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國股票交易規模
❶ 中國有名的幾大證券公司有哪些
現在中國的股市也在不斷地發展,各項制度也在不斷地完善。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中國有幾大證券公司。證券公司指的是專門從事有價證券買賣的法人企業,主要分為證券經營公司和證券登記公司。下面,我就給大家介紹一下中國的幾大證券公司:
第四家證券公司是廣發證券。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1991年9月,是中國首批綜合類券商之一,也是一家與中國資本市場一同成長起來的新型投資銀行,公司目前注冊資本金59億元人民幣,員工近萬人,公司總部設在廣州市天河北路大都會廣場。
總而言之,以上幾家證券公司都是比較出名的證券公司。
❷ 我國主要股票價格指數有哪些
股票價格指數即股票指數。是由證券交易所或金融服務機構編制的表明股票行市變動的一種供參考的指示數字。
我國主要的股票價格指數包括:
1.中證指數有限公司及其指數。中證指數有限公司成立於2005年8月25日,是由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共同出資發起設立的一家專業從事證券指數及指數衍生產品開發服務的公司。
(1)滬深300指數。滬深300指數是滬、深證券交易所於2005年4月8日聯合發布的反映A股市場整體趨勢的指數。滬深300指數的編制目標是反映中國證券市場股票價格變動的概貌和運行狀況,並能夠作為投資業績的評價標准,為指數化投資和指數衍生產品創新提供基礎條件。中證指數有限公司成立後,滬、深證券交易所將滬深300指數的經營管理及相關權益轉移至中證指數有限公司。
滬深300指數簡稱「滬深300」,成分股數量為300隻,指數基日為2004年12月31日,基點為100點。
(2)中證規模指數。中證規模指數包括中證100指數、中證200指數、中證500指數、中證700指數、中證800指數和中證流通指數。這些指數與滬深300指數共同構成中證規模指數體系。其中,中證100指數定位於大盤指數,中證200指數為中盤指數,滬深300指數為大中盤指數,中證500指數為小盤指數,中證700指數為中小盤指數,中證800指數則由大中小盤指數構成。中證規模指數的計算方法、修正方法、調整方法與滬深300指數相同。
2.上海證券交易所的股份指數。由上海證券交易所編制並發布的上證指數系列是一個包括上證180指數、上證50指數、上證綜合指數、A股指數、B股指數、分類指數、債券指數、基金指數等指數系列,其中最早編制的為上證綜合指數。
(1)成分指數類。
①上證成分股指數。上證成分股指數簡稱上證180指數,是上海證券交易所對原上證30指數進行調整和更名產生的指數。
上證成分股指數的樣本股共有180隻股票,選擇樣本的標準是遵行規模(總市值、流通市值),流動性(成交金額、換手率)和行業三項指標,即選取規模較大、流動性較好且具有行業的股票作為樣本,建立一個反映上海證券市場的概貌的運行狀況、能夠作為投資評價尺度及金融衍生產品基礎的基準指數。上證成分股指數依據樣本穩定性和動態跟蹤的原則,每年調整一次成分股,每次調整比例一般不超過10%,特殊情況下也可能對樣本股進行臨時調整。
②上證50指數。2004圻1月2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發布了上證50指數。上證50指數根據流通市值、成交金額對股票進行綜合排名,從上證180指數樣本中挑選上海證券市場規模大、流動性好的最具的50隻股票組成樣本股,以綜合反映上海證券市場最具影響力的一批龍頭企業的整體狀況。
③上證380指數。上海證券交易所和中證指數有限公司於2010年1月29日發布上證380指數。上證380指數樣本股的選擇主要考慮公司規模、盈利能力、成長性、流動性和新興行業的代表性,側重反映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的中小盤股票的市場表現。
