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麥股票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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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全球股市交易時間
滬深兩市接受競價交易申報的時間為每個交易日(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1、9:15-9:25為開盤集合競價;
2、9:30-11:30,13:00-14:57為連續競價階段;
3、14:57-15:00為收盤集合競價。
另外,上海科創板股票接受盤後固定價格交易的申報時間為每個交易日的9:30-11:30,13:00-15:30。
C. 哥本哈根證券交易所的簡介
丹麥的哥本哈根證券交易所 (丹麥語: Københavns Fondsbørs)是一個在丹麥進行證券交易的國際交易市場。在丹麥的哥本哈根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金融商品幾乎包括了所有的金融債券以及金融衍生工具,如股票、公司債券、國庫券、期貨、期權及外匯交易等。1996年哥本哈根證券交易所內部進行了重大的改革,由一個半官方的機構改製成為一個股份有限公司,股本金由三方即成員、股票發行商、債券發行商按60-20-20的比例共同承擔。1997年哥本哈根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CSE A/S)與FUTOP清算中心有限公司(FUTOP Clearing Centre A/S)合並,後者成為前者的全資子公司。兩家公司合並的目的是為了加強在國際證券交易領域的競爭力,並在新歐洲證券交易市場的未來交易活動中創造更好的戰略舞台。公司還下設信息技術部、金融監督與管理服務部、培訓部、上市公司注冊以及信息與市場部。組織結構見下圖。
哥本哈根證券交易所是在丹麥證券理事會(Danish Securities Council)和丹麥金融監督委員會(Danish Financial Supervisory Authority)的共同監管下從事證券交易活動的。前者的職責主要是監督哥本哈根證券交易所的市場運行機制,對其交易活動進行法律上的指導,促進和保障丹麥證券市場健康、有秩序與較高透明度的發展,並建立有效的競爭機制,以吸引國內外廣泛的證券發行商、投資者和交易商。此外,它還頒布了一系列的行政法規和措施,作為丹麥證券交易法的補充,但如果哥本哈根證券交易所想修改所頒布的行政法規和措施或放棄這些補充規定,必須及時向丹麥證券理事會提出,否則將無條件的予以接受。後者的職責主要是負責監督證券交易所的交易活動和交易商的清償能力,如資本保證金的審核、證券交易的法定程序、代行交易授權的委託及撤銷或撤回等。
D. 哥本哈根證券交易所的哥本哈根證交所的的交易規則
哥本哈根證券交易所的交易活動是受丹麥證券交易法(Danish Securities Trading Act, Act No.1072)制約的。該法頒布於1995年12月20日,並於1996年1月1日生效。這是丹麥政府第一次將有關規范丹麥證券市場的法律融為一部的專業法。為了適應歐洲統一大市場的需要,該法於2000年7月25日進行了新的修訂,並獲得丹麥議會的通過。修改後的內容與未修改的條款就構成了丹麥新的證券交易法,那就是丹麥證券交易統一法(the Consolidated Act No.725)。該統一法既符合了歐盟頒布實施的《投資服務法令》(EC Investment Service Directive),也滿足了丹麥證券交易市場的實際要求。
目前,丹麥證券交易市場有三層法律監管。第一層是丹麥證券交易統一法,它屬於框架法律,從總體上規定了證券交易的基本原則和基本內容;第二層是丹麥證券理事會頒布實施的丹麥證券交易實施通則(Danish Securities Council Executive Order),它從一定意義講被認為是對丹麥證券交易統一法實施的司法解釋,也被看成是統一法的補充;第三層是由哥本哈根證券交易所制訂的內部細則(Copenhagen Stock Exchange Self-Regulation),主要規定了證券交易的具體操作規程,它被認為是對丹麥證券交易實施通則的補充。
