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交易狀態連續競價是什麼意思
① 連續競價是什麼意思 連續競價時間為何時
你好,連續競價是在集合競價結束後,按照投資者按意願買入或賣出的證券價格進行申報,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確定交易價格的競價方式。滬深兩市的交易時間為9:30-11:30,滬市下午的交易時間為13:00-15:00,深市的交易時間為13:00-14:57。
【舉例】圖為某隻股票當天連續競價的部分價格:
從圖中可以看出,在有1手希望以10.47塊的價格買入這只股票,有26手希望以10.48的價格賣出這只股票等等,而這些連續競價的報價是時時發生變化的,申報的價格有幾個到幾十個不等。
【運用】連續競價價格越多的股票一般代表這只股票當天交易越活躍,甚至在幾分鍾之內價格就變化好幾塊錢,投資者應該細心分析入場時機和價格的選擇,避免盲目追高,擇時擇價買入自己關注的股票。
② 股票中連續競價和集合競價是分別是什麼意思,具體點!
集合競價:是對之前一段時間的委託進行集中進行撮合成交,只出現一個成交價。
連續競價:是對目前所有有效的委託進行連續地撮合交易。
上海:9:15-9:25是集合競價時間(其中9:20-9:25分之間,交易主機不接受撤單的申報)
9:25-9:30是集合競價的撮合交易時間(能進行委託申報、但交易主機不對委託申報進行處理)
9:30-11:30、13:00-15:00之間是連續競價時間。
深圳除尾盤收盤時是集合競價(不可接受撤銷委託的申報)14:57-15:00以外,與上海均相同。
③ 什麼是集合競價,什麼是連續競價
集合競價:是指在每個交易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證:上午9:15—9:25,深證:14.57—15.00;由投資者按照自己所能接受的心理價格自由地進行買賣申報,電腦交易主機系統對全部有效委託進行一次集中撮合處理過程。在集合競價時間內的有效委託報單未成交,則自動有效進入9:30開始的連續競價。
連續競價:上海證券交易所在正常交易時間即每周1至5上午9時30分至11時30分,下午1-3時,深圳的9:30-11:30,下午13:00-14.57採取連續競價方式,接受申報進行撮合。
所謂連續競價,即是指對申報的每一筆買賣委託,由電腦交易系統按照以下兩種情況產生成交價:
1. 最高買進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相同,則該價格即為成交價格;
2. 買入申報價格高於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時,以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為成交價;
3. 賣出申報價格低於即時揭示的最高買人申報價格時,以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為成交價決定開盤價是系統對最後一筆交易的確認!
這些都是一些股票的基本常識,新手進入股市之前最好對股市深入的去了解一下。前期可用個牛股寶模擬炒股去看看,裡面有一些股票的基本知識資料值得學習,還可以追蹤裡面的牛人學習來建立自己的一套成熟的炒股知識經驗。祝你成功!
④ 股票連續競價什麼意思
股票連續競價指的是對申報的每一筆買賣委託,有電腦交易系統按照相對應的漲跌情況形成的成交價,在股票漲跌幅內可以隨意報價。
在股票連續競價的時候,最高買進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相同,則該價格即為成交價格;買入申報高於賣出申報時,申報在先的價格即為成交價格。
拓展資料:
每個交易日上午9:15~9:25計算機撮合系統對接收的全部有效委託進行集合競價處理。
1、將買單和賣單分別排隊,買單以價格由高到低排列,同價的,按進入系統的先後排列,賣單以價格由低到高排列,同價的,按進入系統的先後排列。
2、系統根據競價規則自動確定集合競價的成交價,所有成交均以此價格成交;集合競價的成交價確定原則是,以此價格成交,能夠得到最大成交價。
3、系統按順序在前面的買單和賣單配對成交,「價格優先,同等價格下時間優先」的順序依次成交,直到不能成交為止,未成交的委託排隊等待成交。9:30開盤之後,按連續競價撮合成交。所有超過限價(即漲跌停限制范圍)的買單和賣單均為無效委託。
股市連續競價成交規則:
所謂連續競價,即是指對申報的每一筆買賣委託,由電腦交易系統按照以下兩種情況產生成交價:
1.最高買進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相同,則該價格即為成交價格;
2.買入申報高於賣出申報時,或賣出申報低於買入申報時,申報在先的價格即為成交價格。
每個交易日上午9:15至9:25電腦撮合系統對接受的全部有效委託進行集合競價處理。
1.將買單和賣單分別排隊,買單以價格從高到低排列,同價的,按進入系統的先後排列;賣單以價格從低到高排列,同價的,按進入系統的先後排列。
2.系統根據競價規則自動確定集合競價的成交價,所有成交均以此價格成交;集合競價的成交價確定原則是,以此價格成交,能夠得到最大成交量。
3.系統按順序將排在前面的買單與賣單配對成交,即按「價格優先,同等價格下時間優先」的順序依次成交,直到不能成交為止,未成交的委託排隊等待成交。
9:30開盤之後,按連續競價撮合成交。所有超過限價(即漲跌停限制范圍)的買單和賣單均為無效委託。
⑤ 連續競價是什麼意思
接連競價,官方的說法便是對買賣申報逐筆促成的競價方法。淺顯來講,便是每個買賣者提出自己的買賣申報後,由電腦進行排隊促成買賣的進程
在買賣日,除掉集合競價的部分,都選用接連競價。詳細看來,滬市9:30-11:30,13:00-15:00,深市9:30-11:30,13:00-14:57,都選用接連競價。
與集合競價有所不同的是,接連競價採納價格優先,時刻有限的准則。
依照價格優先的准則,丁應當最早成交,乙最終成交,甲和丙的價格相同,但丙報價時刻早,因而丙比甲先成交。因而成交次序應當為:丁丙甲乙。
以上是買入的狀況,但買賣是兩個人的工作,一頭熱不能解決問題。一般來講,只有買家的價格高於賣家時,賣家才樂意出賣,買賣才能達到。
依照規則,當買家最高出價與買家出價相同,就以賣家出價成交;當買家報價高於賣家出的最低價,就以賣家最低價成交;假如買家出價的最高價高於賣家報出價時,就以買家出價成交。
在上面的比方中。假如多位賣家中,假如賣家最低樂意出13.30,那麼就以13.30元成交;假如賣家最低樂意出12.95,那麼就以12.96元成交;假如賣家樂意出13.29,那麼就以13.30元成交。
