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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公司股票交易計劃書

發布時間: 2023-06-09 23:27:02

1. 基金公司購買股票的具體流程是什麼樣的

對於很多來說,他們都想要了解這樣的一些基金公司對於這樣的一些股票到底有什麼樣的措施,因為畢竟對於經紀公司購買股票來說也是一個比較大的問題。那麼對於這樣的一些基金公司來說,如果想要去購買股票的話,也是需要去進行一系列的收購的。因為這樣的一些經紀公司來說,肯定跟我們這樣的一些散戶不一樣,是通過這樣的一些選一隻股票來買的,肯定是觸摸了很久。

所以這樣的一些金公司只能夠負責通投資,而且也不能夠接觸這樣的一些證券,包括投資者的錢也是通過銀行來保管的。這樣的一些投資者的託管人肯定是能夠通過這樣的一些債務全來管理這樣的一些股票的收入,所以我們也可以看到這樣的一些基金公司,他們在收購股票的時候,通過要經歷多方支援才能夠進行一個大的收購。

2. 基金公司《員工個人交易制度》範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防止出現利益沖突,防止員工個人投資交易中的不正當行為影響公司聲譽和業務活動開展或者對公司構成重大合規風險,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特製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根據《證券法》、《證券投資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投資管理人員管理指導意見》、《關於基金從業人員投資證券投資基金有關事項的規定》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關管理制度制訂。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范圍為全體與公司建立正式勞動關系的員工,包括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員工及派遣制員工(以下統稱「員工」)。
第四條 本制度所規范的證券和股權投資行為包括:
1、 股票投資,包括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如權證、股指期貨等) 投資;
2、 證券投資基金投資;
3、 股權投資,指投資於未公開上市的公司的行為,包括但不限於公司設立時的初始投資以及通過股權轉讓、贈與、繼承或增資等方式對公司進行投資。
第五條 本制度中所指直系親屬,指員工的配偶、父母、子女。

第二章 交易行為准則

第六條 公司員工應自覺遵守法律法規、相關監管規定和公司規章制度的要求,只能從事法律法規和相關監管規定允許的交易行為。不得利用內幕信息及其他未公開信息違規進行交易,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其他任何機構和個人進行交易活動或做出投資決策,不得為他人提供交易信息或建議,不得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他人謀取不當利益,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利益輸送。
第七條 公司員工應堅持勤勉、謹慎、盡責原則,誠實、公正地對待基金份額持有人,遵守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先的原則,信守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監管機構和公司做出的承諾,不得從事損害基金財產和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行為,不得從事任何與履行工作職責有利益沖突的活動。
第八條 員工進行證券投資或股權投資應該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制度,並認真履行有關信息披露、申報、處置義務。

第三章 交易限制

第九條 公司員工投資證券投資基金應當遵循公平、公開和公正的原則,防範利益沖突和利益輸送,應當樹立長期投資的理念,強化與基金份額持有人共享利益、共擔風險的意識,公平對待公司管理的基金,不得為牟取短期利益從事損害其他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行為。
第十條 公司員工持有一隻基金份額的期限不得少於6個月,持有期不足6個月的,不得賣出、贖回或轉換為其他基金;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持有公司管理的基金份額以及基金經理持有本人管理的基金份額的期限不得少於1年。投資貨幣市場基金以及其他現金管理工具基金不受上述期限限制。員工多次投資同一基金的,應根據先進先出原則,分別計算單次投資基金份額的持有期限。
第十一條 公司員工投資本公司所管理基金的,其投資行為所適用的認(申)購、轉換或贖回費率等應按照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說明書、基金公告等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公司鼓勵員工、特別是高級管理人員、基金投資和研究部門負責人等購買本公司管理的基金產品或者基金經理購買本人管理的基金產品,並鼓勵員工通過定期定額或者其他方式進行長期投資。
第十三條 員工進行直接或間接的股權投資,應事先報公司備案,並應遵循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先和公司利益優先的原則,避免利益沖突的情況。
第十四條 員工進行股權投資的限制:
1、不得投資於與公司有或者可能有重大業務關系、競爭關系或利益沖突的公司;
2、不得投資於從事證券投資、證券投資咨詢等與證券投資和交易有關業務的公司;
3、不得在其投資的公司中兼職並領取薪酬;
4、不得進行其它可能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和公司利益的股權投資;
5、不得進行無論在規模上還是性質上會影響員工正常履行工作職責的股權投資。
第十五條 員工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原未上市的股權投資轉為上市的,應按下述流程進行處置:
1、公司管理的基金或投資組合參加該股權投資的詢價和投資的,持有該股權的員工應本著避免利益沖突的原則,不得參加有關投資決策,並主動向公司提出迴避;
2、該股權投資可以公開交易的,員工應在3個月內賣出。

