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交易的各種限價
① 什麼是股票買入的限價委託
限價定單(又稱限價委託)是按客戶確定的價格或履約時間的價格進行外匯合同買賣的定單。它是外匯交易定單中第二類經常使用的定單,它規定了買者願意買的最高價格或賣者願意賣的最低價格。
例如,客戶希望在30元買進B公司的股票,而現行價格是33元,則即使股價跌到30.125元,經紀人也不會執行此項委託。反之,如果客戶希望在33元出售該股票,而現行價格是30元,則經紀人一定會等到股價到達33元時才有進場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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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價委託的策略
採用限價委託策略,最要緊的是合理確定好限定價格。例如,在買進證券時,如果限價過高,就起不到限價的作用,如果限價過低,則難以成交而坐失購入良機。
一般來講,委託的價格是以現行市價為基礎並根據市場短期走勢來靈活加以固定。我國的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都採取了限價委託方式。
經紀商在接到客戶這種委託後,只可按客戶提出的限價或低於限價買進證券,按限價或高於限價賣出證劵。如果市場上的證券價格符合客戶的限價要求,委託就可以立即成交。如果其價格不符合要求,經紀商則要耐心等待。
② 股票限價委託問題。。。
你好,限價委託,是指投資者委託會員按其限定的價格買賣證券,會員必須按限定的價格或低於限定的價格申報買入證券;按回限定的價格或高於限定的價格申報賣出證券。選擇限價委託賣出,則成交價會高於或者等於你申報的價格。
③ 股票限價買賣的問題!
你說的這兩個價格,會立即成交,無論買賣都是10元成交。比如直接填入10.50買入1000股,會根據掛單情況在10.00~10.50之間全部或部分成交,優先價格較低也就是10.00附近掛單。反過來9.5賣出也類似也許10.00也許9.99成交,同樣要看掛賣單單情況。
④ 股票交易中有個限價委託是什麼意思
限價定單(又稱限價委託)是按客戶確定的價格或履約時間的價格進行外匯合同買賣的定單。它是外匯交易定單中第二類經常使用的定單,它規定了買者願意買的最高價格或賣者願意賣的最低價格。
如:我的賬號為 12345,要買進深發展1萬股,價格為 18.8元,則代表你最高願意購買深發展的價格為 18.8,於是你可能以18.8或低於 18.8 的價格 (18.7、18.6 等) 成交。 但是,若下單之後,市場上的成交價格皆高於 18.8 或者在 18.8隻有少量成交,則你的單子可能會未能成交。
證交所撮合交易時,採取時間優先、價格優先,即先輸入委託單者先成交,若同時輸入,則市價優先於限價。
⑤ 請問股票交易中的限價是指什麼
我國股市採取限價交易制度,股價在上一交易日收盤價基礎上每日上下最多浮動10%
例如,一隻股票昨天收盤價為1.00元。那麼它今天交易價格範圍為0.90元到1.10元。
到0。90元時為跌停,即不能以低於0。90元的價錢交易。到1。10元時為漲停,此時不能以高於1。10元的價格交易。
⑥ 股票限價交易
首先下不了8元的單子,其次如果你下個7。5的限價單,是立即成交的。
這種情況,你在軟體中給該個股設一個條件預警,上限價格設在8元,之後如果價格突破了,你打開軟體會有彈出提示的。
⑦ 股票交易中的定價賣出與限價賣出的區別是什麼
1、規定不同:
定價賣出就是只有在你設定的價格才能成交,限價賣出就是等於或高於你的出價都可以賣出。
2、股票交易方式不同:
股票交易只有限價買賣,沒有定價買賣。
3、成交方式不同:
股票交易限價賣出,就是只有等於或高於你的出價才會成交,限價買入就是只有等於或低於你的出價才會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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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交易時間
中國的股票開盤時間是周一到周五,早上從9:30--11:30,下午是:13:00--15:00,中國所有地方都一樣,以北京時間為准。
每天早晨從9:15分到9:25分是集合競價時間。所謂集合競價就是在當天還沒有成交價的時候,你可根據前一天的收盤價和對當日股市的預測來輸入股票價格;
而在這段時間里輸入計算機主機的所有價格都是平等的,在結束時間統一交易,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則來定出股票的價位,這個價位就被稱為集合競價的價位,而這個過程被稱為集合競價。
集合競價規則參看集合競價條目。匹配原則是買方價高優先,賣方價低優先,同樣價格則先參與競價的優先,但整個交易過程不是分布進行匹配,而是是競價結束集中匹配完成。集合競價時間為9:15-9:25,可以掛單,9:25之後就不能掛單了。要等到9:30才能自由交易。
⑧ 股票市價買入和限價買入有什麼不同
你好,委託一般分兩種,市價委託和限價委託(即普通買入)。
1、市價委託是指客戶向證券經紀商發出買賣某種證券的委託指令時,要求證券經紀商按證券交易所內當時的市場價格買進或賣出證券。市價委託只有在委託執行後才知道實際的執行價格,此時,你的買入操作是不計成本的,也就是說,多高的價格你都必須接受! 反之,賣出指令也可以有市價賣出,那也是不計成本的,多低的價格你也必須接受!