與集合競價相似,接連競價也不是漫天要價,託付申報必須在一定規模內,不然會被視為無效申報,被買賣主機忽視。
一般地,接連競價的價格規模應當在股價的漲跌幅限制內。
在特別狀況下,不設漲跌幅限制,比方:初次公開發行,增發,暫停上市後再次買賣時,
接連競價階段的價格申報,一般應當契合以下規范:
申報價格不高於即時提醒的最低賣出價格的110%且不低於即時提醒的最高買入價格的90%;一起不高於上述最高申報價與最低申報價平均數的130%且不低於該平均數的70%;
舉個比方,某隻新股出售當日10:50左右的即時價格在10.00-10.50之間。那麼接連競價的申報價格應當在9.45-11.00之間
⑥ 連續競價股票什麼意思
連續競價股票是股票交易的方式之一,指在股票交易時的每一比買賣操作均以電腦系統按照以下情況撮合成交價成交:
1、當前最高買入價與最低賣出價相同,以此價格作為成交價成交。
2、買入價格高於當前最低賣出價格,以當前最低賣出價格作為成交價成交。
3、賣出價格低於最高買入價格,以當前的最高買入價作為成交價成交。
拓展資料:
什麼是連續競價?
所謂連續競價,即是指對申報的每一筆買賣委託,由電腦交易系統按照以下兩種情況產生成交價:
1、最高買進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相同,則該價格即為成交價格;
2、買入申報價格高於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時,以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為成交價;賣出申報價格低於即時揭示的最高買人申報價格時,以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為成交價。
集合競價交易規則:
每個交易日上午9:15至9:25電腦撮合系統對接受的全部有效委託進行集合競價處理。
1、將買單和賣單分別排隊,買單以價格從高到低排列,同價的,按進入系統的先後排列;賣單以價格從低到高排列,同價的,按進入系統的先後排列。
2、系統根據競價規則自動確定集合競價的成交價,所有成交均以此價格成交;集合競價的成交價確定原則是,以此價格成交,能夠得到最大成交量。
3、系統按順序將排在前面的買單與賣單配對成交,即按「價格優先,同等價格下時間優先」的順序依次成交,直到不能成交為止,未成交的委託排隊等待成交。9:30開盤之後,按連續競價撮合成交。所有超過限價(即漲跌停限制范圍)的買單和賣單均為無效委託。
集合競價結束、交易時間開始時,即進入連續競價,直至收市。連續競價期間每一筆買賣委託進入電腦自動撮合系統後,當即判斷並進行不同的處理,能成交者予以成交,不能成交者等待機會成交,部分成交者則讓剩餘部分繼續等待。按照我國目前的有關規定,在無撤單的情況下,委託當日有效。若遇到股票停牌,停牌期間的委託無效。
⑦ 什麼叫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
一、集合競價是指對一段時間內接收的買賣申報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競價方式。以我國競價交易制度為例,集合競價時成交價格的確定原則是:
1、在有效價格範圍內選取成交量最大的價位;
2、高於成交價格的買進申報與低於成交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
3、與成交價格相同的買方或賣方至少一方全部成交。
兩個以上價位符合上述條件的,上海證券交易所規定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報價格為成交價格。若仍有兩個以上申報價格符合條件,取其中間價為成交價格。深圳證券交易所取距前收盤價最近的價位為成交價。集合競價的所有交易以同一價格成交。集合競價未成交的部分,自動進入連續競價。
二、連續競價,即指對申報的每一筆買賣委託,由電腦交易系統按照以下兩種情況產生成交價:最高買進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相同,則該價格即為成交價格; 買入申報高於賣出申報時,申報在先的價格即為成交價格。連續競價時,成交價格的確定原則為:
1、最高買入申報和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相同,以該價格成交;
2、買入申報價格高於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時,以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為成交價格;
3、賣出申報價格低於即時揭示的最高申報買入價格時,以即時揭示的最高申報買入價格為成交價。
(7)股票交易狀態連續競價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集合定價由電腦交易處理系統對全部申報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排序,並在此基礎上,找出一個基準價格,使它同時能滿足以下3個條件:
1.成交量最大。
2.高於基準價格的買入申報和低於基準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滿足(成交)。
3.與基準價格相同的買賣雙方中有一方申報全部滿足(成交)。
該基準價格即被確定為成交價格,集合競價方式產生成交價格的全部過程,完全由電腦交易系統進行程序化處理,將處理後所產生的成交價格顯示出來。這里需要說明的是:
第一,集合競價方式下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原則體現在電腦主機將所有的買入和賣出申報按價格由高到低排出序列,同一價格下的申報原則按電腦主機接受的先後順序排序;
第二,集合競價過程中,兩個以上申報價格符合上述三個條件的,上海證券交易所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為成交價格,仍有兩個以上是未成交量最小的申報價格符合上述條件的,以中間價為成交價。深交所取距前收盤價最近的價格為成交價。
」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為成交價格「 這句的意思是說,按照基準價成交後,還剩下未成交的量最小的為成交價格,就是累計買與累計賣的差的絕對值最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