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層股票交易許可權試題
① 證券交易模擬試題
紅色為重點,藍色次之,棕色一般掌握(考前沖刺可不看)
第一章 證券交易概述
知識點101(P1-3):證券交易的概念及原則。
證券交易是指已發行的證券在證券市場上買賣的活動。(□證券發行與交易的相互關系在基礎復習中已有)。
□證券交易的三特徵:證券的流動性、收益性和風險性。(不包括期限性)。證券之所以能夠流動,是因為它可能帶來一定得收益。
新中國證券交易市場的建立始於1986年。1988年我國開放了國庫券轉讓市場。1990年12月19日和1991年7月3日,上交所和深交所先後正式開業。1992年B股在上交所上市。1999年7月1日,《證券法》開始實施。2005年4月啟動股權分置試點改革。2006年1月1日,新修訂《證券法》開始實施。
□證券交易遵循三公原則:
1、公開原則。信息公開,其核心要求是實現市場信息的公開化。1934年美國《證券交易法》確定。
2、公平原則。□(公平與公正的區別)指參與交易的各方獲得平等的機會。交易主體的資金數量、交易能力可能不同,但不能因此而給予不公平的待遇或歧視。
3、公正原則。指公正地對待交易的參與各方。(注意同公平原則的區別,公正原則一般會後公正兩字,公平原則一般有公平或平等的字眼)
知識點102(P3-6):證券交易的種類及方式。
□按照證券交易對象的品種劃分,證券交易包括(具體內容包含在基礎學習中):
1、股票交易。在證券交易所進行,稱為上市交易;在場外交易市場進行,常見形式是櫃台交易。
2、債券交易。
3、基金交易。
4、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包括:權證交易、金融期貨交易、金融期權交易、可轉換債券交易等。
□根據交易合約的簽訂與實際交割之間的關系,證券交易方式有現貨交易、遠期交易和期貨交易。其他有回購交易和信用交易。
1、現貨交易。現款買現貨。
2、遠期交易和期貨交易。
3、回購交易。具有短期融資的屬性。
4、信用交易。是投資者通過交付保證金取得經紀商信用而進行的交易。主要特徵是投資者買賣證券的資金或證券有一部分是從經紀商借入的。我國過去禁止信用交易,但現在可以合法開展融資融券業務。
知識點103(P7-12):證券交易參與人。
1、證券投資者。分為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買賣證券的基本途徑:一是直接自行買賣。如櫃台市場。二是經紀商代理。□(可出成多選題)我國規定,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
一般的境外投資者可以投資B股;
□(可出多選題)而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則可以在批准額度內交易除B股以外的其他品種。
2、證券公司。
□證券公司設立條件:(1)公司章程;(2)主要股東3年無違法,凈資產不低於2億元;(3)高管任職資格,從業人員從業資格;(其它顯而易見)。
□(必考題)證券公司七大業務:
(1)證券經紀、證券投資咨詢、與證券有關的財務顧問
(2)證券承銷與保薦、證券自營、證券資產管理、其他證券業務
前三項業務注冊資本最低限額5000萬元;後四大業務一項的為1億元;後四大業務2項以上的為5億元。為實繳資本。可根據審慎監管原則和各項業務的風險程度調整(向上)。
3、證券交易所。□作用在於:一是,為證券提供交易條件;二是,提供公開、公平、充分的價格競爭,以發現合理的交易價格;三是,實施公開、公正和及時的信息披露;四是提供迅捷的交易與服務。□分為證券交易所和其他交易所:
(1)證券交易所。
□又稱「場內交易市場」,證券交易所是為證券集中交易提供場所和設施,組織和監督證券交易,實行自律管理的法人,其設立和解散由國務院決定。其本身不持有證券,也不進行證券的買賣,不能決定證券交易的價格。
□證券交易所的職能有:①提供場所和設施;②制定業務規則;③接受安排證券上市;④組織監督證券交易;⑤對會員進行監管;⑥對上市公司進行監管;⑦設立證券登記結算機構;⑧公布市場信息。(除第七項外,答案一目瞭然)。
□證券交易所不得直接或間接從事的事項有:①以營利為目的的業務;②新聞出版業;③發布對證券價格進行預測的文字和資料;④為他人提供擔保等。
我國證交所採用會員制,設會員大會、理事會和專門委員會,理事會是證券交易所的決策機構,理事會下面可設其他專門委員會。證券交易所設總經理,由國務院證券監管機構任免。
(2)其他交易所。證券交易所以外的證券交易市場,包括分散的櫃台市場和一些集中性市場。櫃台交易又稱點頭市場,交易是一對一的方式,轉讓價格一般由證券公司報
② 投資者參與精選層股票的交易方式
投資者參與新三板精選層的方式主要是競價交易和大宗交易,競價交易和普通股票一樣,在交易時間內進行買賣成交,而大宗交易主要是收盤後固定價格交易,數量資金都比較大。
投資者參與新三板精選層股票交易下需啊喲開通交易許可權,開通條件為100萬資金和2年的交易經驗。
新三板精選層打新還在籌備中,截止6月2日已經受理47家企業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精選層掛牌的申請,具體詳情可以在股轉系統官網上查看。
精選層交易許可權開通以及股票萬一開戶流程可以私信。
③ 精選層股票競價交易漲跌幅
精選層股票採取連續競價交易方式,漲跌幅限制比例(均與前一個交易日收盤價比較) 為上下30%。
④ 精選層股票是什麼意思
精選層是從創新層中挑選部分優質企業,然後才構建成的,簡單來說精選層就是將整個市場上的個股梳理一遍,然後優中選優將其放在精選層的籃子裡面。