2、限價委託(普通買入)是指客戶要求證券經紀商在執行委託指令時,必須按限定的價格或比限定價格更有利的價格買賣證券,即必須以限價或低於限價買進證券,以限價或高於限價賣出證券。你必須在買入指令中規定數量和價格,這樣,系統會根據價格優先和時間優先的原則在賣出委託中來選擇對你有利的來成交,注意,這時的成交價格不會高於你指定的價格;
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⑨ 限價買入和定價買入有什麼區別
股票市價買入一般是即時成交的,而限價買入需要到您標注的價格才可以成交。市價買入是指以現價買入
股票交易是指股票投資者之間按照市場價格對已發行上市的股票所進行的買賣。股票公開轉讓的場所首先是證券交易所。中國大陸目前僅有兩家交易所,即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
⑩ 每隻股票每天開價是如何定的
每隻股票每天開價是集合競價產生的。
什麼是集合競價?
上交所、深交所定在上午9:15到9:25,大量買或賣某種股票的信息都輸入到電腦內,但此時電腦只接受信息,不撮合信息。在正式開市前的一瞬間(9:30)電腦開始工作,十幾秒後,電腦撮合定價,按成交量最大的首先確定的價格產生了這種股票當日的開盤價,並及時反映到屏幕上,這種方式就叫集合競價(下午開市沒有集合競價)。
通過集合競價,可以反映出該股票是否活躍,如果是活躍的股票,集合競價所產生的價格一般較前一日為高,表明賣盤踴躍,股票有下跌趨勢。如果是非活躍股或冷門股,通過集合競價所產生的價格一般較前一日為低,賣盤較少,股票有上漲趨勢。
具體來說,集合竟價是將數筆委託報價或一時段內的全部委託報價集中在一起,根據不高於申買價和不低於申賣價的原則產生一個成交價格,且在這個價格下成交的股票數量最大,並將這個價格作為全部成交委託的交易價格。
所謂集合競價就是在當天還沒有成交價的時候,你可根據前一天的收盤價和對當日股市的預測來輸入股票價格,而在這段時間里輸入計算機主機的所有價格都是平等的,不需要按照時間優先和價格優先的原則交易,而是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則來定出股票的價位,這個價位就被稱為集合競價的價位,而這個過程被稱為集合競價。直到9:25分以後,你就可以看到證券公司的大盤上各種股票集合競價的成交價格和數量。 有時某種股票因買入人給出的價格低於賣出人給出的價格而不能成交,那麼,9:25分後大盤上該股票的成交價一欄就是空的。當然,有時有的公司因為要發布消息或召開股東大會而停止交易一段時間,那麼集合競價時該公司股票的成交價一欄也是空的。 因為集合競價是按最大成交量來成交的,所以對於普通股民來說,在集合競價時間,只要打入的股票價格高於實際的成交價格就可以成交了。所以,通常可以把價格打得高一些,也並沒有什麼危險。因為普通股民買入股票的數量不會很大,不會影響到該股票集合競價的價格,只不過此時你的資金卡上必須要有足夠的資金。
集合竟價的基本過程
設股票G在開盤前分別有5筆買入委託和6筆賣出委託,根據價格優先的原則,按買入價格由高至低和賣出價格由低至高的順序將其分別排列如下:
序號 委託買入價 數量(手) 序號 委託賣出價 數量(手)
1 3.80 2 1 3.52 5
2 3.76 6 2 3.57 1
3 3.65 4 3 3.60 2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按不高於申買價和不低於申賣價的原則,首先可成交第一筆,即3.80元買入委託和3.52元的賣出委託,若要同時符合申買者和申賣者的意願,其成交價格必須是在3.52元與3.80元之間,但具體價格要視以後的成交情況而定。這對委託成交後其它的委託排序如下:
序號 委託買入價 數量(手) 序號 委託賣出價 數量(手)
1 1 3.52 3
2 3.76 6 2 3.57 1
3 3.65 4 3 3.60 2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在第一次成交中,由於賣出委託的數量多於買入委託,按交易規則,序號1的買入委託2手全部成交,序號1的賣出委託還賸餘3手。
第二筆成交情況:序號2的買入委託價格為不高於3.76元,數量為6手。在賣出委託中,序號1—3的委託的數量正好為6手,其價格意願也符合要求,正好成交,其成交價格在3.60元—3.76元的范圍內,成交數量為6手。應注意的是,第二筆成交價格的范圍是在第一筆成交價格的范圍之內,且區間要小一些。第二筆成交後剩下的委託情況為:
序號 委託買入價 數量(手) 序號 委託賣出價 數量(手)
