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股票交易所得
㈠ 自然人參與定向增發的股票收益要交個人所得稅嗎
股票收入是個特殊的行業收入,收稅特點的確和其他行業不大相同。但一般情況下我們買賣股票是不考慮這些問題的,因為在你交易完成後,你所應該交的各種稅都已經通過證券公司和上市公司間接的扣除了,剩下在你賬戶里的資金就完全屬於你個人的稅後財產了。除非你是通過其他特殊方式獲得的才要額外的繳稅,例如大小非減持還要就是間接持有股票個人所得稅的問題:1、根據現行稅法規定,上交所和深交所轉讓股票所得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2、間接持股票不轉讓不徵收個人所得稅。但,取得的股息上交所和深交所的股票股息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減按10%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由股份公司支付時代扣代繳。其他股息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依20%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由支付的公司在支付時代扣代繳。3、如果間接持有股票轉讓(非上交所、深交所股票轉讓)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2008修訂)第二十二條的規定,「財產轉讓所得,按照一次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計算納稅。」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20%。
㈡ 鐐掕偂闇瑕佺即綰充釜浜烘墍寰楃◣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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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股票個人所得稅交多少
法律分析:股票交易時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但需要繳納印花稅。印花稅是按照成交額的千分之一向賣方單向收取。除了印花稅,交易股票還需要繳納傭金和過戶費。
股票分紅要交個人所得稅,持股期限在1個月(含1個月)以內的,按20%的稅率繳個人所得稅;個人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按1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持股期限1年以上的,按5%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
投資者在賣出分紅股票時會收取個人所得稅,其它情況不收取個人所得稅,其中,個人所得稅收取標准與投資者持有時間相關,規定如下:
持股期限在一個月以內(包含一個月),投資者所獲得的股息紅利按照20%的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持股期限在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包含一年),投資者所獲得的股息紅利按照10%的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持股期限大於一年的,投資者所獲得的股息紅利免個人所得稅。
比如,小唐持有某股票1000股,該公司按照每10股派發1元的方式派發紅利,持股1個月就賣出,那麼小唐需要繳納的個人所得稅=100×1×20%=20元。
需要注意的是,投資者持有時間是從投資者買入該股當天算起的,不是從分紅當天算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六條 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各項個人所得的范圍:
(一)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從事勞務取得的所得,包括從事設計、裝潢、安裝、制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咨詢、講學、翻譯、審稿、書畫、雕刻、影視、錄音、錄像、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紀服務、代辦服務以及其他勞務取得的所得。
(三)稿酬所得,是指個人因其作品以圖書、報刊等形式出版、發表而取得的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是指個人提供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非專利技術以及其他特許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供著作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五)經營所得,是指:
1.個體工商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合夥企業的個人合夥人來源於境內注冊的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生產、經營的所得 2.個人依法從事辦學、醫療、咨詢以及其他有償服務活動取得的所得 3.個人對企業、事業單位承包經營、承租經營以及轉包、轉租取得的所得 4.個人從事其他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是指個人擁有債權、股權等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是指個人出租不動產、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是指個人轉讓有價證券、股權、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不動產、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
(九)偶然所得,是指個人得獎、中獎、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質的所得。
個人取得的所得,難以界定應納稅所得項目的,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確定。
第七條 對股票轉讓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的辦法,由國務院另行規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第八條 個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現金、實物、有價證券和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得為實物的,應當按照取得的憑證上所註明的價格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無憑證的實物或者憑證上所註明的價格明顯偏低的,參照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得為有價證券的,根據票面價格和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得為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的,參照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
㈣ 個人轉讓(買賣)股票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股票轉讓所得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的通知》(財稅字第040號)「經國務院同意,決定今明兩年(即1994、1995年)對股票轉讓所得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關於股票轉讓所得1996年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的通知》「經報國務院同意,1996年對股票轉讓所得仍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以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轉讓股票所得繼續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的通知》(財稅61號)「為了配合企業改制,促進股票市場的穩健發展,經報國務院批准,從1997年1月1日起,對個人轉讓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繼續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之規定,自1994年起,個人買賣股票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轉讓股票所得繼續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的通知》(財稅字[1998]61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67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財稅[2002]128號)等文件規定,個人買賣股票及開放式基金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但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應徵收個人所得稅。個人買賣其他有價證券所得應征個人所得稅。
㈤ 個人股票交易個人所得稅
法律分析:股票交易屬於財產轉讓所得,不需要交個人所得稅,按照財稅字(1998)061號文件規定,個人轉讓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㈥ 股票交易個人所得稅
法律分析:一、低吸高拋賺取的差價不用交個人所得稅。
二、分紅要交個人所得稅:
1、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即按20%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2、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即按1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3、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而之前是按5%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需要注意的是,對於股票紅利扣稅的原則,以「先進先出」為基礎,特別需要注意的是當對一隻股票進行波段操作的時候,往往所扣稅率是按照最近一筆操作來計算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