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算股票軟體詐騙
『壹』 朋友幫我炒股騙了我的錢
法律分析:用炒股軟體詐騙也是詐騙罪的一種,關鍵看詐騙的數額及犯罪情節。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准,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第二條詐騙公私財物達到本解釋
第一條規定的數額標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酌情從嚴懲處:
(一)通過發送簡訊、撥打電話或者利用互聯網、廣播電視、報刊雜志等發布虛假信息,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的
(二)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的
(三)以賑災募捐名義實施詐騙的
(四)詐騙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殺、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詐騙數額接近本解釋
第一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准,並具有前款規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屬於詐騙集團首要分子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貳』 股票詐騙的立案標准具體是怎麼樣的
1、個人股票分成,如果沒有其他欺詐行為,不構成詐騙罪。
2、《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和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與「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叄』 股票詐騙罪的立案標准
詐騙罪 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股票屬於公私財物之一,股票詐騙罪歸類於詐騙罪。首先,行為人實施了欺詐行為,欺詐行為從形式上說包括兩類,一是虛構事實,二是隱瞞真相;從實質上說是使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的行為。《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或者 管制 ,並處或者單處 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 沒收財產 。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肆』 股票詐騙套路有哪些
購買軟體:售賣會員:建倉騙局:虛假平台:繳納學費。
不法分子通過各種手段推薦他們的「牛股」、「黑馬」等預測股票走勢軟體,把軟體的智能性、准確性吹做滾敗得是天上有、地下無。這軟體一開始會讓受害者免費試用,一旦有人使用後受到損失,就以軟體版本更新為由,讓受害者交納高額升級費。受害者更新後就會發現:「這不還是一樣的嗎?」所謂的智能軟體,不過是不法分子詐騙的工具而已。
騙子通過購買一些股票開戶人的信純顫息,隨機分成若干組,並向這些人發送股票上漲信息。比如把1000人分成100組,每天選取100個有上漲潛力的股票分別推送給這100組人。如此這般,總有幾個組的人每天接到的都是股票上漲的信息,進而對騙子的「專業性」深信不疑,此後便被要求交錢開通高級會員。其實騙子都是瞎蒙的,會員和非會員沒什麼差別。
有的詐騙團伙會首先選擇一個流通盤較小的股票,然後提前進行倉位埋伏。第二天給手裡的客戶打電話、發簡訊。內容大致是:「明天這只股票會大漲,我們機構今天收盤前已經提前布局。」因為這是一個小盤股,不需要很大的資金量就能將它炒高。第二天,再集合競價,詐騙團備灶伙通過高價申報的方式,將其開盤價拉高。然後就是忽悠頭一天接到電話的人,趕緊加入我們的會員跟我們一起建倉賺錢。結果顯而易見,一旦你交了費,騙子一頓拉黑刪好友的操作,會讓你體會到什麼叫「高處不勝寒」了。
詐騙團伙通過搭建一個虛假股票交易平台,在騙取受害者信任之後,循循誘導受害者在虛假平台上充值交易。當受害者提出為何不能提現時,詐騙分子再以「賬戶凍結」、「用戶信息錯誤」、「平台維護」等各種理由繼續欺騙、搪塞,甚至直接拉黑受害者。
所謂的網上「股神」通過語音講課、行情分析、推薦股票、「托兒」發布股票收益的虛假截圖等方式,讓受害者充分相信薦股人是所謂的專家、大神。「股神」在免費推薦幾只股票後,便會要求「學生們」繳納高昂的學費才繼續薦股。受害者交了學費以後,才會慢慢發現,股市起起落落,靠的還是自己的運氣。
『伍』 股票詐騙罪如何認定
股票詐騙罪的立案標準是:詐騙數額達到3000元的,應予立案追訴。股票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股票款額較大的行為。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陸』 股票交易詐騙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沒有股票交易詐騙罪這個罪名,對於股票交易詐騙的行為涉嫌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根據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在招股說明書、認股書、公司、企業債券募集辦法中隱瞞重要事實或者編造重大虛假內容,發行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發行數額在五百萬元以上的;(二)偽造、變造國家機關公文、有效證明文件或者相關憑證、單據的;(三)利用募集的資金進行違法活動的;(四)轉移或者隱瞞所募集資金的;(五)其他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情形。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六十條