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場股票期權三個漲停強制平倉
『壹』 期貨3個停板之後會強制平倉嗎
不一定。期貨公司根據情況看的。如果當天達到警戒線了他可以當天就強行平倉的。
根據強行平倉原因的不同,可將強行平倉分為以下幾類:
1.因未履行追加保證金義務而強行平倉。根據交易所規則,期貨交易實行保證金制度,每一筆交易均須交納一定比例的保證金,當市場發生不利變化,也就是說,市場發生行情逆轉,朝相反方向變化時,以及進入交割月時,會員或客戶還應根據交易規則和合約的約定,存入追加保證金。如果會員或客戶未在被要求的時間內履行追加保證金的義務,交易所就有權對會員,經紀公司就有權對客戶所持有的倉位實施強行平倉。
2.因違規行為被強行平倉。會員或客戶違反交易所交易規則,交易所有權依交易規則的規定,對其違規持倉部分實施強行平倉。主要包括:違反頭寸限制超倉;違反大戶報告制度未作報告,或報告不實;為市場禁入者進行期貨業務;經紀公司從事自營業務;聯手操縱市場;以及其他須強行平倉的違規行為。
3.因政策或交易規則臨時變化而強行平倉。在前幾年,這種情況經常出現,交易規則也經常因政策或監管部門的臨時規定而修改,或臨時不能正常執行。
『貳』 什麼是強制減倉、強行平倉制度
你好,強行平倉制度是指當交易所會員或客戶保證金不足並未能及時補足或持倉不滿足相關規定時,期貨交易所按照規定對會員、客戶持倉實行平倉的制度。
【情形】當會員或客戶出現下列情形時,交易所可以實行強行平倉:
1.會員准備金余額小於0,並未能在規定時間補足。
2會員或客戶持倉超過規定限額,並未在規定時間內平倉。
3.相關品種持倉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調整為相應整倍數的。
4.因違規受到交易所強行平倉處罰的。
5.根據交易所的緊急措施應當予以強行平倉的。
6.其他應當予以強行平倉的。
【舉例】
某玉米收購商老張將要收購50噸的玉米,但擔心未來玉米價格上漲,在7月10日買入20手玉米1809合約。老張本打算持有到期進行實物交割。但大連商品交易所規定自然人客戶持倉不允許進行交割,在經過其開戶的期貨公司通知後仍未主動進行平倉的前提下,由期貨公司或交易所強行對其違規持倉全部平倉,造成的相應損失和費用由老張承擔。
『叄』 場外個股期權的交易規則有哪些
一、個股場外期權交易規則
1、交易時間:
【建倉】交易日的9:30——14:30為當時成交(成交時間大概5分鍾);14:30之後的提交為第二天成交。
【平倉】建倉成功後的第二天即可行權,最長時間為買入期權的行權期。
2、行權期和方式:
行權期分為2周——12周(目前是1-3個月)行權期越長相應的權利金越高;
行權方式為美式行權,也就說在期限內任何時間(除建倉當天)獲利都可以選擇行權;
若股票遇到停牌,停牌時間沒有超過行權期那麼不受影響;超過行權期那麼按照復牌後第一天的開盤價成交。
3、不能買入的股票
(1)停牌的股票,ST股票,復牌沒有超過一個月的股票,三個月的次新股
(2)開盤漲停或者跌停的股票
(3)開盤漲跌超過8%的時候,若有回撤至8%以下情況可買進
4、券商強制平倉和風控原則
(1)券商會在連續漲停3個(滬深個股)中小板連續兩個介入強制平倉機制對沖自身風險
(2)中間不連續漲停不累計
二、申報制度
個股期權交易單位:張
個股期權最小價格變動單位:0.001元/每股
如果標的資產為股票:限價單筆申報最大數量為100張。 市價單筆申報最大數量為50張。
如果標的資產為ETF:限價單筆申報最大數量為100張。 市價單筆申報最大數量為50張。
三、限購制度
個股期權交易對個人投資者實行限購制度,也就是說規定個人投資者買入期權開倉的資金規模不得超過其在證券賬戶資產的一定比例。
限購制度具體標准如下:
個人投資者用於買入期權的資金規模不可以超過下面的最大值:客戶在證券公司的賬戶資產的10%,或者前6個月,如果指定交易在該公司不足6個月,按實際日期計算。日均持有滬市市值的20%,已申請並獲交易所批準的套期保值、套利額度賬戶除外。買入額度按上取整十萬取值。
(1)限倉制度
個股期權交易實行限倉制度,也就是說對機構和個人投資者的持倉數量進行限制,規定投資者可以持有的、按單邊計算的某一標的所有合約持倉的最大數量。按單邊計算是指:對於同一合約標的的認購或認沽期權的各行權價、各到期月的合約持倉頭寸按看漲或看跌方向合並計算。具體說來,認購期權權利方與認沽期權義務方為看漲方向,認購期權義務方與認沽期權權利方為看跌方向。
