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交易漲跌幅限制
『壹』 什麼是漲跌幅限制,漲跌幅限制是什麼意思
漲跌幅限制是指證券交易所為了抑制過度投機行為,防止市場出現過分的暴漲暴跌,而在每天的交易中規定當日的證券交易價格在前一個交易日收盤價的基礎上上下波動的幅度。股票價格上升到該限制幅度的最高限價為漲停板,而下跌至該限制幅度的最低限度為跌停板。漲跌幅限制是穩定市場的一種措施。海外金融市場還有市場斷路措施與暫停交易、限速交易、特別報價制度、申報價與成交價檔位限制、專家或市場中介人調節、調整交易保證金比率等措施。我國期貨市場常用的是漲跌幅限制、暫停交易和調整交易保證金比率三種措施。但是一般在下列幾種情況下,股票不受漲跌幅度限制:1、新股上市首日;2、股改股票(S開頭,但不是ST)完成股改,復牌首日;3、增發股票上市當天;4、股改後的股票,達不到預計指標,追送股票上市當天;5、某些重大資產重組股票比如合並之類的復牌當天;6、退市股票恢復上市日;
『貳』 中國股市的漲跌幅限制從什麼時候開始的
從1996年12月16日起,深交所、上交所對上市的股票、基金的交易實行漲跌幅限制在10%以內,此後,深滬證券交易所還對掛牌上市特別處理的股票(ST股票)實行漲跌幅度限制為5%的規定,對PT處理的股票實行漲帳5%限制,跌幅不受限制規定。
『叄』 股票交易在哪些情況下不設漲跌幅限制
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股票上市首日不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
1.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的
2.增發股票上市的
3.暫停上市後恢復上市的
4.交易所或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肆』 股票的漲跌幅限制是多少
新三板精選層股票競價交易方式下漲跌幅規定如下:
1、漲跌幅限制比例為30%。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日不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
(1)股票採取連續競價交易方式的成交首日;
(2)全國股轉公司作出終止掛牌決定後,股票恢復交易期間的成交首日;
(3)全國股轉公司規定的其他情形。
新三板創新層和基礎層股票集合競價交易方式下,漲跌幅規定如下:
1、跌幅限制比例50%,漲幅限制比例100%。
2、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當日不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
(1)無前收盤價股票的成交首日;
(2)全國股轉公司作出終止掛牌決定後,股票恢復交易期間的成交首日;
(3)全國股轉公司規定的其他情形。
『伍』 無價格漲跌幅限制股票交易的情形有哪些
你好,一般在下列幾種情況下,股票不受漲跌幅度限制:
1、新股上市首日(價格不得高於發行價格的144%且不得低於發行價格的64%)。
2、股改股票(S開頭,但不是ST)完成股改,復牌首日。
3、增發股票上市當天。
4、股改後的股票,達不到預計指標,追送股票上市當天。
5、某些重大資產重組股票比如合並之類的復牌當天。
6、退市股票恢復上市日。
『陸』 創業板股票漲跌幅限制是多少
創業板改革漲跌幅新規:創業板漲幅為新股上市後的前5個交易日不設漲幅限制,5個交易日後漲幅限制為20%。創業板交易制度改革主要是提高市場活躍度,適當放寬漲跌幅比例,完善市場價格形成機制,減少交易阻力,日漲跌幅限制由以前的10%提高至20%。
溫馨提示:股票投資是隨市場變化波動的,漲或跌都有可能。入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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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股票中的債券的每天的漲幅限制是多少
可轉債雖然也是通過股票賬戶進行交易,但可轉債不設漲跌幅限制,價格可隨著市場的供求關系自由變動。不過可轉債交易價格也有一些限制。
上市首日:深交所可轉債上市首日開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發行價的70%-130%,上交所70%-150%。
非上市首日:深交所可轉債非上市首日有效競價范圍不能超過上一個交易日收盤價的90%-110%。連續競價和尾盤集合競價每筆交易漲跌幅限制是最近一筆(不是一天)成交價格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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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券投資注意事項:
利率風險。利率是影響債券價格的重要因素之一,當利率提高時,債券的價格就降低,此時便存在風險。債券剩餘期限越長,利率風險越大。
流動性風險,流動性差的債券使得投資者在短期內無法以合理的價格賣掉債券,從而遭受降低損失或喪失新的投資機會。
信用風險是發行債券的公司不能按時支付債券利息或償還本金,而給債券投資者帶來的損失。
『捌』 科創板股票漲跌幅限制為多少
科創板股票漲跌幅限制為20%。
2019年1月30日,上交所發布文件,規定科創板投資者准入門檻50萬,需24個月投資經驗,前5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漲跌幅限制擴大至20%。
因此,科創板股票漲跌幅限制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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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創板修改完善後的《注冊管理辦法》的主要內容包括:
1、明確科創板試點注冊制的總體原則,規定股票發行使用注冊制。
2、以信息披露為中心,精簡優化現行發行條件,突出重大性原則並強調風險防控。
3、對科創板股票發行上市審核流程作出制度安排,實現受理和審核全流程電子化,全流程重要節點均對社會公開,提高審核效率,減輕企業負擔。
4、強化信息披露要求,壓實市場主體責任,嚴格落實發行人等相關主體在信息披露方面的責任,並針對科創板企業特點,制定差異化的信息披露規則。
5、明確科創板企業新股發行價格通過向符合條件的網下投資者詢價確定。
6、建立全流程監管體系,對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的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保薦人、證券服務機構以及相關責任人員加大追責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