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2股票交易所在哪裡
⑴ 世界上第一個股票交易所誕生在哪個國家
1602年在荷蘭的阿姆斯特丹成立了世界上第一個股票交易所。
1602年在荷蘭阿姆斯特丹正式印製了世界上最早的股票——東印度公司股票。
阿姆斯特丹證券交易所——世界上第一個證券交易所
建立概況
阿姆斯特丹證券交易所(Amsterdam Stock Exchange,AEX) 於1609年在荷蘭阿姆斯特丹誕生,成為世界歷史上第一個股票交易所。阿姆斯特丹銀行也是在這一年誕生,大約比英國銀行早一百年。
第一隻可上市交易股份公司是是荷蘭的東印度聯合公司。1602年荷蘭聯合東印度公司成立,這是世界上第一個聯合股份公司。通過向全社會融資的方式,東印度公司成功地將社會分散的財富,變成了自己對外擴張的資本。建立東印度公司的目的是為了派遣商船前往南洋,通過買賣交易換回當時歐洲沒有的貨物,如瓷器、香料、紡織品等等,這些物品在當時的歐洲可以賣到很高的價錢,但是沒有人能單獨提供大筆巨資為船隊准備航海和貿易,所以人們通過發行股票來籌集所需的資金,對於買了東印度公司股票的人來說,所獲得的利潤既可以以黃金、貨幣或者貨款的形式支付,也可以直接用香料支付,由於船隊販運回來的貨物有可能一年比一年值錢,他們有可觀的利潤可圖,因此人們踴躍地大量購買東印度公司的股票。世界上第一個證券交易所和第一隻股票就這樣開始了他們的歷史使命。
建立條件
那麼荷蘭民眾何以信任東印度公司而願意把錢交給它呢?不僅僅是因為荷蘭政府也是公司股東,更因為荷蘭人有誠信的傳統和文化。歷史上就有荷蘭船商寧可餓死病死、犧牲數人生命,而不動用客戶的食物和葯品的例子。
可以說,荷蘭人是現代商品經濟制度的創造者,他們將銀行、證券交易所、信用以及有限責任公司有機地統一成一個相互貫通的金融和商業體系。
荷蘭人很早就認識到股票市場的作用主要有:
(1)募集生產資金;
(2)優化資源配置;
(3)吸引公眾參加民眾管理,促進國有企業改革;
(4)將長期風險短期化,集中風險分散化,有利於將全國人民分散的短期資金集合成集中的,長期巨額資金。
⑵ 世界第一個證券交易所是
阿姆斯特丹證券交易所
阿姆斯特丹證券交易所位於荷蘭阿姆斯特丹市,成立於十七世紀初,是世界上第一個以金融股票為主的證券交易所。該證券交易所於2000年9月和巴黎證券交易所、布魯塞爾證券交易所合並,形成世界上第一個跨國境的泛歐交易所。
創立於荷蘭帝國時代的1602年,是世界上最古老的證券交易所之一,它位於阿姆斯特丹市的內達姆廣場附近。阿姆斯特丹證交所是一個以金融股票為主的證券市場,而且外國股票佔有相當高的比例,不過這些年來該證交所比較注意培養和發掘高技術的企業股票上市。
(2)1602股票交易所在哪裡擴展閱讀:
證券交易所應當為組織公平的集中交易提供保障,公布證券交易即時行情,並按交易日製作證券市場行情表,予以公布。未經證券交易所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發布證券交易即時行情。
因突發性事件而影響證券交易的正常進行時,證券交易所可以採取技術性停牌的措施;因不可抗力的突發性事件或者為維護證券交易的正常秩序,證券交易所可以決定臨時停市。證券交易所採取技術性停牌或者決定臨時停市,必須及時報告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
⑶ 股票市場是哪一年成立的
你問哪一個啊
1602年在荷蘭阿姆斯特丹正式印製了世界上最早的股票——東印度公司股票。
1680年全球第一家股票交易所——阿姆斯特丹證券交易所在荷蘭成立。
1685年德國柏林證券交易所成立。目前在德國,法蘭克福證券交易所是最大的證券交易所,也是歐洲證券交易中心之一。
1724年法國巴黎證券交易所成立。
1773年英國倫敦證券交易所的前身在「喬納森咖啡館」成立。
1790年成立了美國第一家證券交易所——費城證券交易所。
1792年,「由每日聚集在一棵梧桐樹下的商人」建立了現今全球最著名的美國紐約證券交易所。
1877年瑞士蘇黎世證券交易所成立。
1878年日本東京、名古屋成立了股票交易所。戰後,1948年東京證券交易所重建和恢復。
1914年香港證券交易所成立。其後60年代末、70年代初,又成立了遠東、金銀、九龍等證券交易所。1980年,上述四家交易所合並成立香港聯合證券交易所。
1956年韓國達議股票交易所成立。
1962年台灣證券交易所成。
1971年美國「全美證券交易商協會自動報價系統」即納斯達克市場成立。
1973年新加坡證券交易所成立。
1990年、1991年中國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相繼成立。
⑷ 證券市場的產生和發展
證券市場的產生和發展
證券是多種經濟權益憑證的統稱,因此,廣義上的證券市場指的是所有證券發行和交易的場所,下面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證券市場的產生和發展!