(2)綜合指數類。
①上證綜合指數。上海證券交易所從1991年7月15日起編制並公布上海證券交易所股份指數,它以1990年12月19日為基期,以全部上市股票為樣本,以股票發行最為權數,按加權平均法計算。
②新上證綜合指數。新上證綜合指數簡稱新綜指,指數代碼為000017,於2006年1月4日首次發布。新綜指選擇已完成股權分置改革的滬市上市公司組成樣本,實施股權分置改革的股票在方案實施後的第2個交易日納入指數。新綜指是一個全市場指數,它不僅包括A股市值,對於含B股的公司,其B股市值同樣計算在內。
上證綜合指數系列還包括A股指數、B股指數及工業類指數、商業指數,地產類指數、公用事業類指數、綜合類指數、中型綜指、上證流通指數等。
上海證券交易所按全部上市公司的主營范圍、投資方向及產出分別計算工業類指數、商業類指數、地產類指數、公用事業類指數和綜合類指數。上證工業類指數、商業類指數、地產類指數、公用事業類指數、綜合類指數均以1993年4月30日為基期,基期指數設為1358.78點,於1993年6月1日正式對外公布。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全部工業類股票、商業類股票、地產類股票、公用事業類股票、綜合類股票為樣本,以全部發行股數為權數進行計算。
上海證券交易所編制和發布的指數還有上證行業指數系列、策略指數系列、上證風格指數系列、上證主題指數系列等。
3.深圳證券交易所的股價指數
(1)成分指數類
①深證成分股指數。深證成分股指數由深圳證券交易所編制,通過對所有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進行考察,按一定標准選出40家有代表性的上市公司作為成分股,以成分股的可流通股數為權數。採用加權平均法編制而成。
②深證100指數。深圳證券信息有限公司於2003年年初發布深證100指數。深證100指數成分股的選取主要考察A股上市公司流通市值和成交金額兩項指標,從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中選取100隻A股作為成分股,以成分股的可流通A股數為權數,採用派許綜合法編制。根據市場動態跟蹤和成分股穩定性原則,深證100指數將每半年調整一次成分股。
(2)綜合指數類。深證系列綜合指數包括深證綜合指數、深證A股指數、深證B股指數、行業分類指數、中小板綜合指數、創業板綜合指數、深證新指數、深市基金指數等全樣本類指數。
①深證綜合指數。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創業板上市的全部股票為樣本股。深證系列綜合指數均為派式加權股價指數,即以指數樣本股計算日股份數作為權數進行加權逐日連鎖計算。
②深證A股指數。深證A股指數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創業板上市的全部A股為樣本股,以樣本股發行總股本為權數,進行加權逐日連鎖計算。
③深證B股指數。深證B股指數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全部B股為樣本,以樣本股發行總股本為權數,進行加權逐日連鎖計算。
④行業分類指數。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創業板上市的按行業進行劃分的股票為樣本。行業分類指數依據《上市公司行業分類指引》中的門類劃分,編制13個門類指數;依據製造業門類下的大類劃分,編制9個大類指數,共有22條行業分類指數。行業分類指數以樣本股發行總股本為權數,進行加權逐日連鎖計算。