第四章 交易信息報告、備案管理和信息披露

第十六條 員工應如實填寫《員工首次申報股票/基金/個人股權投資情況備案表》(具體格式見附件 1),向公司申報其在加入本公司前所持有的股票、基金和個人股權投資情況,並應自加入公司後3個月內對所持的禁止投資的股票進行處置。
第十七條 員工應在入職後3個工作日內,如實填寫《員工及親屬基本信息申報表》(具體格式見附件2),申報本人及直系親屬的詳細信息(包括姓名、與員工關系、身份證號、工作單位及職務等),並提交相應的身份證原件掃描件。其中,公司高管、基金經理、投資經理等人員的親屬信息范圍比照任職資格登記表要求確定(即包括但不限於本人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和配偶父母、兄弟姐妹以及與本人關系密切或有重大利益關系的人士。)任職期間,上述信息如有變化,員工應在3個工作日內重新填寫該表,並上報公司。
第十八條 公司根據員工提交的《員工直接/間接股權投資備案表》對員工的股權投資進行備案審查和登記。
第十九條 公司對股權投資的備案審查應以避免與基金、公司或公司所開展的各類業務發生實際或可能的利益沖突為主要原則。如果公司在審查中發現員工的股權投資符合第十四條所述內容的,應要求其停止該股權投資,並說明理由。員工應當服從公司的決定。如員工拒不接受的,公司有權解除與其的勞動合同。如果超過10個工作日公司未對員工進行書面回復,視為公司對員工該項股權投資行為不持異議。
第二十條 員工應當保證其向公司申報的投資信息真實、准確、完整、及時。
第二十一條 公司應當在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上市交易公告書以及相關基金半年度報告和年度報告中披露下列信息:
1、本公司基金從業人員持有基金份額的總量及占該只基金總份額的比例;
2、本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基金投資和研究部門負責人持有該只基金份額總量的數量區間;
3、該只基金的基金經理持有該只基金份額總量的數量區間。
第2、3項所指基金份額總量的數量區間為0、0至10萬份(含)、10萬份至50萬份(含)、50萬份至100萬份(含)、100萬份以上。
公告中的相關數據由公司相關部門統計編制,並由法務部門進行復核。人力資源部應協助提供所有員工姓名、身份證號以及職務等信息。

第五章 日常管理

第二十二條 登記和監察工作,包括:
1、在收到員工關於證券投資和股權投資的備案申請後進行登記; 2、對員工上報的個人及親屬信息與其提交的身份證(含掃描件)進行核對,如員工有特殊困難無法提供身份證原件掃描件的,應要求其提交身份證復印件,並採用合理方式對其姓名及身份證號碼信息進行核對;
3、妥善保管公司員工證券投資和股權投資的申報或備案材料;
4、定期或不定期對員工投資行為等進行檢查,包括每季度從基金事務部獲得公司員工投資基金的統計數據,並對其合規性進行檢查,以期發現是否存在違反法律法規和公司制度規定的行為;
5、妥善保存公司員工投資基金的相關記錄。
法務部應做好檢查留痕,並對工作所獲知的相關信息負嚴格保密義務。
第二十三條 公司基金事務部負責定期(季度、半年度和年度)統計公司員工投資基金的明細和余額情況,並編製法規規定的相關信息披
露文件。法務部應對其進行復核。
第二十四條 公司在檢查員工的證券投資和股權投資行為以及員工直系親屬的股票投資行為時,若發現存在利益沖突可能的,有權要求員工限期對該投資行為作出處置。員工應當服從公司的決定。如員工拒不接受的,公司有權解除與其的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 新員工入職時,未及時申報或虛假申報的,即為該新員工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公司將不予轉正。人力資源部在員工試用期轉正之前應征詢法務部意見,以確定該員工是否已經完成個人入職申報。
第二十六條 員工未按規定定期申報個人及親屬投資信息的,法務部將給予郵件提醒一次,如經提醒仍未申報的,法務部將給予書面提示函。如雖經出具書面提示函仍不申報的,法務部將作為違規行為,填寫《日常合規監察異常情況報告表》上報公司。
第二十七條 員工未准確更新個人及親屬信息、及時准確申報基金投資和股權投資信息的,法務部發現後將作為違規行為,填寫《日常合規監察異常情況報告表》上報公司。
第二十八條 如員工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和本管理制度,公司將視情節
嚴重情況給予罰款或/和紀律處分。罰款金額為每次人民幣叄仟元加不當獲利金額的兩倍。紀律處分包括口頭警告、書面警告和解僱。對於員工違規情節輕微,且未對公司財產或聲譽造成影響的,公司將給予口頭警告、書面警告等處罰;對於情節嚴重,或者對公司財產或聲譽造成不良影響的,公司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並按規定向中 員工個人證券和股權投資管理制度國證監會及相關派出機構報告;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將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相應責任。員工行為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有權依法向員工追償。
第二十九條 公司對員工備案信息予以嚴格保密,任何部門和個人均不得隨意查閱或探聽,但下列情況中,經履行適當審批程序,法務部可以向被授權人提供相關信息:
1、法務部履行工作職責;
2、司法機關或監管機關依法對員工個人投資進行調閱、查詢或檢查;
3、因工作需要,經總經理批准後,對員工個人投資進行調閱和查詢。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條 在法律法規和相關監管規定未許可之前,公司員工不得投資於特定客戶資產管理計劃。如法律法規和相關監管規定對於基金公司員工的投資行為有新的規定的,公司將相應對本制度進行修訂。 第三十一條 本制度首次頒布執行後,所有員工應在10個工作日內如實填寫《員工首次申報股票/基金/個人股權投資情況備案表》(具體格式見附件 1)和《員工和親屬基本信息申報表》(具體格式見附件2),向公司申報其所持有的股票、基金和個人股權投資情況,以及直系親屬的詳細信息。
第三十二條 公司將適時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及公司業務的發展情況和公司內部執行的情況對本制度作進一步調整和完善。
第三十三條 本制度經總經理批准,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XXX有限公司

