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許股票交易
⑴ 現在哪些人是不被允許進入股票市場進行交易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四十三條規定,下列人員禁止股票交易:
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
任何人在成為前款所列人員時,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須依法轉讓。
也就是說,有三大類人員不得進入股票市場,進行個人行為的股票交易:
1、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
2、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
3、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
這一規定,是為了遵循證券交易活動必須實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⑵ 一隻股票允許一個人買多少
沒有限制,只要有錢,可以全部把它買下來,不過當股份占流通總量的5%時就要公開發公告,俗稱舉牌.
而且如果買入一個股票的數量太多,可能導致公司達不到上市要求,而被交易宣布退市,可以向這個股票的所有投資者要約收購所有股票,在完成收購之後公司就屬於個人了,當然也會立刻被退市
⑶ 法律規定那些人不能從事股票交易
證券法第七十三條 禁止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人利用內幕信息從事證券交易活動。
第七十四條 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
(一)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三)發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四)由於所任公司職務可以獲取公司有關內幕信息的人員;
(五)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以及由於法定職責對證券的發行、交易進行管理的其他人員;
(六)保薦人、承銷的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的有關人員;
(七)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人。
⑷ 在什麼情況下法院不允許股票交易
上市公司重大法律事項,例如股票被凍結,或者當事人被市場禁入的情況下,不允許股票交易。
⑸ 允許買賣本公司股票後果
允許買賣本公司股票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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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某些方面體現了一種社會公平
2,如果監管不力,會產生信息不對稱
⑹ 國家允許公務員炒股嗎
依據我國法律規定,證券從業人員及國家機關處級以上幹部、現役軍人等不得參與股票交易,但可以開立基金賬戶,買賣基金和債券。
⑺ 關於股票能否與個人交易
理論上可以,但你做不到。
因為上市發行的股票都要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交易結束後還要在證券登記公司辦理過戶手續(這是自動辦理的),只有辦理完過戶手續才算交易的完成。
所以你無法直接將手中的股票賣給你的朋友,因為你無法辦理過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