⑤中小板綜合指數。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事業板上市的全部股票為樣本。中小企業板指數權可流通股本數為權數,進行加權逐日連鎖計算。中小板綜合指數以2005年6月7日為基日,基日指數為1000點,2005年12月1日開始發布。
⑥創業板綜合指數。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企業板上市的全部股票為樣本。創業板指數以可流通股本數為權數,進行加權逐日連鎖計算。創業板綜合指數以2010年5月31日為基日,基日指數為1000點,2010年8月20日開始發布。
⑦深證新指數。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企業板上市的正常交易的且已完成股改的A股為樣本股。深證新指數以可流通股本數為權數,進行加權逐日連鎖計算。
❸ 為什麼我國的債券市場規模不如股票市場的規模
企業債券和股票一樣是資本市場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組成部分。合理的市場結構要求包括企業債券在內的債券市場和股票市場共同協調發展,這既有利於金融領域的改革,社會信用的優化,同時又是企業多渠道、低成本籌集資金的市場基礎。
現階段我國企業債券市場發展存在著以下主要問題:
①企業債券發行規模小,滿足不了投融資需求,結構不合理。由於我國目前企業債券的發債及擬發債企業主要集中分布在交通運輸、電力、煤、製造業等具有相對壟斷地位的基礎性行業,而且主要屬於特大型企業,覆蓋的范圍很小,加上發行額度的限制,企業債券發行的規模很小。債券市場交易品種少、期限不合理、無法滿足投資者的多樣化需求一直是困擾債市的一個突出問題。我國債券市場發行的多為固定利率擔保普通債券,可轉換債券、無擔保債券和浮動利率債券出現較晚,發行量較少。
②企業債券品種少,結構單一。在企業債券市場,目前市場交易的品種只有按年付息和到期付息兩種,與股票市場相比,就顯得品種單調。債券品種的單一,不僅難以滿足各類投資者的不同需要,限制了企業債券二級市場對投資者的吸引力,而且也使發行企業沒有過多的選擇餘地,不能根據具體的資金需求特點設計合適的發行品種。
③企業債券發行市場具有明顯的管制特徵。在發行環節,債券發行實行實質性審批,難以採用法律、法規許可之外的金融工具,從而債券品種的創新受到極大限制。同時,債券價格、證券經營機構的行為、發行對象和發行區域等也都受到管制。
④企業債券流通性差。相對於發行市場而言,我國企業債券的流通市場則嚴重滯後,缺乏統一、有效的流通市場。債券市場的流動性是指在盡可能不改變價格的迅速買賣債券的能力。流動性是衡量一個市場成熟重要標志。債券市場流動性的好壞直接關系著發債融資能力和籌資成本,也關系著投資者的切身利益。保持市場充分的流動性有助於增強市場的穩定和增強市場參與者,對市場穩定的信心。長期以來,阻礙我國債券市場發展的重大障礙是市場分割流動性不足變現能力弱的問題。原因:過嚴的管制,嚴格的審批制度,導致了企業債卷的發行規模小,直接影響了企業債卷市場的發展。同時,在投資者的風險意識和承受能力不斷提高的情況下,也不利於投資者拓展投資渠道,規避投資風險;中介機構存在缺陷。企業債券的發行和流通,離不開中介機構的參與。中介機構本身的獨立性、客觀公正性以及投資者對中介機構的認可程度等等都會影響企業債券的發行與流通。而我國的中介機構曾受計劃經濟限制,在我國發展的歷史不長,並很多都是從政府機構中脫胎、衍生而來,從而導致了它們在業務內容、人際關系等方面與政府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這就嚴重影響了其本身的獨立性和客觀公正性,使得潛在的企業債券投資者望而卻步。
5)多頭管理,法律、法規不健全