2015年 月 日

3. 股票型基金交易規則

如果對大盤把握很精準。
如果對大盤把握很精準。
如果對大盤把握很精準。
在期貨市場做,每天都可以收入10%以上。10天就是100%。
在證券市場做,每周可以收入50%以上,兩周就是100%。
在股票型基金做,一個波段要幾個月,差不多就是20%左右。
期貨可以當時結清、股票需要2-3天、基金沒有10天是不可能清算的。

4. 求基金營銷策劃書一份(範文皆可)

如果你有郵箱地址我就直接發給你,現在給個網址你,你自己去下載來參考吧!
http://wlkc.zjtie.e.cn/jrcpyx/wq-wu/cgzz2.asp?id=53&fid=36
這個網頁的最下方有個RAR壓縮文件,下載了就好啦!
Good Luck!

5. 基金信託買入股票交易有什麼規定

一、基金買入股票交易的規定:
公募基金:偏股型基金持有股票最低60%,最高95%;
個股持倉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不得超過股票總股本的10%。
二、信託買入股票交易的規定:
信託分結構化與陽光私募;
信託結構化的:買入股票標的受限制,每個交易日不一樣;
陽光私募:
1、未經受託人同意,不得進行股票的融資融券交易;
2、不得投資於ST股票;
3、未經受託人同意,投資於一家上市公司所發行的股票,不得超過該上市公司總股本的5%;
4、除非相關法律法規允許且經受託人同意,投資於一家上市公司所發行的單一股票的投資額不得超過信託計劃資產總值的30%(以成本與市價孰低法計)。

6. 基金公司買賣股票的規則

基金公司買賣股票的規則:
1、申報價格
交易所只接受會員的限價申報。
2、報價單位
不同的證券交易採用不同的計價單位。股票為"每股價格",基金為"每份基金價格",債券為"每百元面值的價格",債券購為"每百元資金到期年收益"。
3、價格最小變化檔位
A股、基金和債券的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為0.01元人民幣;B股上海證券交易所為0.001美元、深圳證券交易所為0.01港元;債券購上海證券交易所為0.005、深圳證券交易所為0.01。
漲跌幅限制:交易所對股票、基金交易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漲跌幅比例為10%,其中ST股票價格漲跌幅比例為5%。股票、基金上市首日不受漲跌幅限制。實行PT的股票漲幅不得超過5%,跌幅不受限制。
4、申報限制買賣有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證券,在價格漲跌幅限制以內的申報為有效申報。超過漲跌幅限制的申報為無效申報。
5、委託買賣單位
買入股票或基金,申報數量應當為100股(份)或其整數倍。債券以人民幣1000元面額為1手。債券購以1000元標准券或綜合券為1手。債券和債券購以1手或其整數倍進行申報,其中,上海證券交易所債券購以100手或其整數倍進行申報。
6、申報上限
股票(基金)單筆申報最大數量應當低於100萬股(份),債券單筆申報最大數量應當低於1萬手(含1萬手)。交易所可以根據需要調整不同種類或流通量的單筆申報最大數量。

股票交易是股票的買賣。股票交易主要有兩種形式,一種是通過證券交易所買賣股票,稱為場內交易;另一種是不通過證券交易所買賣股票,稱為場外交易。大部分股票都是在證券交易所內買賣,場外交易只是以美國比較完善,其它國家要麼沒有、要麼是處於萌芽階段,股票交易(場內交易)的主要過程有:(1)開設帳戶,顧客要買賣股票,應首先找經紀人公司開設帳戶。(2)傳遞指令,開設帳戶後,顧客就可以通過他的經紀人買賣股票。每次買賣股票,顧客都要給經紀人公司買賣指令,該公司將顧客指令迅速傳遞給它在交易所里的經紀人,由經紀人執行。(3)成交過程,交易所里的經紀人一接到指令,就迅速到買賣這種股票的交易站(在交易廳內,去執行命令。(4)交割,買賣股票成交後,買主付出現金取得股票,賣主交出股票取得現金。交割手續有的是成交後進行,有的則在一定時間內,如幾天至幾十天完成,通過清算公司辦理。(5)過戶,交割完畢後,新股東應到他持有股票的發行公司辦理過戶手續,即在該公司股東名冊上登記他自己的名字及持有股份數等。完成這個步驟,股票交易即算最終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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