3 3.65 4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第三筆成交情況:序號3的買入委託其價格要求不超過3.65元,而賣出委託序號4的委託價格符合要求,這樣序號3的買入委託與序號4的賣出委託就正好配對成交,其價格為3.65元,因賣出委託數量大於買入委託,故序號4的賣出委託僅只成交了4手。第三筆成交後的委託情況如下:
序號 委託買入價 數量(手) 序號 委託賣出價 數量(手)
4 3.60 7 4 3.65 2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完成以上三筆委託後,因最高買入價為3.60元,而最低賣出價為3.65,買入價與賣出價之間再沒有相交部分,所以這一次的集合競價就已完成,最後一筆的成交價就為集合竟價的平均價格。剩下的其他委託將自動進入開盤後的連續竟價。
在以上過程中,通過一次次配對,成交的價格範圍逐漸縮小,而成交的數量逐漸增大,直到最後確定一個具體的成交價格,並使成交量達到最大。在最後一筆配對中,如果買入價和賣出價不相等,其成交價就取兩者的平均。
在這次的集合竟價中,三筆委託共成交了12手,成交價格為3.65元,按照規定,所有這次成交的委託無論是買入還是賣出,其成交價都定為3.65元,交易所發布的股票G的開盤價就為3.65元,成交量12手。
當股票的申買價低而申賣價高而導致沒有股票成交時,上海股市就將其開盤價空缺,將連續競價後產生的第一筆價格作為開盤價。而深圳股市對此卻另有規定:
若最高申買價高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就選取該價格為開盤價;若最低申賣價低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就選取該價格為開盤價;若最低申買價不高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最高申賣價不低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則選取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為今日的開盤價。
開放式集合競價
開放式集合競價制度是指在集合競價期間,即時行情實時揭示集合競價參考價格等信息的集合競價方式。新《交易規則》中,根據交易時間不同,開放式集合競價分為開盤開放式集合競價和收盤開放式集合競價兩種。
所謂集合競價就是在當天還沒有成交價的時候,欲要入市的投資者可根據前一天的收盤價和對當日股市的預測來輸入股票價格,而在這段時間里輸入計算機主機的所有價格都是平等的,不需要按照時間優先和價格優先的原則交易,而是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則來定出股票的價位,這個價位就被稱為集合競價的價位,而這個過程就被稱為集合競價。
集合競價分四步完成:
第一步:確定有效委託在有漲跌幅限制的情況下,有效委託是這樣確定的:根據該只證券上一交易日收盤價以及確定的漲跌幅度來計算當日的最高限價、最低限價。有效價格範圍就是該只證券最高限價、最低限價之間的所有價位。限價超出此范圍的委託為無效委託,系統作自動撤單處理。
第二步:選取成交價位。首先,在有效價格範圍內選取使所有委託產生最大成交量的價位。如有兩個以上這樣的價位,則依以下規則選取成交價位:
(1) 高於選取價格的所有買委託和低於選取價格的所有賣委託能夠全部成交。
(2) 與選取價格相同的委託的一方必須全部成交。如滿足以上條件的價位仍有多個,則選取離昨市價最近的價位。
第三步:集中撮合處理所有的買委託按照委託限價由高到低的順序排列,限價相同者按照進入系統的時間先後排列;所有賣委託按委託限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排列,限價相同者按照進入系統的時間先後排列。依序逐筆將排在前面的買委託與賣委託配對成交,即按照「價格優先,同等價格下時間優先」的成交順序依次成交,直至成交條件不滿足為止,即不存在限價高於等於成交價的叫買委託、或不存在限價低於等於成交價的叫賣委託。所有成交都以同一成交價成交。
第四步:行情揭示
(1) 如該只證券的成交量為零,則將成交價位揭示為開盤價、最近成交價、最高價、最低價,並揭示出成交量、成交金額。
(2) 剩餘有效委託中,實際的最高叫買價揭示為叫買揭示價,若最高叫買價不存在,則叫買揭示價揭示為空;實際的最低叫賣價揭示為叫賣揭示價,若最低叫賣價不存在,則叫賣揭示價揭示為空。集合競價中未能成交的委託,自動進入連續競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