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股票軟體犯法
㈠ 期貨股票行情分析軟體合法嗎
軟體本身是合法的,不過一些人不僅賣軟體還給人薦股騙人那就犯法了。
㈡ 我朋友以別人的身份證在一家公司做股票軟體推薦,一個月就被警察以詐騙拘留,現在該怎麼辦
樓上,什麼叫死不承認?股票軟體推薦,屬於非法證券業務的一種,應該會定非法經營罪,人被抓了,安心承認吧,電話、網址、聊天記錄、受害人都能證明你朋友參與這件事情,主動交代還能少判幾年。死不承認?等著判最重的那擋刑期吧。
㈢ 推廣一個股票軟體別人沒錢可以在這個軟體上借錢買股票,我們拿提成請問這樣會違法嗎
這個需要你提供更多的細節,從法律角度來看,該軟體的運營公司屬於將錢借貸給用戶,用於股票操作,首先使用的賬戶不屬於用戶個人,這樣的行為屬於操作他人證券賬戶,這是命令禁止的,其次,不論用戶是否擁有證券市場准入資格,利用非自有資產進行操作,就涉及融資行為,該行為本身屬於非自有兩融賬戶操作,那麼就一定非法。
同時請你注意兩個問題,1、如果該軟體要求客戶以一定比例繳納保證金來進行操作,那麼這往輕里說是軟體的運營方給客戶加杠桿,往重里說就可能涉及非法集資。2、還有一種可能是自己嫁接的數據,並非交易所真實數據,這樣的盈虧並沒有進入交易所的實際成交中,他篤定的就是客戶大部分是輸錢的,所以這些錢並沒有因為股票投資而虧損,而是進入了他自己設立的資金池裡,那麼這就是詐騙行為。因為你沒有具體的描述,上面是我多年從業的經驗,你可以做一個參考,最後給你一個忠告,如果真的想靠提成有所收入,進入證券公司獲取經紀人資格,才是最正規的做法,一切的收入都有法律保證。
㈣ 賣股票軟體合法嗎
法律分析:這個當然是違法的,你沒有這個軟體的著作權,也沒有經過開發商授權的銷售代理權,你這種隨意販賣屬於侵權行為當然是違法的,即便你從開發商處購買了這套軟體,但開發商只授權你使用權,不是銷售權,所以你也不能把你買來的軟體進行銷售。如果要合法銷售,你可以取得該款軟體的銷售代理權,相關事宜可能需要和作者聯系商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條 網路用戶利用網路服務實施侵權行為的,權利人有權通知網路服務提供者採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通知應當包括構成侵權的初步證據及權利人的真實身份信息。
網路服務提供者接到通知後,應當及時將該通知轉送相關網路用戶,並根據構成侵權的初步證據和服務類型採取必要措施;未及時採取必要措施的,對損害的擴大部分與該網路用戶承擔連帶責任。
權利人因錯誤通知造成網路用戶或者網路服務提供者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㈤ 有沒有可以股票盯盤的軟體是否違法
1、有可以股票盯盤的軟體,不違法。
2、盯盤,是一項說簡單也簡單,說復雜也復雜的工作。之所以說簡單,是因為對沒有經驗的盯盤人來說,只需要盯住股價的變化是否破壞了原有的趨勢即可,如果打破原有的趨勢(以30分鍾的20個時間單位的均價線的方向為標准),立即動手操作。之所以說復雜,是因為不僅僅是要看股價的變化,還要同時關注大盤的走勢、熱點及其熱點的轉換情況、以及買賣雙方的掛單及其成交意圖等。
㈥ 個人出售「炒股軟體」違法嗎
你所出售的軟體有沒有專利認證?如果是正版軟體則可能存在問題上就是你有沒有經營執照,即營業許可證,如果有的話則不違法,如果沒有工商登記的營業許可證,擅自出售的,數額較大的則違法。
如果是出售盜版軟體,則涉及可能構成侵犯著作權罪之類的罪名。
不管如何,你都不違反非法經營證劵罪。
㈦ 股票軟體是否合法如何判斷
股票軟體是否合法如何判斷?近年來,隨著資本市場的健康穩定發展以及信息技術水平的飛速提高,市場上出現一大批證券炒股軟體,這些軟體往往集合行情及資訊信息,投資分析數據模型以及投資咨詢建議服務等多種功能,其實質是提供投資建議輔助客戶進行決策,仍然是證券投資顧問的一種形式。對炒股軟體,投資者要認清其證券投資顧問的本質,重點關注三個方面:一是輔助投資決策的性質,軟體只是一種工具,不代替投資者進行最終決策,也不保證獲取收益。二是軟體本身有其固有缺陷,一方面信息容量有限,不能囊括整個資本市場的所有信息,另一方面相關數據分析模型也是事先由人工設定,體現設計者的主觀選擇判斷,而證券市場千變萬化,未來的走勢往往難以准確預測。三是主體資質,提供投資建議或者類似功能服務產品的運營機構應當具備中國證監會的證券投資咨詢業務資格。
㈧ 我想做一個股票分析軟體,請問我有什麼資格才可以在軟體里推薦股票
股票分析軟體不可以推薦股票,這是違法的。
但是可以由股票分析軟體通過某個指標計算出是買點,然後提示用戶是可以的。但是不可以出現由手動數據發送的推薦信息。
同樣軟體需要通過相關部門的審核才能上市銷售。
㈨ 賣股票預測軟體違法嗎
法律分析:軟體著作權侵權認定標准,主要看對方是否存在侵犯軟體著作權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二十三條 除《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或者本條例另有規定外,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一)未經軟體著作權人許可,發表或者登記其軟體的;
(二)將他人軟體作為自己的軟體發表或者登記的;
(三)未經合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開發的軟體作為自己單獨完成的軟體發表或者登記的;
(四)在他人軟體上署名或者更改他人軟體上的署名的;
(五)未經軟體著作權人許可,修改、翻譯其軟體的;
(六)其他侵犯軟體著作權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