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什麼股票交易
『壹』 什麼是st st股票交易規則
ST就是交易所對財務異常的上市公司給予的特別處理,提醒投資者注意:
如下情況會導致ST:(1)最近兩個會計年度的審計結果顯示的凈利潤為負值。(2)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審計結果顯示其股東權益低於注冊資本。也就是說,如果一家上市公司連續兩年虧損或每股凈資產低於股票面值,就要予以特別處理。(3)注冊會計師對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產報告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4)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股東權益扣除注冊會計師、有關部門不予確認的部分 ,低於注冊資本。(5)最近一份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對上年度利潤進行調整,導致連續兩個會計年度虧損。(6)經交易所或中國證監會認定為財務狀況異常的。
交易規則:
1.股票報價日漲跌幅限制為漲幅5%,跌幅5%;
2.股票名稱改為原股票名前加「ST」,例如「ST鋼管」;
3.上市公司的中期報告必須經過審計。由於對ST股票實行日漲跌幅度限制為5%,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莊家的刻意炒作。投資者對於特別處理的股票也要區別對待。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有些ST股主要是經營性虧損,那麼在短期內很難通過加強管理扭虧為盈。
有些ST股是由於特殊原因造成的虧損,或者有些ST股正在進行資產重組,則這些股票往往潛力巨大。需要指出,特別處理並不是對上市公司處罰,而只是對上市公司所處狀況一種客觀揭示,其目的在於向投資者提示其市場風險,引導投資者要進行理性投資,如果公司異常狀況消除,就能恢復正常交易。
『貳』 在股市中,ST和*ST分別是什麼意思
ST在股票上是指境內上市公司連續兩年虧損,被進行特別處理的股票。
*ST股是指境內上市公司經營連續三年虧損,被進行退市風險警示的股票。
在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被實行特別處理期間,其股票交易應遵循下列規則:
(1)股票報價日漲幅限制為5%,跌幅限制為5%;
(2)股票名稱改為原股票名前加「ST」;
(3)上市公司的中期報告必須審計。
(2)st什麼股票交易擴展閱讀:以下七種情況會被交易所標以「*ST」標示:
1、最近兩年連續虧損(以最近兩年年度報告披露的當年經審計凈利潤為依據);
2、因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重大會計差錯或者虛假記載,公司主動改正或者被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後,對以前年度財務會計報告進行追溯調整,導致最近兩年連續虧損;
3、因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重大會計差錯或者虛假記載,被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但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且公司股票已停牌兩個月;
4、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或者半年度報告,公司股票已停牌兩個月;
5、處於股票恢復上市交易日至恢復上市後第一個年度報告披露日期間;
6、在收購人披露上市公司要約收購情況報告至維持被收購公司上市地位的具體方案實施完畢之前,因要約收購導致被收購公司的股權分布不符合《公司法》規定的上市條件,且收購人持股比例未超過被收購公司總股本的90%;
7、法院受理關於公司破產的案件,公司可能被依法宣告破產。
『叄』 股票*st是什麼意思
ST是指境內上市公司被進行特別處理的股票,也是退市風險警示。因此,ST股是指境內上市公司經營連續兩年虧損,被進行退市風險警示的股票。如果股票的名字前加上st, 就是給市場一個警示,該股票存在投資風險。
1998年4月22日,滬深證券交易所宣布將對財務狀況和其他財務狀況異常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進行特別處理(英文為specialtreatment,縮寫為「ST」)。其中異常主要指兩種情況:
1、上市公司經審計兩個會計年度的凈利潤均為負值。
2、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每股凈資產低於股票面值。
2003年5月8日開始,警示退市風險啟用了新標記:*ST,存在退市風險的公司股票簡稱前均冠以*ST標記。*ST標志目的是為了充分揭示其股票可能被終止上市的風險並區別於其他公司股票。
(3)st什麼股票交易擴展閱讀:
*ST類股票在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被實行特別處理期間,其股票交易應遵循下列規則:
1、股票報價日漲幅限制為5%,跌幅限制為5%;
2、股票名稱改為原股票名前加「ST」,例如「ST鋼管」;
3、上市公司的中期報告必須審計。
*ST類股票想要摘掉*ST帽子必須全部符合如下條件:
1、並非連續兩年年報虧損(包括對以前年報進行的追溯調整),從現有ST的情況看,當年年報必須盈利;
2、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股東權益為正值,即每股凈資產為正值,新規定不再要求每股凈資產必須超過1元;
3、最新年報表明公司主營業務正常運營,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為正值,因此不能只看每股收益數據,還要看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每股收益;
4、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告沒有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5、沒有重大會計差錯和虛假陳述,未在證監會責令整改期限內;
6、沒有重大事件導致公司生產經營受嚴重影響的情況、主要銀行賬號未被凍結、沒有被解散或破產等交易所認定的情形。
『肆』 什麼是st股票
1998年4月22日,滬深交易所宣布,將對財務狀況或其它狀況出現異常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進行特別處理(Specialtreatment),並在簡稱前冠以「ST」,因此這類股票稱為ST股。
所謂「財務狀況異常」是指以下幾種情況:(1)最近兩個會計年度的審計結果顯示的凈利潤為負值。(2)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審計結果顯示其股東權益低於注冊資本。也就是說,如果一家上市公司連續兩年虧損或每股凈資產低於股票面值,就要予以特別處理。(3)注冊會計師對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產報告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4)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股東權益扣除注冊會計師、有關部門不予確認的部分,低於注冊資本。(5)最近一份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對上年度利潤進行調整,導致連續兩個會計年度虧損。(6)經交易所或中國證監會認定為財務狀況異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