一、證券市場的產生
(一)證券市場得形成得益於社會化大生產和商品經濟的發展
(二)證券市場的形成得益於股份制的發展
(三)證券市場的形成得益於信用制度的發展
二、證券市場的發展階段
(一)萌芽階段
1、15 世紀的義大利商業城市中的`證券交易主要是商業票據的買賣
2、1602, 荷蘭阿姆斯特丹成立世界第 1 個股票交易所
3、倫敦柴思胡同喬納森咖啡館,倫敦證券交易所前身
4、美國證券市場是從買賣政府債券開始的
5、1790, 美國第 1 個證券交所-費城證券交易所
(二)初步發展階段:20 世紀初
(三)停滯階段:1929-1933 世界經濟危機
(四)恢復階段:二戰後至 60 年代
(五)加速發展階段:70 年代至今
三、國際證券市場發展現狀與趨勢
(一)證券市場一體化
(二)投資者法人化
機構投資者主要有開放式共同基金、封閉式投資基金、養老基金、保險基金、信託基金、對沖基金、創業投資基金等
(三)金融創新深化
(四)金融機構混業化
1999.11.4 美國《金融服務現代化法案》,廢除 1933 格拉斯法案,標志金融業分業制度的終結
(五)交易所重組與公司化
(六)證券市場網路化
芝加哥商業交易所率先使用 BLOBEX 電子交易系統
(七)金融風險復雜化
(八)金融監管合作化
1、金融機構去杠桿化
2、金融監管的改革
80 年代,西方國家以放鬆金融管制為目標的金融自由化運動
3、國際金融合作進一步加強:G20 協調機制
四、中國證券市場發展史簡述
(一)舊中國證券市場
1、最早出現的股票是外商股票
2、最早出現的證券交易機構:外商開辦的上海股份公所、上海眾業公所
3、1872, 輪船招商局是我國第 1 家股份制企業
4、1914 北洋政府《證券交易法》
5、1917, 北洋政府批准上海證券交易所開設證券經營業務
6、1918 夏成立的北平證券交易所是中國人創辦的第 1 家證交所
7、1920. 7, 上海證券物品交易所成立,是當時規模最大的證交所
8、之後相繼出現上海華商證券交易所、青島市物品證券交易所、天津市企業交易所
(二)新中國證券市場
1、新中國資本市場的萌生(1978-1992)
①80 年代初股份制試點,股票出現
②1981 重啟國債發行,82、84, 企業債和金融債出現
③1987.9, 中國第 1 家專業證券公司-深圳特區證券公司成立
④1990.12.19, 上交所成立; 1991.7.3 深交所成立
⑤1991.10, 鄭州糧食批發市場開業並引入期貨交易機制,新中國期貨交易的實質性發端
⑥1992.10, 深圳有色金屬交易所推注中國第 1 個標准化期貨合約-特級鋁期貨標准合同
⑦1993, 股票發行試點正式由上海、深圳推廣至全國
2、全國性資本市場的形成和初步發展(1993-1998)
①1992.10, 國務院證券委、證監會成立
②1997.11, 中國金融體系進一步確定了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分業經營、分業管理原則
③1998.4, 國務院證券委撤銷,證監會成為全國證券、期貨市場的監管部門
④1991,出現投資於證券、期貨、房地產市場的基金,「老基金」
3、資本市場的進一步規范和發展(1999-2007)
①1998.12 《證券法》頒布,1999.7 實施,新中國第 1 部規范證券發行與交易的法律,確認了資本市場的法律地位
②1998 建立集中統一監管體制後,實施了「屬地監管、職責明確、責任到人、相互配合」的轄區監管責任制
③2002 證監會增設專司操縱市場和內幕交易查處的機構,2007 建立了集中統一指揮的稽查體制
④2001 起,資本市場進入持續 4 年的調整階段
⑤2004.1.31 國務院發布《關於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未定發展的若干意見》,為資本市場新一輪改革和發展奠定了基礎
⑥2006 後,中小板市場和代辦股份轉讓系統的出現,是中國在建設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方面邁出的重要一步
