會的《調查通知書》,據此,投資者可以將該公告提交起訴法院,法院應當受理。但為了獲取更有利的證據,建議投資者等待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做出後,或公安機關對高俊芳等人的刑事處罰結果出來後再提起訴訟。
根據2018年7月23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解釋》,長生生物投資人提起民事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應適用《民法總則》第188條規定的三年,自證監會或其他有權機關做出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處罰中較早的日期起算。
關於投資人損失的計算,根據《虛假陳述民事賠償若干規定》有關規定,虛假陳述行為人在證券交易市場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范圍,以投資人因虛假陳述而實際發生的損失為限。投資人實際損失包括:(一)投資差額損失;(二)投資差額損失部分的傭金和印花稅;(三)上述損失自買入至賣出證券日或者基準日期間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此外,如虛假陳述行為導致證券被停止發行的,則投資人有權要求返還和賠償所繳股款及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的利息。
希望能幫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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