普通股股東有權從公司利潤分配中得到股息。普通股的股息是不固定的,由公司贏利狀況及其分配政策決定。普通股股東必須在優先股股東取得固定股息之後才有權享受股息分配權。
(4)精選層股票交易許可權試題擴展閱讀:
場外市場:
場外交易是相對於證券交易所交易而言的,凡是在證券交易所之外的股票交易活動都可稱作場外交易。由於這種交易起先主要是在各證券商的櫃台上進行的,因而也稱為櫃台交易(OTC,Over-The-Counter);
場外交易市場與證交所相比,沒有固定的集中的場所,而是分散於各地,規模有大有小由自營商(Dealers)來組織交易;場外交易市場無法實行公開競價,其價格是通過商議達成的;場外交易比證交所上市所受的管制少,靈活方便。
⑤ 精選層股票的交易方式有哪些
1、精選層交易時間安排
9:15—9:25:開盤集合競價時段
9:25—9:30:靜默期
9:30—11:30、13:00—14:57:連續競價時段
14:57—15:00:收盤集合競價時段
15:00—15:30:大宗交易時段
註:
(1)限價申報的時間為每個交易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
(2)市價申報的時間為每個交易日的9:30-11:30、13:00-14:57;
(3)9:20-9:25和14:57-15:00禁止撤單。
2、申報數量
單筆申報數量應當不低於100股;
單筆申報最大數量不得超過100萬股,大宗交易除外。
3、價格漲跌幅限制:30%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連續競價股票當日不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
(1)股票採取連續競價交易方式的成交首日;
(2)全國股轉公司作出終止掛牌決定後,股票恢復交易期間的成交首日;
(3)全國股轉公司規定的其他情形,即首筆成交當日不受限制,從首筆成交後的次日設置漲跌幅限制。
4、連續競價階段的限價申報要求
(1)買入申報價格不高於買入基準價格的105%或買入基準價格以上十個最小價格變動單位(以孰高為准);
(2)賣出申報價格不低於賣出基準價格的95%或賣出基準價格以下十個最小價格變動單位(以孰低為准)。
5、臨時停牌情形
(1)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連續競價股票盤中交易價格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30%的;
(2)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連續競價股票盤中交易價格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60%的。
註:單次臨時停牌的持續時間為10分鍾。
6、精選層市價訂單類型
本方最優:以該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本方最優價格為其申報價格;本方無申報的,申報自動撤銷。
對手方最優:以該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對手方最優價格為其申報價格; 對手方無申報的,申報自動撤銷。
最優5檔即時成交剩餘撤銷 :在對手方最優5個價位內以對手方價格為成交價依次成交,剩餘未成交部分自動撤銷。
最優5檔即時成交剩餘轉限價:在對手方最優5個價位內以對手方價格為成交價依次成交,剩餘未成交部分按最新成交價轉為限價申報; 該申報無成交的,按本方最優價格轉為限價申報; 如無本方申報的,該申報撤銷。
7、交易行情揭示規則
(1)連續競價期間行情揭示內容與滬深一致;
(2)集合競價期間行情揭示內容,有集合競價參考價時與滬深一致;無集合競價參考價時,揭示最優1檔申報價和數量;
(3)精選層首日證券簡稱首字元顯示為「N」;
(4)精選層首日前收盤價為其發行價。
⑥ 開通股轉一類合格投資者許可權可以交易以下哪個層級的股票
投資者申請一類合格投資者交易許可權可以參與精選層、創新層、基礎層股票的發行與交易。
相關介紹:
全國股轉系統將所有在新三板掛牌的公司,劃分為基礎層、創新層和精選層三個層級,符合不同標準的掛牌公司分別納入不同層級管理,並對新三板市場的創新層設置了維持標准,在層級調整時,創新層掛牌公司若不能滿足維持標准將被調整到基礎層。
所謂「創新層」,是指根據新三板分層制度的有關規定,全國股轉系統將所有在新三板掛牌的公司,劃分為創新層和基礎層兩個層級,符合不同標準的掛牌公司分別納入創新層或基礎層管理。
(6)精選層股票交易許可權試題擴展閱讀
投資者申請二類合格投資者交易許可權可以參與精選層、創新層股票的發行與交易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法人機構:實收資本或實收股本總額1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2、合夥企業:實繳出資總額1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3、自然人投資者:申請許可權開通前10個交易日,本人名下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人民幣150萬元以上(不含該投資者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且具有相應的投資經歷、工作經歷或任職經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