⑦2009.10.23, 創業板啟動,成為中國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的又一重要里程碑
⑧2009 末,滬深 300 股指期貨和融資融券制度啟動
五、《關於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
2004.1.31 國務院發布,「國九條」,提出了 9 個方面的綱領性意見
1、充分認識發展資本市場的重要意義
2、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指導思想和任務
3、完善相關政策,促進資本市場穩定發展
4、健全資本市場體系,豐富證券投資品種
5、提高上市公司質量,推進上市公司規范運作
6、促進資本市場中介服務機構規范發展,提高執業水平
7、加強法制和誠信建設,提高監管水平
8、加強協調配合,防範化解市場風險
9、總結經驗,積極穩妥推進對外開放
六、中國證券市場的對外開放
(一)在國際資本市場募集資金
1、1992, 滬深交易所發行境內上市外資股
2、1993, 發行境外上市外資股
3、1982. 1, 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在日本發行私募債券, 我國國內機構首次在境外發行外幣債券
4、1984.11, 中國銀行在東京發行日元債券,標志中國正式進入國際債券市場
5、1993.9 ,財政部首次在日本發行日元債券,標志我國主權外債發行起步
(二)開放國內資本市場
1、外國證券機構可以(不通過中方中介)直接投資 B 股 (向證交所申請)
2、外國證券機構駐華代表處可以成為所有中國證交所的特別會員(向證交所申請)
3、允許外國機構設立合營公司,從事國內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業務,外資比例不超過 33%,入世後 3年內,外資比例不超過 49%(向證監會申請)
4、入世後 3 年內,允許外國證券公司設立合營公司,外資比例不超過 1/3。合營公司可以從事 A股的承銷,從事 B 股和 H 股、政府債券、公司債券的承銷和交易,發起設立基金 (向證監會申請)
5、允許合資券商開展咨詢服務及其他輔助性金融服務,給予國民待遇
6、2011.1, 證監會允許 QFII 參與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股指期貨交易
7、1995, 證監會加入了國際證監會組織,1998 當選執委會委員
(三)有條件開放境內企業和個人投資境外資本市場
1、2006.6, 銀監會開放商業銀行代客境外理財業務(QDII 業務)
2、2007.5, 銀監會將商業銀行代客境外理財業務投資范圍從固定收益類產品擴大到股票和基金等非固定收益類產品
3、2003.6, 保監會許可保險外匯資金投資境外成熟資本市場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但僅限於中國企業境外發行的股票
4、2005 初, 中國平安保險獲批運用自有外匯資金進行境外投資
2005. 9, 保監會允許保險公司將國家外匯局核准投資付匯額度 10%以內的外匯資金投資在海外股票市場,投資對象咸魚中國企業股票
5、2006. 8, 國家外匯管理局啟動基金管理公司 QDII 試點, 2007.6.20 證監會發布《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境外證券投資管理試行辦法》
6、2007.8, 國家外匯管理局同意天津濱海新區進行境內個人直接投資境外證券市場的試點
(四)對我國香港和澳門的開放
1、2004.1.1 起,港澳地區已獲得當地從業資格的專業人員在內地申請證券從業資格,只需通過內地法律法規培訓和考試,無需專業知識考試
2、2006.1.1 起,允許內地符合條件的證券公司在香港設立分支機構
3、2008.1.1 起,允許符合條件的內地基金公司在香港設立分支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