(2)限開倉制度
個股期權交易還實行限開倉制度,即對同一標的證券相同到期月份的未平倉認購期權實行限制開倉的制度。
只針對股票認購期權,在任一交易日,同一標的證券相同到期月份的未平倉合約所對應的合約標的總數超過合約標的流通股本的30%。首次日終未平倉合約持倉達到28%時,交易所將在下一交易日開市前向市場進行提醒。當上述比例低於28%時,本所自次一交易日起解除該限制。
『肆』 股票被強制平倉是什麼意思
強行平倉也叫強制平倉,又稱被斬倉/被砍倉/爆倉。依據強行平倉實施的主體不同,可將強行平倉分為交易所強行平倉和經紀公司強行平倉。在現貨黃金、期貨交易中經常使用。
根據強行平倉原因的不同,可將強行平倉分為以下幾類:
1、因未履行追加保證金義務而強行平倉。
2、因違規行為被強行平倉。會員或客戶違反交易所交易規則,交易所有權依交易規則的規定,對其違規持倉部分實施強行平倉。
主要包括:違反頭寸限制超倉;違反大戶報告制度未作報告,或報告不實;為市場禁入者進行期貨業務;經紀公司從事自營業務;聯手操縱市場;以及其他須強行平倉的違規行為。
3、因政策或交易規則臨時變化而強行平倉。在前幾年,這種情況經常出現,交易規則也經常因政策或監管部門的臨時規定而修改,或臨時不能正常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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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行平倉的後果:
若投資者在第二天交易日上午11點30分前未能執行平倉或補足保證金和標的證券,超過自行強行平倉時限而未執行完畢的,剩餘部分由期權經營機構直接執行強行平倉。強行平倉對投資者來說意味著永久性失去被平倉部分的期權,無法再繼續享有該部分的收益或損失。
對於期權投資者來說,應該平時關注賬戶內余額變化情況,做到心中有數,在出現保證金不足的情況下,及時補足資金。下面我們主要針對保證金不足而導致強行平倉的情形來進行具體闡述。
『伍』 股票在什麼情況下強制平倉,舉例說明
強制平倉是指倉位持有者以外的第三人(期貨交易所或期貨經紀公司)強行了結倉位持有者的倉位,又稱被斬倉或被砍倉。
在期貨交易中發生強行平倉的原因較多,譬如客戶未及時追加交易保證金、違反交易頭寸限制等違規行為、政策或交易規則臨時發生變化等。而在規范的期貨市場上,最為常見的當屬因客戶交易保證金不足而發生的強行平倉。
舉例:
客戶持倉合約所需的交易保證金不足,而其又未能按照期貨公司的通知及時追加相應保證金或者主動減倉,且市場行情仍朝持倉不利的方向發展時,期貨公司為避免損失擴大而強行平掉客戶部分或者全部倉位,將所得資金填補保證金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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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延伸:平倉方法:
1、止損平倉:有一定的盈利時提止損保護成本,然後隨著行情的發展根據技術圖形提止損,直至止損被打掉。此法適用於單邊行情。
2、次頂平倉:當觀察到價格無力再創新高,有回落跡象時即平倉。此平倉方法是止損平倉法的改良升級版,可以在最大程度上把握應有的利潤。
3、支阻平倉:當價格到達或即將到達下一個支阻位就平倉,不必等待沖擊結果。此法適用於震盪行情或者撈回調搶反彈。碰到單邊,支阻大多是無效的,必和大把的利潤失之交臂。
4、目標平倉:把每一次下單都當成是一個高勝算的賭局,下單同時設好止損和止盈,止盈目標起碼是止損的三倍,同時按照固定損失金額調整開倉頭寸。
當持有一定的盈利時即提止損保護成本。假設盈虧比3:1(這是最起碼的),做單成功率只要達到25%即可達到盈虧平衡點。假設成功率7:3,那麼系統的整體風報比則為(7*3):(3*1)也就是7:1。此法同樣最適用於震盪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