丹麥證券交易統一法的基本內容:
1、該法規范了證券交易市場的交易行為、清算活動、公司上市注冊原則、經紀人與交易商的交易關系、外匯交易市場等,並規定了有限公司必須在法律允許的情況下從事正常的證券買賣業務。
2、該法要求設立證券理事會,並在促進規范化的證券交易市場過程中起到指導性的作用。
3、該法規定了在與控制股權權益轉移(the Transfer of Controlling Interests)相關的並已被確定的要約時,當事人應履行的義務。由於控制股權權益在期權交易中,事關重大,因此,法律嚴格要求當事人遵守合約。
4、該法還規定了有關獲利和操縱價格等方面的條款。
此外,與上述有關丹麥證券交易市場的法律相關的一些行業規則還有:
①哥本哈根證券交易所證券上市規則; ②哥本哈根證券交易所有關實時交易信息和股評等出版物的規定; ③上市公司證券價格明細表; ④上市股票登記、發行、交易所會員等的費用; ⑤哥本哈根證券交易所會員公司清單以及內部管理規則。
E. 馬士基是上市公司嗎
馬士基是上市公司:
馬士基股票
2019年2月20日,馬士基股價是8600丹麥克朗。
馬士基集團成立於1904年,總部位於丹麥哥本哈根,在全球135個國家設有辦事機構,擁有約89,000名員工,在集裝箱運輸、物流、碼頭運營、石油和天然氣開采與生產,以及與航運和零售行業相關其它活動中,為客戶提供了一流的服務。
馬士基集團旗下的馬士基航運是全球最大的集裝箱承運輸公司,服務網路遍及全球。
2018年7月,《財富》世界500強排行榜發布,馬士基公司在"2018年《財富》世界500強"中排行第305位。
F. 國債期貨最初起源於那個國家的哪個交易所
期貨的產生與發展
(一)期貨交易的起源
期貨市場的歷史可以追索到中世紀。最初創建期貨市場的目的是為了滿足農民和商人的需要。假定某年5月份一位農民的狀況,他預計在9月份收獲穀物的價格將會不確定。如果當時供小於求,穀物價格可能漲到很高--尤其是當農民不急於賣出穀物時,顯示易見,此時農民及其家人面臨著很大價格不確定的風險。
下面我們假定有一位商人對穀物有長期的需求,他也面臨著很大的價格風險。在供大於求的情況下,價格對他會很有利。但是當供小於求時,價格都有可能漲得過高。這樣一來,對農民和商人來說,在9月份(或更早)時見面,根據雙方對9月份穀物的供求的預期而達成一個一致的價格,就很有意義。換句話說,他們可以協商制定某種類型的期貨合約,這個期貨合約可以消除雙方各自面臨的因未來價格不確定而產生的風險。
期貨交易是從現貨交易中遠期市場發展而來的。
現代意義上的期貨交易在19世紀中期產生於美國中北部地區。1848年芝加哥的82位商人發起組建了芝加哥期貨交易所(CBOT)。並採用遠期合約方式進行交易,到了1865年,又推出了標准化合約。同時實行了保證金制度,向簽約雙方收取不超過合約價值10%的保證金作為履約保證。這些具有歷史意義的制度創新,促成了真正意義上期貨交易的誕生。而投機者很快對這種合約產生了興趣。他們發現,交易活動中合約的交易比交易穀物本身更有吸引力。
(二) 期貨的發展
從早期的農產品期貨開始後的一百多年來,期貨交易的對象不斷擴大,種類日益繁多,花樣不斷翻新。有傳統的農產品的期貨,如穀物、棉花、小麥、油菜籽、燕麥、黃豆、玉米、糖、咖啡、可可、豬、豬肚、活牛、木材等等期貨;有金屬期貨,如黃金、白銀、鉑、銅、鋁等期貨,有方興未艾的能源期貨;如原油、汽油等。有二十世紀七十年代後迅速崛起的金融期貨;如:外匯、利率、股票指數等期貨。
金融期貨自從本世紀70年代初問世以來,發展十分迅速,交易量呈"爆炸性"上升之勢。金融期貨主要包括利率期貨、外匯期貨和股票指數期貨。在美國期貨市場上,目前主要的外匯期貨包括日元期貨、德國馬剋期貨、加元期貨、歐元期貨等。利率期貨包括美國政府長期、中期和短期國債期貨等。股票指數期貨有標准·普爾500股價指數(S&P500)期貨、道·瓊斯指數期貨、紐約證券交易所綜合股價指數期貨等。
近十年來期貨交易從發達國家到發展中國家迅速發展,幾近成為當今經濟全球化發展趨勢中的標志性特徵之一。尤其是金融期貨交易量的增長十分驚人。在當今全球期貨交易量中金融期貨的交易量已經遠遠超過商品期貨的交易量,佔全部總成交量的80%以上。在歐洲,隨著歐元區經濟一體化過程的深化,金融期貨交易量呈現出突飛猛進的發展。金融期貨的交易量更是一度超過股票現貨的交易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