我國債券市場現有的國債、金融債、企業債和公司債,分屬四個不同的監管機構監管。國債一級市場由財政部管理,二級市場一部分由證監會管理(交易所部分),一部分由人民銀行管理(銀行間市場部分)。政策性金融債券在銀行間市場發行,由人民銀行管理。發改委管企業債,證監會管公司債,不同的債券在審核程序、發行程序、發行標准和規模、信息披露等各個環節中監管寬嚴不一,不利於債券市場的快速協調發展。目前企業債券發行審核制具有鮮明的行政色彩,由於嚴格的發行限制、復雜緩慢的行政審批制度以及須主要銀行提供信用擔保、發債利率不高於同期銀行存款利率的40%等要求,嚴重阻礙了企業債券市場的發展。
6)公司債券融資額遠小於股權融資額債券融資額在我國債券市場總體發展不足的情況下,企業債券發行量在債券發行總量中又只佔很小的比例。近年來,我國國債和金融債的發行量都在不斷增加,國債年發行額從上世紀90年代初的197. 23億元增加到2005年的2996億元,金融債也從最初的不到100億元增加到2005年的5852億元。但與國債和金融債發行額的快速增長相比,企業債券發展相對滯緩。從1990年到2005年企業債券發行量從100多億變到650億,僅增長了500多億,而且其間發展極不穩定。雖然我國從1998年以來發行了多隻「企業債券」,但是這些企業是屬於政府分支部門及其所屬機構,並且有財政性資金提供擔保,所以這些債券本質上是屬於中央政府機構債券,而它們卻占我國企業債券發行額的40%以上。所以,從本質上看,企業債券總的發行量相對來說是很小的。
與國債和股票交易市場相比,我國公司債券交易市場的交易量在二級市場明顯偏低。2001年滬深兩市共有15隻公司債券,總市值約300億元,每天的交易量只有幾十萬元。即使在2001年債券市場行情較好的情況下,公司債券的換手率僅為0.23,而交易所國債市場的換手率為2.1,A股市場(上海交易所)的換手率為192。可見,投資者對公司債券投資需求遠不如市場中的其他交易品種。無論從一級市場的籌資額度還是從二級市場的交易量狀況,都可明顯地看出我國證券市場的發展明顯存在著股市強、債市弱,國債強、公司債弱」的特徵。這與我國快速發展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不適應的,與我國日益增長的企業融資需求也是不配套的。我國公司債券市場發展緩慢,已經成為一種很不正常的現象。
7、企業債券市場信用評級制度的缺陷。目前我國信用評級由於存在著許多問題,並沒有發揮它應有的作用,主要表現以下幾個方面:信用評級機構缺乏一定的公正性。在成熟的市場經濟條件下,對企業債券進行信用評級的都是獨立的信用評級機構。但在我國,企業債券信用評級機構大都是政府部門或人民銀行的附屬機構。信用評級機構缺乏權威的評級技術。與成熟市場相比,我國的信用評級機構在評估技術和經驗上,也存在一定的差距,從而導致所評出的信用級別的權威性較小。(1)缺乏高信譽的評級機構,評級市場尚未步入良性循環。2)債券評級需求不足,信用評級的地位難以確立。3)外部環境不佳,限制了信用評級的發展。
8、中國處於經濟轉軌時期,這使得企業債券市場的發展出現了問題。
指標配額目前我國對於企業債券的發行實行的是額度管理的審批模式。在對企業債的發行額度進行行政分配時,往往按「濟貧」原則,把企業債額度分配給有困難、質量較差的企業,而並非進行資金的優化配置。
發行利率管制根據我國證券法規定,企業發行債券採用的收益率不可高過同期銀行存款利率的40%。這樣的定價既不能有效反映風險狀況,也使債券的發行方和購買方無法進行有效的風險管理。
強制擔保既然債券發行是計劃分配的、價格是管制的,沒有充分的信息披露和信用評級,又是面對大量散戶來發行,自然就需要銀行擔保,這就使得債券的發行不是自由化的。
違約處理我國對發行企業的違約行為通常也不是通過市場約束原則來解決,而是出於保持社會穩定的目的,通過行政干預,要求銷商後續發行。這樣,發行企業的違約責任就轉嫁給了承銷商,使得承銷商面對的壓力極大。所以,就不能良好的規范發行企業的一些行為。
9、缺乏良好的法律環境和稅收政策
1)目前的法律架構不利於公司債券市場的發展與公司債券市場發展直接相關的一些法律法規存在著模糊,沖突或限制市場發展的因素。
(2)較高的稅負影響了投資者的投資熱情基金和國債由於利息免稅,成為人們優選的長期持有的品種。因此,從稅收角度看,公司債券在各種金融產品中並不佔有優勢,而處於相對劣勢。
