漲停股票反復打開
㈠ 股票反復打開漲停是什麼原因
1、股票反復打開漲停,很可能是有很大的賣單,股價可能會下跌。
2、漲停板反復打開具體有三種原因:
(1)吃貨型
這種情況多見於股價處於低位,近一段交易日並無太大的漲幅,而股市整體大勢較好。大盤低迷和盤整時則無需在這樣的高位吃貨。這種情況的特點是在股價剛封住漲停板時會有大買單掛在買一等處,是莊家自己掛的單,然後大單砸下,進行對倒,目的是造成恐慌,誘人出貨,莊家在吸貨之後小手筆掛在買盤,反復震盪,有封不住的感覺。
(2)洗盤型
這種情況則是股價處於中位,有了一定的上漲幅度,為了提高市場成本,有時也為了高拋低吸,賺取差價,莊家也會將自己的大買單砸漏或直接砸其他投資者的貨,反復震盪,這個時候大盤的大勢冷暖無所謂。
(3)出貨型
這個時候股票價格已經到了一定的高度,大盤大勢冷暖無關緊要,如果大勢越不好反而越能吸引市場的關注。此時在買盤中就不能掛太多自己的籌碼了,因為莊家是真的要出貨。舉個例子,掛在買一價位的有了10萬股,散戶想要買進1萬股,則排在11萬股,當總成交數達到11萬股時,散戶才能買進。但如果那10萬股買單有假,莊家撤掉9萬股,那麼總手在2萬股時,散戶就買進了。
(1)漲停股票反復打開擴展閱讀
漲跌停板制度源於國外早期證券市場,是證券市場中為了防止交易價格的暴漲暴跌,抑制過度投機現象,對每隻證券當天價格的漲跌幅度予以適當限制的一種交易制度,即規定交易價格在一個交易日中的最大波動幅度為前一交易日收盤價上下百分之幾,超過後停止交易。
我國證券市場現行的漲跌停板制度是1996年12月13日發布,1996年12月26日開始實施的,旨在保護廣大投資者利益,保持市場穩定,進一步推進市場的規范化。制度規定,除上市首日之外,股票(含A、B股)、基金類證券在一個交易日內的交易價格相對上一交易日收市價格的漲跌幅度不得超過10%,超過漲跌限價的委託為無效委託。
我國的漲跌停板制度與國外製度的主要區別在於股價達到漲跌停板後,不是完全停止交易,在漲跌停價位或之內價格的交易仍可繼續進行,直到當日收市為止。漲停原因也有很多。
㈡ 請教打板的同胞,追漲停板沒封住開了,次日怎麼處理好
相信很多股民都會遇到這樣的問題,就是漲停了,但是追漲停板卻沒有封住,也就是炸板了,那麼這個時候你應該怎麼辦呢?一般情況而言啊,出現炸板那肯定不是好事情,個股超大漲停板,但是封不住說明有大量的賣單以漲停價格再長出來,特別是在漲停的位置反復打開的呢,有可能就是有哪個主力啊出貨的嫌疑啊,再加上呢漲停價買入的交易者,將會出現虧損呀。因為漲停板買入的嗎?他今天沒利潤的嘛,比如當天反復打開呢,第二天就會比較慌,就拋出來對吧,不過在股市當中,很多股票其實是不講道理的啊,無法琢磨的,所以說股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第三種:尾盤快速封板,有尾盤異動的個股不要輕易入手,風險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