10、基礎設施不配套
(1)登記結算系統不統一,公司債券的登記結算系統分割為兩部分:發行(包括未上市流通)部分在中央國債登記結算公司,上市流通部分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的深、滬分公司。
(2)轉讓交易系統不完善,證券交易所是我國公司債券交易的惟一合法場所,而交易所的報單驅動撮合交易機制難以滿足大宗非連續性交易需求,因此使交易所公司債券交易清淡,大資金無法進出。
企業債券的固有特徵和現有市場的不成熟性
首先,企業債券的固有特徵和交易所過高的交易成本影響其上市交易。由於發行人利用債券方式融資具有極大的靈活性,因此出現單只企業債券在發行金額、期限、票面利率、信用等級、贖回與回售、擔保方式、發行對象等發行條件上的巨大差異,而交易所證券交易品種一般具有設計標准化的要求。因此,就企業債券整體而言並不適合交易所的上市機制,只有少數具有市場指示意義的品種才採取交易所交易方式,而更多的品種則應在場外市場交易。其次,債券具有低風險固定收益的特性,投機性較小,企業債券購買者一般做長期投資性持有,這樣也會導致債券交易的非連續性,使得有價無市成為企業債券市場的正常現象。另一方面,債券投資又具有現金管理的作用,債券交易通常也就表現出大宗批發交易的特徵,因此交易所的撮合交易機制難以滿足企業債券的大宗非連續性交易。
再次,從現有企業債券市場管理體制看,發行和流通分裂為兩個系統(發行系統由國家計劃部門管理,交易所上市系統歸中國證監會管理),由於兩個系統管理體制的差異和銜接的困難,企業債券發行和上市不能形成連貫的機制,這也是造成企業債券流通不暢的重要原因。
社會橫向信用體系缺失
經過長期的制度演進,我國形成了一種計劃經濟賴以存在和發展的縱向的社會信用體系(所謂縱向的社會信用體系,簡而言之就是下級對上級、地方對中央、個人對集體的信任這樣一種信用體系)。而我國現階段實行的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與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社會橫向信用體系(所謂橫向的社會信用體系,簡單說就是平等主體之間的相互信任這樣一種信用關系所形成的社會信用體系)尚未形成。依賴這種縱向信用體系,國有銀行能夠大量吸收社會儲蓄,同時,這些儲蓄又因為這種依託於國家信譽的縱向信用,轉換成為國債資金、銀行貸
款、股市資金等,從而構成對國有經濟的金融支持,防止了國有經濟比重的過快下滑。
二、我國企業債券市場發展的外部瓶頸
1、政府對企業債券市場的限制過多
第一,政府對企業債券的發行額度實行總量和結構控制。在市場經濟發達的國家,發行債券是企業進行直接融資的常用手段,一般只要符合發債條件的公司都可申請發行,沒有額度限制。
第二,政府採用行政方法對企業債券進行定價,使企業債券發行價格缺乏彈性。企業債券的發行價格與其利率密切相關。
第三,政府實行優先發展股票、國債的傾斜政策。政府發展證券市場的目的有兩個:一是優化資源配置,二是對企業實行股份制改造,推動經濟體制改革。在二者不可兼顧的情況下,通常選擇後者。因此股票市場的發展得到
了更多的支持,而忽視了企業債券優化資源配置的功能。
2、缺乏權威的債券評級機構
成熟的證券市場上企業債券規模大的一個原因在於有權威的評級機構對各種債券進行評級,從而使投資者能夠識別其風險和收益,以便進行選擇,對發行者和承銷商來說也便於銷售。我國《公司法》雖然對企業債券的發行提出了較為嚴格的條件,但離國際通用的債券發行基準還有一定差距。
3、擔保機制不完善
企業債券發行的根本風險在於企業效益的不確定性。因此債券擔保是影響企業債券發行的一個關鍵因素,有效的擔保不僅可以使企業債券得以順利發行,還會降低企業債券的兌付風險。但實際上,一些擔保單位不具備《擔保法》規定的擔保資格或不願意承擔擔保責任,使企業債券的擔保常常流於形式,一旦企業債券到期不能兌付,政府往往採取行政手段要求承銷商墊付資金或用財政資金來解決。
4、信息披露制度沒有很好地建立
《公司債券發行試點辦法》規定「公司與資信評級機構應當約定,在債券有效存續期間,資信評級機構每年至少公告一次跟蹤評級報告」,但對披露的內容、格式、時間和真實性沒有明確要求,中報、年報以及重大事項等信息
持續性披露制度尚未建立,證券經營機構的經營與資信狀況也缺乏有效的公開披露渠道,使投資者對購買企業債券疑慮重重。
5、缺乏給企業債券定價的基準利率
從國際證券市場來看,一般將國債的收益率視為企業債券定價的基準利率,因為國債風險低,安全性高,流通性好,變現能力強,且期限品種多,證券市場的參與者一般都以其利率為市場利率的基準。而我國國債市場不發達,在整個證券市場上沒有一個基準利率,給企業債券的定價帶來了困難,使企業債券利率很難對投資者產生吸引力。
❹ 2016、2017年各省股票交易額數據
股票交易金額是指在進行股票交易過程中,買入(或賣出)股票時,投資者需支付(或獲得)的金額。
❺ 目前我國證券市場整體規模、上市公司數量、證券公司數量,股票數量和市值這些最新的數據誰能提供一下
目前我國滬深A股現有共2463家上市公司,滬深B股現共有106家(來自現實股票交易軟體行情系統2013-5-24統計);證券公司現共有114家(來自證券業協會2013-1-16公告)
截止到2013年4月底的交易所統計數據:現在滬深兩市總市值共22.8萬億元,兩市流通總市值18.1萬億元;
滬市總市值15.3萬億元,流通市值13萬億元;深市總市值7.5萬億,流通市值5.1萬億元。
希望對你有幫助!
❻ 中國股市2017年3月底日均交易金額
上證、深證和創業板一共日均交易金額大概3000億人民幣左右。你用微信聊天,聰明人卻在用微信學炒股,將股市當成提款機。
❼ 股票有多少年歷史了
股票至2019年已有將近417年的歷史。
股票簡史介紹:
1、世界股史
股票至2017年已有將近400年的歷史,它伴隨著股份公司的出現而出現。股票最早出現於資本主義國家。世界上最早的股份有限公司制度誕生於1602年在荷蘭成立的東印度公司。股份公司這種企業組織形態出現以後,很快為資本主義國家廣泛利用,成為資本主義國家企業組織的重要形式之一。
伴隨著股份公司的誕生和發展,以股票形式集資入股的方式也得到發展,並且產生了買賣交易轉讓股票的需求。這樣,就帶動了股票市場的出現和形成,並促使股票市場完善和發展。1611年東印度公司的股東們在阿姆斯特丹股票交易所就進行著股票交易,並且後來有了專門的經紀人撮合交易。
阿姆斯特丹股票交易所形成了世界上第一個股票市場,現股份有限公司已經成為最基本的企業組織形式之一;股票已經成為大企業籌資的重要渠道和方式,亦是投資者投資的基本選擇方式;股票市場(包括股票的發行和交易)與債券市場成為證券市場的重要基本內容。
2、中國股史
1916年,孫中山與滬商虞洽卿共同建議組織上海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擬具章程和說明書,呈請農商部核准。1920年2月1日,上海證券物品交易所在總商會開創立會.2月6日交易所召開理事會,選舉虞洽卿為理事長。
農商部終於在1920年6月批准在上海設立證券物品交易所,運作模式引用日本所,還聘請了日本顧問。1920年7月1日,上海證券交易所開業,採用股份公司形式,交易標的分為有價證券、棉花等7類。這就是近代中國最早的股票。
中國股票發行經歷了清政府、北洋政府、國民政府(中間還隔有汪偽政府),新中國人民政府。使用購買股票的幣種有銀兩、銀元、法幣、中儲券、關金券、金元券、人民幣。如今,收藏界把這百餘年發行的股票進行分組:分為清代、民國、解放區、新中國、新時期、上市公司股票再加股票認購證。
(7)2017年我國股票交易規模擴展閱讀:
股票介紹及其應用: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
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